刊登在大紀元2016年9月2日及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問答 1. 2. 3. 4.


問答 1.

已遞交I-751解除有條件綠卡身份表格,但即將離婚

我妻子和我遞交解除我永久居留條件的申請,我也打了指模,並收到I-751收據。不幸的是,我們正在申請離婚。這種情況下,我應該怎麼辦?一旦離婚結束,是否有甚麼表格需要我填寫?
  
李律師答:

一旦你開始或完成離婚訴訟,你就不再有資格透過你和妻子聯名遞交申請解除你有條件綠卡的身份。你必須通知移民局這種情況,讓移民局可考慮你的申請是基於先前有一個真實的婚姻關係,只是現在正在離婚或已離婚。請注意,移民局對正在離婚程序中的I-751申請不會予以批准,但會給你時間來完成離婚手續。


問答 2.

C-1D簽證

我持C1D簽證,嫁給美國公民。我可以申請綠卡或工作許可嗎?
  
李律師答:

從你陳述的事實來看,你持C-1過境簽證、以及D船員身份入境,那麼你不能被允許轉換成另一個非移民身份。你也不被允許調整為美國永久居民的身份,除非你受到 245(i)條款的福利。 245(i)條款允許大多數在美的無證移民于交納$1,000罰款後調整身份,但當事人必須於2001年4月30日之前有人為他提交過勞工紙或移民簽證的申請,並且2000年12月21日人在美國。如果你逾期居留180天或1年,你會分別受到3年和10年不准再次入境的懲罰。如果是這樣的話,你考慮結婚移民,你和她可以試著以對她造成極端困苦為由申請I-601A豁免。不像常規的I-601豁免,I-601A允許符合條件的當事人在美國境內提交豁免申請,在境內等待結果,再決定是否去海外領事館處理移民簽證。鑑於你的提問中沒有提供足夠的情況介紹,如果是通過政治庇護或其它途徑拿綠卡或工作許可就是另外一回事。


問答 3.

嫁給綠卡持有人


我想跟一個已在美國的姑娘結婚,她沒有任何文件。我有10年為期的綠卡。請問我是現在娶她還是等我成為公民後娶她,哪一個能讓她更快拿到綠卡?我們將遞交所有的文件為她申請綠卡,或者我們應該等到我拿到公民身份?
 
李律師答:

你說那個女孩沒有任何證件,我假定你的意思是,她沒有合法進入美國。如果是那樣,她要獲得綠卡必須離開美國,除非她受到245(i)條款的福利(允許無證移民在美國境內調整身份,條件是當事人必須於2001年4月30日之前有人為他提交過勞工紙或移民簽證申請,並且2000年12月21日人在美國。)。如果你成為美國公民,對她的移民會快些。請注意,如果你的女朋友非法在這裡達180天或一年,她若離境,將分別受到3年或10年禁止再入境的懲罰。你們結婚後,她可以試著以你會極端困苦為由申請I-601A豁免。常規的I-601豁免是領事面談後被拒時唯一可用的途徑,現在的I-601A允許符合資格的當事人在美國境內就提交豁免3年或10年的懲罰,並在美國等待判決,再去海外進行移民簽證的領事館處理程序。

問答 4.

能夠讓我配偶得到工作許可阻力最小的途徑是什麼?

我的妻子和我都是加拿大公民。不久我們可能因工作需要搬到美國,我會申請H-1B簽證。按照我的理解,我太太會得到H-4家屬簽證。不過,她希望我們搬遷後、她也能在當地工作。我們想知道這個流程應該是甚麼樣。註:1)我也讀過這樣的信息:某些H-4簽證持有人現在允許工作,但還不清楚要哪些條件才能符合。2)如果我們能找到一個僱主擔保,她也有資格申請H-1B簽證。

李律師答:

一般來說,持有H-4身份的人是不允許工作的。唯一的例外是那些家屬,其配偶的I-140優先申請獲批准,或申請H-1B簽證六年期限延期(這是給予勞工紙申請案已審理超過365天的案件)。如果你的妻子能夠找到H-1B的贊助僱主,一則為不受配額限制的僱主(如高教教育學院、或與高等教育學院有關的非營利組織或附屬機構,非營利研究機構或政府研究機構等),或她必須等到四月份,等僱主可以贊助她申請H-1B簽證抽籤。如果你的妻子在她的領域有名氣,她也許能有一個僱主為她申請O-1特殊外籍人才簽證。她可能還有其它選項,但這些可能不符合你想要找尋阻力最小的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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