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在大紀元2016年8月26日及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問答 1. 2. 3. 4.


問答 1.

H-1B工作簽證轉僱主的問題

目前我在美國(入境2個月)。1.我在現僱主的職位是網絡開發員,如果我想要轉到新僱主名下擔任不同的職位(例如:電氣工程師),那麼我會不會被拒?2.如果我只有1張美國的工資單,那麼為了安全轉僱主,我可以提交哪些其它證明呢?3.我現在的僱主已為我遞交換新工作地址的修正申請,案件仍在審理中。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我提交申請轉換新僱主,是否會導致一些問題呢?

李律師答:

如果你想轉到新僱主名下的不同的職位,那麼新僱主必須贊助你的H-1B轉換僱主和延期。移民局將作出新的裁決,這取決於它是否認為,新公司的職位是否專業,你有相關學位。如果你只有一張美國工資單,在遞交新的H-1B申請前,你可以嚐試再多積累幾張。因為你現有的僱主現在提交了一份修正申請、會讓你的轉換僱主變得更複雜。你不妨留在原公司,直到新的H-1B轉換僱主申請被批准。那個時候,你的僱主可以撤回修正的申請。


問答 2.

我從H-1B工作簽證轉到J-1須遵守出境365天的規定嗎?

我于2010年9月以H-1B來美居住。工作一年後,加入大學的獎學金項目。我從來沒有申請過勞工紙或綠卡。現在H-1B的6年期限快到,申請了J-1轉換、待批中。目前,我正在尋找J-1豁免(在母國呆滿2年的規定)的工作。雖然這樣做,問題也來了。我是否要遵守出境365天的規則,即使我得到J-1豁免的工作。在做J-1豁免工作的同時,我會是H-1B身份。所以,問題是在我開始J-1豁免工作之前,是否須離開美國一年?有甚麼方法可以讓我在開始J-1豁免工作前,不用離境?

李律師答:

如果你在美國從H-1B轉到J-1身份,你將允許留在美國,但不可在移民局審理的期間工作。如果移民局批准你轉身份,你可以以J-1身份工作,無需離境。以J-1身份工作期間,你不受365天的規則限制,但如果你想再申請H-1B延期,那就會受這個規則的限制。你和你的新H-1B僱主可以考慮儘快為你申請勞工紙。


問答 3.

在美有輕罪記錄 能夠在十年後進入美國嗎?


一位未成年人十年前在百貨公司入店行竊,現在能夠以訪客簽證進入美國嗎?

李律師答:

入店行竊的行為不是一個不准入境的罪行,也不受十年不得入境的懲罰。非美國公民可以申請簽證來美,美國的領事官員將考量所有因素後,自行決定是否應給他/她簽證。一般領事官員會關注 - 當事人是否跟母國有密切關聯、以及他們是否能夠不工作而可負擔在美的生活-然後再決定是否簽發訪客簽證。領事官員對其它類別簽證會關注其它的因素。

問答 4.

H-1B1簽證

我的朋友收到H-1B1簽證,她被使館告知,她可以用它工作。這可能嗎,它不是旅遊簽證嗎?

李律師答:

我不明白H-1B1工作簽證怎麼會是旅遊簽證——這兩個是完全不同類型的簽證。也許你把你朋友的H-1B1和B1/B2簽證弄混淆了,後者是大多數人以旅遊為目的的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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