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在大紀元2016年7月15日及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問答 1. 2. 3. 4.


問答 1.

離婚後遞交取消有條件綠卡轉正式綠卡的申請 怎麼做?

結婚一年後,去年通過婚姻關係我獲得綠卡。從2012年以來,我們一直處於真正的關係狀態。不久前,他告訴我他沉迷毒品,要希望尋求幫助。他的毒癮對我們的婚姻造成很不好的影響。有時候他戒了幾個月後,又吸上了,我又得重新把他(從毒品)拉出來。如果我因為他吸毒而結束這段婚姻,請問時間期限一到,我可以自己申請永久綠卡嗎?我應該怎麼做?

李律師答:

如果離婚後,能證明最初的婚姻是真實的,你可以自己申請取消有條件綠卡轉正式綠卡。你可以提供所有你和丈夫住在一起生活的證據,如租約或房契、房租收據、納稅申報單、水電費賬單、有線電視賬單、信用卡對賬單、照片以及他人證明書等。


問答 2.

如何成為美國公民?

我繼父58歲,已在美生活25年,他成為永久居民已經有10個年頭,並且有三個美國出生的孩子。他曾試圖申請社會安全生活補助金(SSI)但被拒,理由是他不是美國公民。請問他怎麼能成為公民,而無需通過口頭和書面的英語考試?

李律師答:

已滿55歲,並持有綠卡15年的當事人,可以允許使用母語參加入籍考試。如果達不到這個條件,但因身體殘疾不能考試的話,也可以申請免考試。


問答 3.

我是美國婦女,打算為我在海外的丈夫提交K-3簽證。


不幸的是,我擔心我可能很快要申請破產。如果我能夠達到經濟擔保的條件(用收入和就業證明或者找到共同擔保人協助),請問破產會影響他到美國來的機會?我對此很擔心,但我對債務不知所措,而且覺得真的需要重新開始,重建狀況財務。我不想做任何可能危及申請丈夫來美的機會,所以在申請破產之前,我想確認一下。

李律師答:如果你符合經濟擔保的要求,我不認為你破產的事實會影響你未婚夫來美國。此表沒有問擔保人是否正在進行破產程序。

問答 4.

在邊境被抓、申請了政治庇護,但沒去上庭,有最終驅逐出境令,怎麼辦?

如果我嫁給美國公民,並有一個公民孩子,像我這種情況,有何種救助措施?我已在美國10年,沒有犯罪記錄。我可以要求案件重開,中止我的案件嗎?我可否要求取消遞解出境令?我真的不想自動離境?
  
李律師答:

如果你在邊境被捕、出於人道主義得以假釋入境美國,你也許可以跟移民局申請調整身份成為永久居民。如果你沒被假釋,也沒有持合法簽證進來。大多數情況下,無論是美國移民與海關執法局(ICE)或者移民法庭都不會對最終無法調整身份的人、施以重開案件的同情。

你無法申請取消遞解令,因為當你的案件送到法庭時, 你的案件已被凍結。自動離境也不是重開案件的理由。你可能希望等國會批准非法移民合法化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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