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在世界周刊2016年7月3日的移民法律問答
問答 1. 2. 3. 4.
問答 1.
婚姻移民可經濟擔保自己
讀者問:
我的丈夫是美國公民,但是他沒賺多少錢,我們擔心由他簽署的擔保書會影響到我的移民。我目前在美國是F-1學生身分,持有OPT簽證並且正在賺取薪水。但在2017年1月的時候會以研究資助待遇的研究生身分重返校園再念四年書。根據貧困標準線,我的收入足以支持一家兩口,能夠自己擔保嗎?I-864表格的指示表明:如果在獲得永久居民身分之後仍然會繼續相同的收入來源。那麼我的收入可以被作為擔保使用。
李亞倫律師答:
假定你們是同一戶口,我認為妳可以使用自己的收入,儘管移民官在面談之前可能要妳補材料或面談時問到這個問題時,妳可能需要向移民官做出解釋。在美國的大部分地區,從遞交申請到面談的時間通常為九個月。因此當妳的面談時間到了,我假定妳將在讀研究生並且有新的收入來源,屆時需要帶好全部與收入相關的證明以備在面談被問及時出示。另一種解決辦法是找一位共同擔保人填寫經濟擔保書,例如妳丈夫的父母,或其他親屬或朋友。
問答 2.
公民直系親屬逾期居留可寬恕
讀者問:
我剛滿21歲,在美國出生。母親在我出生之前以H-2B 工作者的身分來到美國,從未離境。我能夠為她申請嗎?她能夠不離開美國而調整身分嗎?她的H-2B身分和逾期居留會有麻煩嗎?
李亞倫律師答:
法律僅要求美國公民的直系親屬(配偶、父母、21歲以下未婚子女),合法進入美國即可。這個案子談的是你的母親,由於她以H-2B簽證入境,你可以為她申請永久居民的身分;由於你已滿21歲,母親可以申請調整身分。因為她是美國公民的直系親屬,所以她逾期居留的事可以被寬恕。
問答 3.
綠卡逾時更新無不良影響
讀者問:
我有綠卡,但是直到上周我需要使用時才發現將於下周過期。我應該怎麼做?是否意味著下個星期起我將是非法身分了嗎?
李亞倫律師答:
僅僅是綠卡過期並不意味著是非法身分,大多數的綠卡類型,可以通過遞交I-90申請更新綠卡來解決這一個問題。如果你持有兩年為期的婚姻或投資綠卡,你需要遞交I-751解除臨時身分轉正式婚姻綠卡,或I-829解除臨時身分轉正式投資人綠卡,從而更新過期綠卡。以上兩種綠卡應當按時進行申請,否則你需要附上解釋信說明沒有及時申請的原因。其他類型的綠卡過期後也可申請,通常沒有不良影響。
問答 4.
常出差 PERM應由總公司申請
讀者問:
我們的公司位於新澤西,正在考慮為某員工申請綠卡。我們明白需要進行電子程序核審勞工紙系統的程序(PERM)。公司總部位於新澤西,但是這位員工最終將被分配在總公司以及位於賓州和佛羅里達州的兩家分公司上班。需由哪一家公司為其申請綠卡呢?
李亞倫律師答:
如果公司不清楚該員工將被分配到哪一地點,或該員工將往返於不同的辦公地點,那麼電子程序核審勞工紙系統的申請應當由總公司進行。如果該員工僅在一個地點工作,那麼PERM應該在其工作地點所在的州申請。如果員工將在多個辦公地點工作,差旅情況應當在招聘公告信息中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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