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在大紀元2016年6月24日及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問答 1. 2. 3. 4.


問答 1.

女兒的親屬移民要等多久呢?

我是美國的合法永久居民,如果我為女兒提交I-130表格,她需要等多久才能拿到簽證?

李律師答:

答案取決於你女兒的年齡,是大於還是小於21歲——如果是21歲以下,那麼小幾歲。如果在21歲以下,你可以為她申請F-2A類別的21歲以下未婚子女,等待時間約2年。如果她已超過21歲,你需要為她申請F-2B類別21歲以上未婚子女,等待時間約7年。如果孩子接近21歲、且在她年滿21歲時優先權日期還沒排到,通常得等待7年才能獲得移民簽證,而不是按照F-2A類別下面較短的排期,除非按照兒童保護法(CSPA)的計數規則,她繼續被視為兒童,此法要考慮多種因素,如簽證排到的日期、申請審理的時間有多長以及孩子的年齡。


問答 2.

入籍

我有一個問題代我兄弟提問。他成為永久居民已經有6個年頭,但是有一件事一直困擾他入籍。6年前在為前僱主工作時,有他的女性下屬投訴給公司,說他性騷擾。我兄弟承認他發送了兩個黃色笑話給她。還有他們一起出差時,那個女性進了他的房間、看了2小時的電視。那個女性抱怨說:在房間裡,他對她提出性要求。唯一的證據是她發送給朋友的短信:「我的經理想在出差時強姦我。」但她承認他們沒有過任何身體接觸。我兄弟不承認,說這是圈套,如果前一天發生了甚麼的話,那為甚麼緊接著第2天,她又去他的房間、呆了2小時,這說不過去。在出差3個月後,恰好就在我兄弟指出她表現不佳的第二天,她跟公司抱怨。然後公司政治性地迫使我兄弟簽署了一份補救信。沒有任何逮捕或出庭,公司可能仍然有這封信。這會影響他嗎?

李律師答:

美國移民局在入籍過程中關心的是逮捕和定罪 - 而非私人報告或者有爭議性的, 或他說/她說的爭論性民事訴訟。請注意,在N-400入籍申請表格的第11部份、第22項問到:是否當事人曾經犯罪、協助犯罪,或試圖犯罪,或犯了罪但他/她未被捕 - 如果當事人承認屬實,入籍申請可能會受影響。你兄弟的案件來看,這事即使承認可能被忘記了,因為這事已經過了5年多,沒有碰她,而且入籍申請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5年)的要求來看,這件事也已經過去了。


問答 3.

前任律師收取我的案件複印費


我的前任律師從未給我案件的複印件。我現在需要副本,他們要收費,這合法嗎?

李律師答:

收複印費不是個人索取案件副本中最糟糕的。這些年來我們聽說過,最慘的是,很多情況下諮詢公司、非律師人士,甚至律師都有拒絕給予任何案件的副本的情況。

問答 4.

我的律師撤回了我的綠卡申請

我請律師幫助申請綠卡,是想確保一切正常…在我打完指紋後,突然收到了一封移民局的信,說我要求撤回申請…我的律師說對不起,是另一個客戶要求他這樣做,他把我誤認成他…現在不得不重新開始申請,並再次支付移民費,再重新等待6個月。

李律師答:

幸運的,從你的問題來看,你的案件,律師錯誤地撤銷了你的綠卡申請,還好你損失的僅僅是6個月的時間以及再支付一個移民費。我很驚訝,因為律師犯了錯,他/她沒有自動支付你的申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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