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在大紀元2016年6月10日及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問答 1. 2. 3. 4.


問答 1.

H-1B贊助父母B-2簽證來訪 但I-94快到期

我的I-94在2016年9月到期,但是I-797是到2017年10月前都有效。我已經為父母申請了B-2簽證,定於2016年7月中旬面談。我的I-94將在9月到期,導致他們的簽證被拒可能性有多大?他們將在8月來旅行。我的僱主已經為我的I-94申請延期,但是需要時間(可能2-3個月)。我是否應該延後父母的面談時間,等到延期更新下來?有沒有其它方案?

李律師答:

如果你的H-1B簽證在2017年10月前一直有效,你可以出境、再重返美國。只要你的護照在2017年10月後六個月內有效,你會給予新的I-94入境日期。如果海關和邊境保護局(CBP)把你的入境弄錯了,你可以去CBP的任何一個入境處,要求他們更正錯誤。否則你就只能等到僱主的流程完成。如果是這種情況,你最好延後父母的面談日期。


問答 2.

我想不做豁免從J-1轉成F-1非移民類的身份

美國移民局的指令似乎說不行,但INA 212(e) 條款並不這麼說。J-1簽證上附著說, J-1高中交換生,若要轉換F-1學生身份,都受到返回母國呆滿2年的需求。身份根據INA 212(e) 條款,J-1訪問學者受2年居住要求,在未獲得豁免的情況下,禁止轉成H和L類非移民簽證。但是,這個條款並沒有說禁止轉換成其它非移民簽證類型,如F-1。它只特別提到H和L。我的問題是,I-539指令說J-1訪問學生要遵從2年的規定,不能變換成其它身份,除非是A、G、T以及U的非移民類別的簽證。我不理解為甚麼是這樣,因為國務院的網站只提到禁止H和L類別。

李律師答:

我看到你閱讀過相關法律,但我只能告訴你,以我們的經驗,移民局可能允許不受回外國居住兩年需求的當事人轉換身份,但是不會允許受到限制的申請人轉換身份。


問答 3.

我需要回祖國才能拿到綠卡嗎?


十年前我持旅遊簽證、逾期逗留。現在我父親申請我,他是美國公民,出生在波蘭,目前在波蘭定居。他有公民身份,是因為他父母(我的祖父母)出生在美國、是美國公民。我的問題是,我是不是必須回波蘭、才能拿到綠卡?我聽說如果我是單身,就不需要。如果我結婚了呢?我剛訂婚、我的另一半在美國是無證移民。他也是10年前持旅遊簽證來美。

李律師答:

如果你小於21歲且未婚,你的美國公民父親,可能可以申請你成為永久居民,你可能可以在美國調整身份。如果你已超過21歲,你將不被允許在美國調整身份,而必須回到波蘭才能拿綠卡。跟無證移民結婚不會給你調整身份的權利,你父親需要為你申請F-3美國公民的已婚兒女類別,這類移民現在大約要排期11年。

問答 4.

美國政府會介意虛假陳述嗎?

如果有人來自美國的敵對國家,但那人怨恨他的國家,認同美國的價值觀,因此他假造健康狀況、以避免在該國的軍隊服役(因為美國認為軍隊的一部份是恐怖組織)。如果這個人想要移民美國,他有完整的合法、有效的證明,也很健康,美國政府是否會介意。(再重申一下,這個人從來沒有被指控過,有合法有效的證明以及身體健康)

李律師答:

美國移民法認定的虛假陳述只適用於當事人對美國移民官員做虛假陳述。你對母國的官員為了避免軍事服役,有過虛假陳述、這個不會影響你的美國移民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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