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在世界周刊2016年6月5日的移民法律問答

問答 1. 2. 3. 4.


問答 1.

直系親屬逾期居留豁免方式多

讀者問:

我今年29歲,男,來自台灣,2007年12月來到美國。我的兄弟都是美國公民,我的母親是永久居民,我的父親也是一個美國公民。就我的狀況,應該如何通過家人的擔保獲取綠卡?

李律師答:

根據你的問題,我假設你現在沒有合法的身分。如果你是單身,你母親能透過F-2B永久居民申請未婚成年子女的類別為你辦理,這大概需要等七到八年。你父親可以透過F-11美國公民申請未婚成年子女的類別為你辦理,這大概需要等八到九年。如果你已婚,你父親可以透過F-3美國公民申請已婚子女的類別為你辦理,該類申請已積壓到11年後。你的兄弟也可以透過F-4兄弟姐妹類別為你提出移民申請,該類申請也積壓到12年後。

在上述等待期,如果法律變更﹐或者你受到245(i)條款的福利,即如果當事人在2001年4月30日之前有人為你申請勞工紙或者移民簽證,且2000年12月21日你人身在美國境內,那麼他可以在繳納1000元罰金後調整身分。如果你父母移民時符合245(i)條款﹐而你是家屬,即使你父母移民的過程中﹐你已超齡,你仍然可以受到245(i)條款的福利。另外,你也可能可以在美國申請豁免,解除你在美國非法居留超過一年而受到十年不准再入境的懲罰。這種1-601A豁免在今年年底將會被擴大﹐將包括美國公民直系親屬其他類別的人。你可以根據申請的結果再決定是否回領事館面談,如果豁免通過,你可以去海外進行一般形式的移民簽證面談。

問答 2.

H4能工作需要配偶具有一定條件

讀者問:

我現在是L-1B身分,太太是H-1B工作簽證身分。我們都在同一家公司甲工作。她很快會辭去公司甲的工作而加入公司乙,並且公司乙將為她做H-1B簽證轉換雇主加急的申請。基於我的L-1簽證剩餘時間已經不多,我想轉為H-4簽證,並且申請工作許可證。請問:

1、因為我本來也不想在公司甲繼續工作了,我應該在我接到轉H-4收據通知時﹐還是等到我的H-4申請被批准後再通知我的公司甲雇主呢?

2、我們能夠也對我的L-1轉H-4進行加急申請﹐好讓我們倆的卡和身分都能夠同時獲得﹖

3、以下那種做法比較好:我繼續在公司甲工作直至我太太的H-1B簽證轉換雇主獲得批准,還是我一寄出申請文件就可立刻辭職?

李律師答﹕

H-4簽證持有者只有在配偶的I-140職業移民申請案被批准後,或者正在申請H-1B超過最長工作時限(六年)的延期情況下才能申請工作許可。後一情況發生在當H-1B主要申請人的勞工紙申請已待審達365天。否則你計畫以H-4身分來工作是不可行的。如果你符合條件,且你以H-4身分獲得了工作許可證,你能否工作將取決於你太太是否繼續持有效的H1-B工作簽證。


問答 3.

F4移民需維持有效身分

讀者問:

我十年前來到美國,經歷了一系列的移民手續,現已成為美國公民。我弟弟今年22周歲,不久前以F-1學生簽證身分來到美國。我們父母均已過世。我能夠為弟弟申請綠卡嗎?我知道這需要很長時間,但我的申請能夠幫他留在這裡學習﹐且日後工作嗎﹖

李律師答:

美國公民可以申請弟弟,但等候期大概要12年左右,並且你剛才描述的情況無法加快F-4兄弟姐妹簽證配額的時間。另外,以F-4類別為他遞交I-130親屬移民的申請﹐無法讓他在等候期的12年留在美國。他必須維持有效的非移民身分﹐才可被認為是合法留在美國。

依你弟弟的情況,未來或許有其他類別的移民選擇,例如,如果他是單身,可以與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結婚;或者用其他傳統路徑如完成學業,獲得實習生(OPT),然後或許可以申請專業的H1-B工作簽證,最終由雇主擔保申請職業移民綠卡。


問答 4.

公民可擔保新結婚丈夫獲得綠卡

讀者問:

我們最近才結的婚,我先生大約兩年前以F-1學生簽證的身分來到美國。他現在仍然在紐約大學修讀碩士學位。你能夠告訴我為他擔保申請綠卡必須填寫那些移民表格嗎?

李律師答:

為回答你的問題,我先假設你是美國公民。以婚姻為基礎的移民申請需要為外籍親屬遞交I-130申請表,I-485調整至永久居民身分的申請表,及你們雙方的G-325A家庭履歷表。如果他希望在審理期間旅行,要遞交I-131回美紙申請表,以及I-765申請工作許可證的表格。同時,他還需要I-693醫療體檢表,及你必須為他遞交I-864經濟擔保書的表格。你可以在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的網站(uscis.gov)找到相關的表格與說明。


問答 5.

權威期刊發表論文對申請EB-1A較有利

讀者問:

我有生物化學領域的碩士和博士學位,並有20篇刊登在同行評審期刊上的科學論文。這是否足以讓我透過科學領域的特殊才能為自己擔保移民?

李律師答:

如果你在特定領域擁有頂尖的技術,你或許可以依國家利益豁免類移民,但要提出證明你有高級學位,以及如果你無法移民可能會損害到國家利益。其它自己擔保的類別如EB-1A傑出人才,你雖然發表過文章,但看來有些勉強。當然,如果你為第一作者,在有聲望的期刊如《科學》或者《自然》發表文章,對EB-1A的申請會有很強的說服力。不然的話,你需要透過一個機構或組織,聘用你為傑出教授或研究者,但以EB-1B類別,不是真的自己擔保。你也可能需要另一個資格,而不是僅出版過文章。


問答 6.

與非法移民結婚無限制

讀者問:

我認識一位很好的人,唯一不好的就是他沒有合法身分,被移民局抓過﹐現有移民保釋金。這種情況下我能跟他結婚嗎?

李律師答:

美國移民法律沒有任何條文阻止你跟一個有移民保釋金的人結婚。但透過婚姻你是否可以幫他解決他的移民問題,又是另外一回事,這當然要看他案子的具體情況。

 

以上提供資料乃屬一般性質,可能不適用於個案實情或情況,此資料不該解釋為法律建議,亦不屬李亞倫律師事務所職務,也無因此建立律師與客戶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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