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2016年2月7日 問答

問答 1. 2. 3. 4.


問答 1.

持H-1B者回美再申請不占名額

讀者問:

我以探親簽證身分三個月前由中國來美國。我之前從2012年到2014年有過H-1B簽證身分,隨後回中國一年半。請問:如果有新雇主願意幫我辦H-1B,能如何進行?我是否還受H-1B名額限制。如果沒有的話,我的雇主如何進行?此外,新雇主與老雇主幫我申請有何不同?

李律師答:

假如你目前在美國是為了探親,以B-2簽證入境,且來時沒有改變身分的企圖,你可以現在提出H-1B簽證申請。你不受名額限制,而且感興趣的雇主可以在申請H-1B時要求改變身分。申請程序與之前相似,不過你的雇主需要在H-1B數據收集表上提示你不受名額限制。申請者無論是新的或之前的雇主都一樣,只要你符合資格任職。你前雇主可以免掉500元預防詐欺費,因為他上次申請已支付過了,這是唯一的區別。

問答 2.

申請入籍勿隱瞞交通違規紀錄

讀者問:

我有多次交通違規,包括違規停車與超速,但從沒酒後駕車。我想申請入籍,但怕這些違規將影響我的入籍申請。我應該把這些紀錄填入公民申請表嗎?

李律師答:

入籍的N-400表格需要包括所有交通違規信息。披露事實比移民官認為你不誠實更安全。你的交通罰單不應妨礙你入籍。不披露可被視為不良的道德品質,這將禁止你五年不可入籍。

問答 3.

O-1申請可付費加急

讀者問:

我現在的公司為我申請了H-1B簽證,有效到2016年7月。另一個機構有興趣幫我申辦O-1簽證。機構希望知道什麼時候可以開始我的申請。

李律師答:

目前美國公民與移民服務局處理O-1時間表顯示加州服務中心是兩周,佛蒙特服務中心需二個月。你的雇主會提交申請到管轄當地就業適當的服務中心。你的雇主可以在需要你的服務六個月前提出申請。不過,許多懸而未決的案子超出處理時間表。你的機構也可以請求加急申請,美國公民與移民服務局將於15天之內處理。加急申請的費用是1225元。

問答 4.

綠卡更新申請逾七月可追查

讀者問:

我的妻子十年期綠卡已到期。她已辦換新綠卡手續,已到移民局指定的地點打了指模,至今已有六個月,但還未收到新的綠卡。請問: 目前,永久移民辦理換新綠卡要多長時間? 如果非正常時間內仍未收到綠卡,可到何部門追查?

李律師答:

移民局時間表顯示,綠卡延期申請需要七個月完成。如果她目前還沒有收到的話,可以通過1-800-375-5283聯絡移民局全國客戶服務中心,來追蹤她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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