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2015年9月20日 問答

問答 1.2.3.4.5.6.


問答 1.

I-130排期久不影響B-2來美

方先生問:

我是一個79歲的美國公民。我已為在中國的單身成年女兒申請移民。她要等七年。請問:
1.如果我走了,優先日期排到時,我的妻子能繼續這個案件嗎?我的妻子是女兒的繼母,女兒三歲的時候我和她繼母結婚。
2.我女兒在2015年3月領到10年期的B-2簽證,她在2015年4月來美國看望我們大約20天,之後回到中國。我為她申請I-130之後,在等待期間,她是否仍然可以使用相同的B-2簽證來美國看望我?

李律師答:

1. 如果你去世,你的妻子不能簡單地代替你。她必須通過移民局專門為這种類型提供的人道主義重新恢复過程,才可繼續。這是一個漫長的過程,需要提供大量的文件。如果你的妻子有綠卡或美國公民身份,她現在應該可以申請你的女兒,因為她們繼母女的關系已及時建立,依移民法是認可的(在孩子滿18歲之前舉行婚禮即符合資格)。我的妻子為你女兒遞交文件后,她會有一個新的优先日期。

2.由于等候時間這么久,因遞交I-130申請而推定有移民的傾向顯著的會減低。她應該可以繼續使用B-2簽證來看望你。當然,她每次來美國時,應該有雙程机票。

問答 2.

長期離境 回美證不保證入關

阿妹問:

我60歲的弟弟收到綠卡2個月,并申請了2年為期的回美證。他計划去中國一年10個月。不過,我們被告知,他剛剛才收到綠卡,就要离開美國約2年,即使有回美證,他可能會在關口被拒絕入境或沒收他的綠卡。我們被告知有過這樣的案子。他的綠卡會被沒收的机會有多大?如果真有這樣的事件發生,我們應該怎麼辦?如果是這樣,回美證有什麼用呢?

李律師答:

回美證允許當事人在美國以外的地方停留不超過2年。這不是可以保證進得來,但當事人返回美國机會好得多,因為已事先通知移民局要在國外長期旅游。如果你弟弟被問到在海外的長期停留,海關和邊境保護局檢查官通常會想知道他是否打算這樣長期的在海外,或者只是這么一次而已。如果檢查官相信你弟弟會在這里建立住所,你弟弟將獲准進入。但是,如果檢查官認為,你弟弟無意在美國定居,他/她可以沒收綠卡,并給你弟弟一個選擇,要么放棄綠卡回中國,或者住在這里,到移民法庭解釋他有權拿綠卡。後面這一种情況,政府將負起證明你弟弟已經放棄了他的居住權。

問答 3.

綠卡更新申請後可回國

何先生問:

我是85歲的美國永久居民。我的10年綠卡即將過期。請問:
1.我在到期前多久可以遞交更新綠卡的申請﹐要等多久才能收到新卡?
2.我最近想回中國。如果我的綠卡過期能回得來嗎?
3.我住在馬裡蘭州的沃爾瑟姆市。我應該向那個單位遞交申請新卡?

李律師答:

1.您可以在到期前6個月申請。 美國移民局目前的處理時間表顯示﹐你要等大約5-6個才能拿到新卡。

2.你應該可以回中國,因為美國移民局在你去打指紋及面部掃描時(指紋及面部掃描的通知通常在申請後1-2個月內會發出)會授權認你的卡暫時延長時間。

3.所有轉換綠卡的I-90申請,都要寄到移民局亞利桑那州的郵政信箱:
•如果使用美國郵政局,地址為
USCIS
P.O.Box 21262
Phoenix, AZ 85036

•如果使用特快專遞或快遞,地址為﹕
USCIS
Attention:I-90
1820 E. Skyharbor,Circle S,1FL,Suite 100
Phoenix AZ 85034

新卡會寄到你在申請表上的指定地址。

問答 4.

無婚約交往不算移民傾向

一位學生問:

我下個月要來美國開始我F-1學生身份的博士課程。我與一位美國籍女友書信來往已6個月,我打算和她一起住校。這對我的學生簽證有沒有問題?

李律師答:

我不明白你想與某人在校園里一起生活會如何影響你的簽證身份或有其他后果。我假設學校已安排好,她也達到适合的年齡。如果你們的關系進步到訂婚階段,然後回家鄉面談拿另一個F-1簽證,那么你非移民傾向的問題可能會出現,但除此之外,我不認為會有移民後果。

問答 5.

與永久居民結婚 逾期居留適用擴大豁免

一位女朋友問:

我的男朋友10年前以工作簽證來到美國,從未离開過。我們現在計劃結婚。要如何為他辦移民身份?

李律師答:

我假設你男朋友的工作簽證不是J-1交流學者簽證,不受需回祖國居住兩年的要求。如果他受到需回祖國居住兩年的限制,則不适于下列的回答。

如果你是美國公民,你男朋友的簽證逾期,將不會是他調整永久居留身份被拒的理由。如果你是合法的永久居民,你的男友不可以調整身份,他需采取其他措施移民,或者等你成為公民再申請擔保他或(最好的方式),他在去海外做移民簽證面談前,他要取得逾期居留的豁免。這种豁免將透過I-601A豁免申請,此I-601A豁免計劃將被擴大(擴大豁免計劃實施時間預計在2016年春季),允許沒有資格調整身份的人,以他們合法永久居民的配偶或者父母,如果豁免申請沒被批准,將造成生活極大的困難。現行法律符合資格申請的人為美國公民的配偶或父母。

問答 6.

F-4移民申請繳費程序

讀者問:

我為妹妹申請了F-4移民類別。優先期已排到﹐我在2015年6月上網付了經濟擔保書120美元的費用。下一步要怎麼做?

李律師答:

支付經濟擔保書的費用,只是全國簽證中心(NVC)完成處理的一部分。第二個必須支付的移民簽證處理程序費用是每個打算移民的325美元的簽證費。費用都付過后,你必須為每個打算移民的人提交經濟擔保書及附屬證明文件。申請人必須向全國簽證中心遞交移民簽證DS-260申請表及附屬證明文件。當該中心收到所有的文件,認為可以接受,它會發出移民簽證申請包裹到相應的美國領事館或大使館,以便安排移民簽證面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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