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2015年6月28日 問答

問答 1. 2.


問答 1.

持B2簽證陪孩子讀書 延期不易

施姓讀者問: 

我和妻子都是中國公民。今年1月,我們申請B-2觀光探親簽證﹐得到一年可多次往返的批准。我們的女兒於2000年3月在舊金山出生﹐同年妻子帶她回中國。今年2月,我帶女兒到美國上學,我的簽證入境批准到2015年10月1日。女兒現在在中學就讀。因為她還小,我可以留下來照顧她嗎?我該如何申請簽證延期?

李亞倫律師答﹕ 

看來你女兒會在此長期上學﹐在她上學期間﹐沒有任何的B-2簽證延期可以讓你留在美國那麼久。也許你可以考慮是否有興趣自己在美國上學。如果是,你可能可以轉換為F-1學生身分﹐在美國停留較長的時間,也可以考慮是否有其他的途徑。你或許要向移民律師諮詢﹐看看是否有其他選擇。



問答 2.

父親低收入 母親移民需另覓擔保

一讀者問﹕ 

我的父親目前正在擔保母親拿綠卡,但他的收入很低。他曾出過車禍,目前在領SSI(救濟金)和糧食券。我母親再過幾個月就會去美國領事館面談。在父親的經濟擔保不符合要求的情況下﹐我母親可能獲得批准嗎?

李亞倫律師答﹕ 

如果你的母親有約十萬美元的流動資產,且你父親在他的經濟擔保書(I-864表)提及這些資產﹐或許她能夠自己擔保自己。如果沒有資產,你父親應該找一位共同擔保人來擔保你的母親。領館官員要依法規和規章來裁定移民簽證申請的資格,而不應該以同情的方式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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