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在大紀元2015年6月19日及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問答 1. 2. 3. 4.


問答 1.

無證移民自願離境會有麻煩嗎?

問:我已擁有綠卡30年,但是2年前因犯罪,綠卡被沒收(未判處監禁)。我現在是無證移民,如果我自願飛回母國。我可能會在機場被扣留嗎?

李律師:

美國移民局一般情況下不會阻止任何人離境。除非你是重要證人或有嫌疑,否則你允許離境的。大多數情況下,個人離境時有時被要求證明他們已經納稅(離境許可證)。




問答 2.

H-1B獲批但H-4延期仍在處理中

問:我的配偶以H-4家屬簽證來美的。現在找到雇主為其申請了H-1B工作簽證,並且已經獲批。而另一方面,我的H-1B簽證即將在10月10日過期,而且同時申請了我的H-1B以及配偶的H-4延期。鑑於現在H-1B通過,而H-4仍在處理中,我已經要求律師發出撤銷H-4的申請。請問,如果萬一H-4簽證延期申請通過,我的配偶能繼續工作,並向移民局要求撤銷H-4嗎?是不是只要在獲批之前申請撤銷即可,還是以最後批准的身份為準?

李律師:

即便你配偶的H-4延期簽證在H-1B工作簽證批准之後,他應可以避免“最後身份有效” 的法律,只要他證明在收到移民局H-4簽證批准前,已發送出撤銷申請。這種情況需要跟移民局溝通,大多數情況都能解決。



問答 3.

政庇成功2年後才申請永久居留


問:我在2012年6月申請政治庇護成功,但是因為經濟原因還沒有申請永久居留權。我想知道如果我現在申請永久居留,是否會有什麼麻煩?流程有哪些?還有我是否還有時間來申請?有沒有其它辦法能減少申請的總費用?

李律師:

當事人政治庇護申請被批,滿一年后,才可遞交I-485申請調整身份。調整身份沒有時間限制。如果你不能支付$1,070的申請費,你可以填寫I-912表,申請豁免費用。

問答 4.

疏忽未註冊兵役


問:我於2001年末來美,當時23歲,持旅游簽證。直到2007年(那年我29歲)前,我沒有身份;在2012年末我通過職業獲得綠卡。如果我疏忽未做兵役註冊(selective service),是否會影響3年後的入籍申請?有沒有辦法證明,我沒有註冊是因為我非法、疏忽、不知道?我最近申請聯邦學生貸款,卻因此被拒。我試著解釋,如果沒有接到任何通知信函或公告,我如何能知道在18至26歲之間(無論何种移民身份)都必須註冊兵役,否則在申請公民身份或其它聯邦福利時可能被拒。我想知道,哪些證據能證明我是因為疏忽和不知道才導致未註冊行為?

李律師:

你非故意沒有註冊選征兵役,應該不會成為沒有資格入籍的理由。你可以提供書面的解釋,解釋你為何沒有了解這一義務。你還應該向兵役局要一份身分資訊函(status information letter),請撥打1-847-688-6888獲取更多信息。

 

 

以上提供資料乃屬一般性質,可能不適用於個案實情或情況,此資料不該解釋為法律建議,亦不屬李亞倫律師事務所職務,也無因此建立律師與客戶的關係。
2003-2015 年李亞倫律師事務所 版權所有

 

 
 
 

  李律師簡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