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在大紀元2015年4月10日及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問答 1. 2. 3. 4.


問答 1.

幫助童年入境的教會成員


問:有一個公理教會的會員, 2歲的時候被帶到美國,現在18歲了。他剛剛高中畢業,想要找一個工作。他能夠獲得社會安全卡麼?我能幫他麼,幫他後會不會有什麼麻煩?

李律師:

這個公理教徒有可能符合奧巴馬的總統行政令的條件,你可以建議他申請DACA幼年入境暫緩遞解項目,2007年前小於16歲入境美國的當事人可以申請。他已經滿足了另一個申請資格﹐即高中畢業的條件,因此可以遞交申請I-821D幼年入境暫緩遞解的表格。申請批准後,他可以得到工作許可證,可用此申請社會安全卡號和工作。DACA可以讓他在兩年內免於遣返,兩年後還有延期的可能。




問答 2.

懷孕需要身份延期

問:我懷孕6個月了,入境卡被蓋上不得調整身份的印章,一個月必須返回祖國。我能以健康的原因申請延期麼?

李律師:

被蓋上這個印章的意思是不得調整、轉換和延期身份,也就是說你沒有資格向移民局獲得延期。話雖如此,如果醫生能夠給開一張證明,證明依你懷孕的階段你坐長途飛機會不安全,你也有可能得到延期。需要注意的是,美國移民局作出是否給你延期的決定最少需要3個月的時間,當你拿到決定時應該已經生下孩子了。如果你的延期被拒沒,在移民局給你回答後你若已逾期滯留了180天,那你會受到再不得入境的懲罰。



問答 3.

旅遊簽可否兌現支票


問:我是持B-2旅遊簽證來美探親的,我家人的好朋友給了我一張他個人開出的支票,作為禮物讓我買一些自己喜歡的東西。如果我在美國兌現支票是否合法?

李律師:

拿B-2簽證是不能在美國工作的。但這並不意味著不能收朋友作為禮物的支票。這個情況,你應該可以合法的在美國兌現這個支票。

問答 4.

未婚夫簽證的聯合擔保人


問:我是住在田納西州的大學生,我的未婚夫住在加拿大。我沒有足夠的收入,加拿大蒙特利爾的美國領事館允許我提供聯合擔保人,我爸爸可以做聯合擔保人。我的問題是,我爸爸需要怎麼做才能成為聯合擔保人?需要填什麼表格、簽署什麼文件?我怎麼通知領事館?

李律師:

你爸爸需要填寫I-134經濟擔保書,並附上他的工作證明、最近的工資單、銀行月結單和去年的報稅單。你父親需要把這些所有的文件都寄給你未婚夫,當你未婚夫去美國領館面談簽證的時候需要出示這些文件給簽證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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