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在大紀元2015年3月20日及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問答 1. 2. 3. 4.


問答 1.

轉換身份申請如何撤銷


問;我遞交了從F-2陪讀身份轉F-1學生身份的申請,仍在審理中。但是現在我不想上學了,想要撤回申請。我應該怎麼做?我需要重新申請F-2陪讀身份,還是會自動恢復F-2陪讀身份?這次的撤銷申請會不會對將來轉換簽證有影響?望不吝賜教。

李律師:

你可以給美國移民局寫信撤銷轉換身份的申請,附上你轉身份申請的收據號。屆時你的身份會自動換回原來的狀態 - F-2陪讀身份,撤銷F-1申請不會影響你將來轉換身份。




問答 2.

暫緩遞解申請

問:我申請了暫緩遞解,收到了一封信,說我的文憑不是州認可的。現在我剛剛註冊了一個GED課程,我可以寫一封信來說明我的考試時間和資料麼?我應該怎麼做?

李律師:

從你的問題來看,我認為你沒有上州認可的學校,並不僅是你文憑的問題。如果你不這麼認為,而且確信你上的是州認可的高中,你可以聯繫學校進行核實,並把確認函發給移民局。否則你可以嘗試向移民局證明你現在正在上GED課程,看看移民局是否接受。移民局也可能拒絕你的申請,因為有時會強制規定申請人在提交申請時,必須符合資格。如果真的因此被拒絕,你可以重新遞交一份暫緩遞解的申請。



問答 3.

父母可為我未婚妻經濟擔保嗎?


問:我的未婚妻住在加拿大,我會在2016年為她申請未婚妻簽證。我現在正在讀書,和父母住在一起。等她來到後我會開始工作。現在我沒有收入怎麼為她填寫經濟擔保表?我的父母是有條件為她做經濟擔保,可以由他們來填寫經濟擔保的表格麼,具體要怎麼做?

李律師:

未婚妻簽證的經濟擔保並不像申請綠卡那樣嚴格。我建議你寫一封信,解釋你現在的情況和需要你父母幫你做擔保的原因。之後你的父母要提交I-134經濟擔保申請表,並附上工作證明、工資單、銀行對賬單和上一年的報稅證明。如果領事館還需要其他材料,他們會通知你的未婚妻。

問答 4.

如何找驅逐案件號碼


問:我是美國公民,我妻子在5年前被洛杉磯法院驅逐,她的家人都住在洛杉磯。10年不得入境的禁令已經過了5年多了,我想為她申請重新入境,但是她的律師說沒有她的遞解案文件,我怎麼能得到她的驅逐案件號碼?

李律師:

你妻子自己去申請案件號要比你容易。她可根據資訊自由法遞交G-639表格要求調她的檔案,還需附上G-652表格說明身份。把這兩份表格遞交給美國移民局後,她會在6個月之內收到檔案的副本。你們也可以從移民局或者移民法庭給她的文件和信函中找到她的案件號。如果她曾經申請過工作許可,工作許可證的卡上也有這個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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