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在大紀元2014年12月12日及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問答 1. 2. 3. 4.


問答 1.

逾期居留是否影響申請新的簽證?

問:如果有人簽證過期後逾期居留了好幾年,然後在去年返回阿根廷,他再申請簽證來美國會不會有問題?

李律師:

美國政府不會允許這樣的人現在再獲得簽證來美。根據法律,逾期居留超過1年的外國人10年不能再入境。面臨禁令的外國人可以在申請簽證被拒后申請豁免,如果豁免獲批,將可以獲得來美簽證。在考慮是否給予非移民簽證豁免時,將會納入考慮的因素包括:來美國的原因、超期停留的發生時間与嚴重程度、來美旅行對美國公眾利益的正面或負面效果等。美國使領館必須要給建議提交豁免,并要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BP)入境評估辦公室(Admissibility Review Office)同意。



問答 2.

未成年孩子因父母獲身份

問:父母將成為永久居民,孩子未成年(16歲),孩子通過父或母獲得身份需要多長時間?

李律師:

如果父母不是通過公民子女獲得的永久居民身份,他們可以為16歲的孩子提交跟隨申請表,整個流程大概需要6個月到1年。如果父母是通過美國公民子女獲得的身份,我估計整個流程要花2年時間,這類申請將進入親屬移民第二優先A類(F-2A)排期,根據2014年12月的排期表,現在處理到2013年3月22日的申請。


問答 3.

使用帶I-551章的護照出入境


問:我幾天前持移民簽證入美,我的外國護照上加蓋了I-551章,上面寫著:I-551證明當事人為永久居民,簽名後生效,有效期1年。在我經過入境點(Point of Entry,POE)時,我的護照上還加蓋了另外一個章,上面寫著:2014年5月4日入境,DV1類以及我的A號碼。除了這本護照以外,我沒有其它任何文件(比如駕照、銀行賬號等)。

我還沒有收到綠卡,因為時間還沒有到。在美國再呆兩天後,我決定要離境回母國去處理我的房產,然后接我的太太一起來美國定居。我想知道我是否可以使用我的外國護照出入境?

李律師:

護照上的I-551章有效期為1年,允許你在這一期間出入境。在你等待你的綠卡時,你可以使用它出國旅行。


問答 4.

美國公民海外出生的孩子入籍

問:我2009年成為美國公民,2010年在孟加拉結婚,我的女兒2011年在孟加拉出生,她不久前來到美國並成為了永久居民。我是否需要為她提交N-600表申請入籍和美國護照?

李律師:

根據兒童入籍法(Child Citizenship Act),你女兒來美國成為永久居民時即已成為美國公民,你可以選擇是向國務院為她申請美國護照,還是向移民局提交N-600表為她申請公民紙。

 

 

以上提供資料乃屬一般性質,可能不適用於個案實情或情況,此資料不該解釋為法律建議,亦不屬李亞倫律師事務所職務,也無因此建立律師與客戶的關係。
2003-2014 年李亞倫律師事務所 版權所有

 

 
 
  李律師簡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