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在大紀元2014年10月17日及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問答 1. 2. 3. 4.


問答 1.

證件年齡錯誤是否影響身份?

問:我2007年持綠卡來美國,現在是美國公民,但我從來美國以後使用的出生年一直是錯的,這是否會影響身份?

李律師:

因為你現在已經是美國公民,如果政府想收回你的公民身份,必須證明你使用錯誤年齡是有實質影響的,舉證責任在政府一方。比如說,如果你現在決定要將所有證件上的年齡都改回正确的,國土安全部可能會介入,並問你為什麼在申請綠卡和公民的時候沒有披露這一點,理由是什麼?如果你真實的出生年齡對你獲得綠卡有影響,比如只有修改年齡才能申請某一類別的移民簽證,這將會被視為是實質性的不實披露。

問答 2.

申請幼年入境暫緩遞解的條件

問:我看了達卡(幼年入境暫緩遞解,DACA)的要求,我符合所有的條件,但對其中一個要求有疑問。要求裡面說(申請人的)身份必須在2012年以前已經過期。我父母在2008年申請綠卡時將我列為親屬,我們的簽證在申請綠卡以后過期了,而且綠卡申請在2012年11月被拒,我是否屬于“合法身份在2012年前失效”的情況?

李律師:

移民局允許申請調整身份的人留在美國。除非申請人有有效的非移民身份,否則申請人在那段時間不能視為有合法的移民身份。如果你只是因為有綠卡申請才有資格留在這里的,而不是有效的非移民簽證,你的情況就符合“合法身份在2012年前失效”。



問答 3.

第四優先親屬移民排期時間


問:我哥哥是美國公民,他將為我提交I-130申請第四優先親屬移民。他告訴我,根據以往的經驗,第四优先要等待10-12年,現在只要5-6年就完成了。這是真的嗎?我要等多長時間才能獲得簽證?我已經58歲了,只有我和我太太會移民。

李律師:

申請第四優先親屬移民需要超過10年時間,現在只排到2002年1月22日以前提交申請的人進入了最后移民階段,關于5-6年就可以完成第四优先親屬移民的傳言是無稽之談。


問答 4.

I-212要由誰簽字?

問:我打算為我父親提交I-212申請再入境。他受到10年不能入境的懲罰,現在已經過了8年半。我的姑媽(也是我爸爸的姐姐)病得很重,我希望能夠在姑媽去世之前讓父親再入境,我想知道是我父親自己提交I-212,還是成年孩子可以為他提交?

李律師:

遞解后申請再入境的表格(I-212)必須由申請人本人提交,14歲以下兒童可以由父母或監護人代簽,正式指定的法定監護人也可以為無力簽字的申請人代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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