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在大紀元2014年4月25日及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問答 1. 2. 3. 4.


問答 1.

男朋友是非法移民

問:我男朋友被抓,將在1月16日開庭,我得到通知他有移民案件在身,因為他非法在美。我懷孕了,他付了所有的醫院賬單、預約醫生等費用。他會在開庭后被遞解出境嗎?是否有辦法停止遞解程序?

李律師答:

在移民法庭第一次听證的時候,法庭會想知道你男朋友是不是找了律師,并會提出對他的指控,然后看他是否有方式解除困境。如果他仍然在關押中,可要求保釋,以便准備移民案件。如果你是美國公民并且和他結婚,你可以要求法庭寬限時間以便于你為他申請I-601A豁免,這一豁免可以解決他非法停留在美國的問題。

如果你的申請獲批,你可以要求法庭關閉他的移民案件以便于申請I-601A,I-601A豁免獲批與否,取決于他的離境是否對你造成极度困境。如果I-601A獲批,他可以申請中止法庭程序,然後回母國進行移民簽證面談。

如果你也沒有合法身份,他和你結婚仍然會有利,因為他將會成為合法美國公民父親,這樣的話可能獲得同情,對他獲得移民救濟是有利的。



問答 2.

丈夫入籍對太太申請I-601有幫助嗎?

問:丈夫在1989年結婚,在2009年獲得工作綠卡,太太于1989年到2009年間非法待在美國。太太后來因為疾病的原因自愿离開了美國。丈夫提交了I-824表并通知美國領館他已經調整為永久居民身份,I-824于2010年1月29日獲批。太太因非法居留申請I-601豁免但被拒,因為沒有證明會給丈夫帶來極度困境。丈夫在2014年底就可以申請成為公民了,請問這對太太申請豁免再入境是否有幫助?

李律師答:

丈夫成為公民對申請I-601所需要的極度困境只有很小的影響,更重要的因素在于子女的出生、健康狀況變化、財務狀況好轉等。還有一種可能是,她的I-601申請沒有好好准備(我們見過很多這樣的案件),她應該咨詢在I-601豁免領域有經驗的移民律師,看是否可以重新提交。




問答 3.

申請調整身份後保持非移民身份

問:我持F1簽證在學校的時候結的婚,我已經申請了調整身份,請問我必須要繼續待在學校嗎?

李律師答:

依我之見,即使已申請調整身份,最好還是保持合法的非移民身份。這樣做的好處是:如果I-485申請出了問題的話,申請人仍然保有合法的非移民身份。


問答 4.

學生簽證過期

問:我是國際學生,F-1簽證已經過期一年了,因為我父親生意出現問題,沒有辦法繼續為我上學提供資金支持。我父親正在賣房子還債和支付我的學費。我在美國已經呆了6年,不想回母國再申請簽證。我已通知學校輔導員我的狀況,但還沒有接到移民局要遞解我的信。我想知道在我等待我的家人給我學費的時候,是否可以申請什么豁免?我的駕照也快過期了,請問續駕照的時候是不是要提交I-20表等文件?因為我父母的狀況,我和未婚妻的婚姻也被迫推遲,她不斷問我我沒有身份會不會影響結婚?我的未婚妻是美國公民。

李律師答:

如果你和未婚妻的關系是真實的,你們應該結婚,然后她可以為你申請綠卡。要注意的是,如果你們的關係不是真實的,那就是婚姻移民欺詐,你們兩人都將面臨5年聯邦監獄監禁,以及(或)25萬元的罰款。因為你沒有身份已經超過了1年,你無法申請恢復F-1學生身份,移民局通常不會對你的狀況予以同情,因為基于你的家庭狀況,你本來應該申請兼職工作許可,打工以緩解財務困境。

 

 

以上提供資料乃屬一般性質,可能不適用於個案實情或情況,此資料不該解釋為法律建議,亦不屬李亞倫律師事務所職務,也無因此建立律師與客戶的關係。
2003-2014 年李亞倫律師事務所 版權所有

 

 
 
  李律師簡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