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2013年9月8日 問答

問答 1. 2. 3.


問答 1.

CPT超一年 OPT會被拒

一個困惑的OPT學生問:

我收到移民局的通知說,我的實習許可(OPT)延期被拒,因為我使用實訓課程(CPT)超過一年。我的實際情況是這樣的:全職CPT11個月,兼職CPT24個月。移民局的拒絕信中,以11+(24 x0.5)=23個月的方式計算我CPT的總時間。這意味著他們把我的兼職CPT折合成全職CPT。

我的困惑是:我看了很多我學校和其他學校的CPT和OPT的檔案,似乎清楚地表明,兼職的CPT不影響OPT,只有全職CPT超過1年才會影響OPT。學校是否誤解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的規定或者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在處理我的案件時犯了錯誤?

美國移民局的通知說我不能提出上訴,但我可以提交申請重新開案(I-290B)。而且,我必須在通知後90天之內提交議案。但是,我的OPT於6月24日開始,為時已晚。

我今年申請H1B已被批准了。但是,但10月1日才能開始上班。如果我在6月24日和10月1日之間沒有OPT,我將無法工作。我本來計畫今年6月遞交碩士論文然後畢業。但現在我可以做到這一點的唯一途徑是,延遲幾個月遞交我的論文和畢業,然後申請全職CPT幾個月,從6月起用CPT身分工作到9月30日止,10月1日開始我的H1-B身分。這樣是否可行?你有更好的建議嗎?

李亞倫律師回答:

按照移民局規定,外國學生進入美國九個月後,可以進入實訓課程(CPT)。當他們畢業後,他們可以選擇實習訓練(OPT)。

雖然CPT沒有時間限制,你的CPT必須少於一年才可以獲到OPT。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把你CPT的總時間加起來(包括全職和兼職)確定你已超過一年,不符合OPT的資格。它的計算方式是正確的。另外你對向移民局申請重新開案動議的期限也錯了,是30天而不是9天。因為你沒有OPT,你沒有權利在等到10月1日開始上班的這段期間工作。你計畫延遲你畢業的時間,申請幾個月的CPT來工作直到10月1日止,只要學校願意配合看上去是可行的。我沒有其他的建議。


問答 2.

工作簽證轉換中要保持身分合法

H-1B簽證持有人問:

我持有工作簽證(H-1),最近找到一份新工作,現在正在申請工作轉換中。請問:
是否需要拿到收據還是律師一遞交文件,我就可以開始為新公司工作?我相信最好是等拿收據。但是預計收到收據及我的暫定上班時間不到兩周。看來照規矩要給現任雇主兩個星期的通知。我應該要求新公司做加急處理嗎?

李亞倫律師回答:

最好是等到你能確定移民局已接收你的工作簽證轉換申請,因為遞交申請有時會因表格填寫或支票出錯而被拒。若是那樣,如果你已跳槽為新公司上班,你就是非法工作。要盡快確認移民局已簽收,可以透過請求加急處理,但你和公司必須知道美國移民局的加急處理費用是1225元。這個費用是否值得,要由你和公司來做決定。大多數要求加速處理的案件不僅是為了要儘早拿到收據,還是要確保受益人留在舊公司直到新公司的工作簽證獲得批准,讓他或她一直維持合法的工作簽證身分。

問答 3.

以學生家屬身分上大學 違規

F-2簽證持有人問:

我在2012年3月以學生家屬身分(F-2)進入美國,並於同年11月聯絡一所市立大學,把我的學生家屬身分轉為學生身分(F-1)。我完成注冊,繳了學費,也拿到大學的入學許可(I-20)。學校告知我必須把這份入學許可寄給移民局。2013年3月,我收到移民局的拒絕信,說我仍然是學生家屬身分。該學院的負責人寫了一封信給移民局,說是他的錯。我已於2013年1月開始上春季班,並要求獲得批准。

在2013年5月,美國移民局又寄了一封信給我,要求我提供沒有上學的證據,並支付I-901的申請費。我再次與學校聯系,學校說沒有辦法把「上課」的登記急錄改為「才開始」。5、6個月後,我決定不轉換學生身分了。我兩次打電話給移民局熱線詢問我的案情,都說我依然是學生家屬身分。

請問:移民局的拒絕信中表示如果我是一位全職學生,我就違反學生家屬身分的規定。這種違反行為會影響我日後轉換工作簽證家屬身分(H-4)嗎?移民局會要我離開美國嗎?我該做些什麼,就等待拒絕信嗎?

李亞倫律師回答:

學生家屬身分全職上學是違反其身分的規定。看來,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現在不會對你採取任何行動,這種違法大概不會影響你日後轉換工作簽證家屬身分。

理論上,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如果有證據證明你以學生身分全職上學,可以進一步發信要求你離開美國。如果沒有收到你的回覆,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也可能什麼都不做,因為你的案件之前已經被絕了。

你可以等待看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是否會再發送拒絕信。你可以減少你上課的課程,不為全職學生,以符合該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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