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2013年8月18日 問答

問答 1. 2. 3. 4. 5.


問答 1.

臨時婚姻綠卡轉正不成 恐遣返

一位臨時綠卡身份者問﹕

我有一張婚姻臨時綠卡﹐我們的婚姻是真實的﹐但我們在金錢和其他事情上有問題,有一段時間,她搬出去住。我們現在又在一起,她也願意在即將到期的I-751移民表格上簽名﹐但我擔心我們是否有足夠的證据。此外,我還想知道如果移民局認為我們住在一起的證明不夠﹐那麼會怎麼樣。我的母親現在是美國公民﹐可以現在為我申請﹐ 她應該這樣做嗎﹖會有什麼影響嗎?

李亞倫律師回答:

如果美國移民服務中心不認為你的證據是足夠的,你和你妻子將會收到通知去當地移民辦公室,屆時與你們兩人面談討論這份申請。然後,你的案件有可能批准,或轉送到移民法庭開始你的遣返程序。如果你母親為你遞交I-130親屬移民的申請,對你的移民案件沒有影響。因為第三類別(F3)-美國公民申請已婚子女的案件﹐2013年7月份的排期才排到2002年10月1日前遞交的案件。如果你的I-751被拒絕﹐國安局不會因為你已有一份要等十年排期的案件而暫時停止你的上庭程序。


問答 2.

申請未婚配偶簽證 過去兩年必須見過面

一位未婚夫問﹕

過去一年﹐我和女朋友已透過Skype、電子郵件及互送小禮物交往。我們自認己經訂婚了。但她的工作太忙了未能來中國探望我。我想去見她。我可以直接拿中國護照上飛机,解釋我們的情況呢,或者我應該試著申請學生簽證呢?


李亞倫律師回答:

首先,中國人是不能只憑護照和有效身份證來美國的。那樣的人是不允許登機的,因為航空公司讓沒有有效簽證的人登機去美國,將負財務責任。至於學生簽證,你必須向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證明你沒有移民傾向。非移民簽證申請表上有一欄還問到你在美國是否有未婚妻。如果這段關係對她那麼重要,我強烈建議你的女朋友去中國一趟。你應該知道,申請K-1未婚夫/妻簽證的要求之一是過去兩年你們這對情侶必須見過面。如果你女朋友不願意走一趟,也許你們的關係沒有你們想象中的那麼強烈,也許你應該重新考慮你們的關系。

問答 3.

他國非法居留被捕應不影響申請簽證

一位朋友問﹕

我有一個朋友5年前移民美國,我敢肯定她當初簽證面試時沒有如實說她在台灣因非法入境和居留而被逮捕過。請問這會導致她日後和美國移民局有問題嗎?美國會認為這種犯罪行為嚴重嗎?

李亞倫律師回答:

第一個問題是你朋友是否在她的美國移民文件中公開這個事實,如果沒有,這件沒有透露的事實是否在她的申請上屬關鍵資料。換句話說,美國領事官員在簽發她移民簽證時是否知道所有的事實?一般來說,判決官員會依案件中的證據按事實真相來考慮你朋友是否不能入境﹐或者她不實的陳述是企圖逃避她是否有資格移民這類的問題﹐而這類問題有可能造成不能入境的正確判決。

大多數有關非法入境的罪行是違反美國邊界的條款而不是外國的邊界﹐所以很有可能你朋友在台灣因為非法居留而坐牢﹐在她美國永久居留綠卡的申請上不會被視為關鍵因素。 如果萬一移民官員認為有關係﹐任何海外的定罪將與美國的刑事法比較﹐來決定這個罪行是否在美國屬刑事罪行﹐及罪行的嚴重性。儘管如此,未經檢查入境美國一般不被視為嚴重的罪行,且在美國非法居留僅受民事而非刑事的處罰。

問答 4.

曾居多州 入籍地依稅表地址

一位學生問﹕

我剛剛從猶他州搬到加州入讀我第一志願的大學。我家人在猶他州,也是我駕照和其他身份證的居住地。現在我可以申請入籍美國,要在加州還是猶他州申請呢?

李亞倫律師回答:

首先N-400入籍申請不遞交到當地的移民辦公室。加州或猶他州居民必須遞交到亞利桑那州鳳凰城的移民局信箱地址﹐地址如下:

由美國郵局遞件﹐地址為:
USCIS
P.O. Box 21251
Phoenix, AZ 85036

由快遞公司遞件﹐地址為:
USCIS
ATTN: N-400
1820 E. Skyharbor Circle S.
Suite 100
Phoenix, AZ 85034

你的問題是哪一個移民辦公室有權審核你的入籍申請,包括面談和宣誓。移民局的規定允許在外州上學的學生,在學校所在地申請入籍,或者“如果申請人能證明在遞交申請和入籍程序審理期,他/她在經濟上要依賴父母”,申請人可以在居家地申請。美國移民局還規定,如果申請人在多州居住,入籍的居住地參考聯邦所得稅納稅表的遞交地址來決定。 如果你的報稅單是在加州遞交的,你申請入籍多半會被視為該州的居民。如果不是,你可以選擇把你猶他州的地址填上,並在那邊完成你的入籍程序。

問答 5.

他國犯罪 可能影響來美探親

一位加拿大讀者問﹕

我於七年前去加拿大前放棄了美國國籍。之後,我犯了入屋盜竊罪﹐坐了2年牢。我現在想回加州探望我的父母﹐ 該怎么辦呢?

李亞倫律師回答:

一旦當事人放棄美國國籍,他/她跟其他人一樣,要申請簽證才能入境美國。犯過重罪的人要來美國探親,你可以申請一份臨時豁免以非移民身份申請事先允許進入的I-192申請表格﹐ 是否可以得到入境豁免的決定因素包括罪行的性質及犯罪日期﹐改過遷善的可能性﹐及來美國的必要性和緊迫性。一般性探望家人﹐要國安局批准可能會因理由不夠﹐但移民局有自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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