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2012年12月30日 問答

問答 1. 2.


問答 1.

綠卡曾被拒 再婚後申請會被問及

小雅問:

我從2008年8月起在美國逾期居留。2008年11月,我妻子的女兒為我們申請綠卡。2008年12月初,我的申請被拒絕,因為我和妻子結婚時,妻子的女兒已經滿18歲。按照法律規定,我不是繼女的父親。2009年3月,我的妻子拿到綠卡。我和妻子於2009年12月協議離婚了。我的問題如下:
一、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會不會有我上一次申請的案底?
二、如果我現在與美國公民結婚,以前的申請會影響我日後的申請嗎?
三、如果沒有影響,我結婚後多久可以遞交申請?需要准備些什麼文件?

李亞倫律師答:

一、你和妻子從遞件申請到你妻子拿到綠卡處理得很快,大約四到五個月,所以我想你妻子的女兒是向美國移民局為你們同時遞交I-485調整身分和I-130親屬移民的申請。如果你整個申請都被拒收(包括I-130和I-485兩份申請,且申請費沒有被移民局兌現),移民局很可能不會保留你那份申請的資料。如果移民局收了申請費,然後才拒絕了你的I-130和I-485的兩份申請,那麼移民局就會有你的申請紀錄。

二、婚姻申請案件都要查看其婚姻是否真實,也就是夫妻是否打算一輩子像丈夫和妻子一樣一起生活。你先前的申請應該不會影響你日後的申請,但你會被問到你以前的所有婚姻事宜。

三、你說已於2009年12月離婚,所以只要你一結婚就可以向移民局遞交申請。所需文件(如果你沒有犯罪或其他殘疾)為出生證明、結婚證明、所有的離婚證明、合法入境文件、妻子的公民身分文件及你妻子有能力擔保你的文件及你的體檢報告。若需要副擔保,要有副擔保的文件。


問答 2.

孩子滿14歲 需要申請新綠卡

一位母親問:

我的孩子兩歲時來到美國,並取得綠卡。去年他的十年期限綠卡過期了。我們替他遞交申請,他也打了指紋和照相。幾個月後,他得收到一張新的綠卡,有效期為十年。今年10月我的孩子將滿14歲,他是否需要在到時再一次申請更新他的綠卡?需要什麼程序?

李亞倫律師答:

雖然你的孩子大概在12歲時收到一張新的綠卡,且這張綠卡不會很快過期,因為它是十年期的。可是他14歲時,需要更換綠卡。美國法律規定,持有綠卡的子女,在他們14歲時需要遞交I-90更換綠卡申請並做面部掃描和打指紋。因為你的孩子現在的綠卡會在他16歲後才到期,他只需要支付85美元的面部掃描和打指紋費用。他的這份I-90申請表應該寄送到美國移民局鳳凰城的郵箱地址:

由美國郵政局遞件,地址為:
USCIS
P.O. BOX 21262 PHOENIX,AZ 85036

由快遞公司遞件,地址為:
USCIS ATTN:I-90
1820 E. SKYHARBOR CIRCLE S,SUITE
100 PHOENIX,AZ 85034

 

以上提供資料乃屬一般性質,可能不適用於個案實情或情況,此資料不該解釋為法律建議,亦不屬李亞倫律師事務所職務,也無因此建立律師與客戶的關係。
2003-2012 年李亞倫律師事務所 版權所有

 

 
 
  李律師簡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