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2012年10月28日 問答

問答 1. 2.


問答 1.

旅遊簽證來美結婚 涉嫌欺詐

鄺讀者問:

我有綠卡。我的女朋友已獲准簽證來美國旅遊。當她抵達後,我們將登記結婚。然后,我以綠卡身份申請她。那麼她可以獲准留在美國調整身份,等待綠卡嗎?在等待期間她可以做工,或去市立大學讀書嗎?

李亞倫律師答﹕

看來你為女朋友的計劃,可能涉及簽證欺詐或失實陳述的問題﹔且如果試著在美國為她調整身份拿綠卡,你與美國公民移民局可能有麻煩。旅遊簽證的目的是為當事人來美作短暫的旅遊,而不是用它當作調整身份的橋梁。你的女朋友已對美國領事館表示,她只打算來美國旅遊。她很可能也告訴領事館她在美國沒有未婚夫。若在入境後很快的就發生一系列的大事,會讓移民局懷疑你的女友在來美時,早已計劃好不再返回祖國。



問答 2.

永久居民子女結婚 移民申請作廢

吳讀者問:

我以親屬移民於2005年移民來紐約。不幸的是,我兒子已超齡無法同來。 2006年收到綠卡後,我為兒子遞交移民申請的文件。我們還在等候他的排期。但這段時間,我的兒子結了婚,生了一個兒子,然後離婚。我為兒子可以按未婚子女申請的舊案移民嗎?如果可以,要怎麼做?他的優先排期是否會變呢?如果他不能以舊案移民,還有什麼其他的方式,讓兒子移民嗎?

李亞倫律師答﹕

法律明確的規定,綠卡居民的子女一旦在父或母成為公民前結婚,其父或母為子女申請的I-130親屬移民將自動無效。只要婚姻成為事實,即使子女日後离婚,那份申請仍然無效。如果你兒子真的想來美國長久居住,我建議他另外尋找移民的方法。其他的方法,包括你再次為他遞交移民申請,雖然可能需要等大約8年(如果你成為美國公民,可能會縮短1到2年)﹔美國公民的兄弟姐妹為他申請(大約要等11 到 12年)﹔或者,如果他有大學以上的學歷(4年制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或有公司所需的一技之長,他可以通過職業類別來移民。以大學學歷由美國公司提出擔保申請,他可以以H-1B非移民工作簽證的身份來美國。如果他工作的公司在美國有分公司,且已在此公司工作擔任執行長、經理或專業知識的工作至少一年,公司可試圖以L-1非移民工作簽證將他從內部轉調到美國分公司。這些都是你兒子可以選擇的一些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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