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2011年6月12日 問答

問答 1. 2. 3.


問答 1.

持F-1可讀公立高中一年

楊讀者問:

我在中國的好朋友想在明年送他在中國讀高一的女兒來舊金山唸高中。他要我幫忙找些相關的資料和信息。請問:

1。申請來美國讀高中的方法有那些?
2。如何搜索舊金山區高中學校的資料?必須是公立學校嗎?
3。找到學校後如何申請孩子入境美國?具體的程序是什麼?
4。申請費要多少﹖總共費用是多少?
5。孩子來到美國後,生活費、學費和其他雜費是多少?
6。如果我擔保這孩子來美國上學,我在財務及醫療保險上的責任有那些?

李亞倫律師答:

1。我假設你好朋友的女兒既不是永久居民也不是美國公民,而必須申請學生簽證(F-1)才能來美國上學。這種情況下,孩子可以申請在美國讀私立或公立學校,不論是私立或公立,只要學校有權簽發入學許可(I-20)都是可以的。

2。您可以透過電話簿,該區的學校名單,或通過互聯網等搜索舊金山的高中學校。

3。學校在審查申請人的資格後,將簽發入學許可證(I-20)。得到入學許可則指已經至少支付了外國學生及交換學者資訊追蹤系統(SEVIS)的200美元費用。另外,在美國領事館申請學生簽證,要付140美元申請費 。

4。孩子的生活費,學費和其他雜費可以從入學許可證中計算出,那是學校對這些費用的最好估計。

5。如果你是這位學生的經濟擔保人,你將填寫一份I-134經濟擔保書並遞交相關文件。這份I-134經濟擔保書是不具約束力的,但相信你會依表格上所註明的內容來擔保這位學生。

6。你和你中國的好朋友另外應該知道兩件事。要以高中學生身分獲得簽證通常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並且公立學校只准學生簽證的學生讀書一年。以學生身份加入公立高中的條件是學區必須向該類學生收回全部學費的成本。若在公立高中以學生身份讀書超過一年,你朋友的女兒將受到五年不准再入境的懲罰。

問答 2.

低收入者擔保配偶 需共同保人

李讀者問:

我是低收入者,使用免費醫療保險卡。我準備日後入籍及申請我的丈夫。請問我的低收入和享受免費醫療會影響我入籍和申請丈夫嗎﹖當我申請丈夫時是否需要報稅,最低要報多少?

李亞倫律師答:

低收入者又有免費醫療保險卡,對申請入籍沒有影響。要擔保你丈夫移民,你必須提供一份具有約束力的經濟擔保書(I-864)。如果你丈夫在海外,美國領事館通常還希望看到你最近的工作證明信,領薪水的工資證明,銀行月結單和三年的報稅單。許多領事館官員曾拒絕前兩年收入低,但在擔保那年收入才提高的經濟擔保書。當然,這將取決於收入提高的原因。

一般來說,如果你和你丈夫沒有子女,你以前也沒有擔保過任何人成為永久居民,那麼按最低貧窮線的標準收入額需要達到18,387.50美元。若你無法提供足夠的擔保,你可以找一位親戚或親近的朋友,由他/她提供一份有約束力的擔保書成為共同擔保人。

問答 3.

香港人申請移民 享各地出生配額

一中國妻子問﹕

我來自中國,有一份職業移民第三優先類別EB-3的勞工紙批准單和I-140申請批准單,並在2007年7月遞交了I-485綠卡申請。我的優先日期是2006年5月。三個月前我嫁給從香港來的丈夫。他現在是H-1B工作簽證的身分。我想讓他一起和我拿綠卡。我應該怎麼做呢?

李亞倫律師答:

你必須等你的2006年5月優先日期排到時,你的丈夫才能遞交他的I-485調整為永久居留身份的申請。雖然你的調整身分申請案已在等待審理中,這並不代表你丈夫在這個時候可以遞交他的調整身分申請。調整身分申請表要在有簽證配額時才可遞交。當你於2007年7月遞交調整身分申請時,所有職業移民在那個月都有配額。

因為你丈夫來自香港,只要他在香港出生,即使香港現在是中國的一部分,他可享用世界各地出生的配額,而非中國出生的配額。目前2011年6月份EB-3的截止日期對中國出生者來說是2004年5月15日,而世界各地出生者則為2005年9月15日。根據移民法,你丈夫可以用香港EB-3類的截止日期而不是中國的截止日期來移民。他可以同時讓你轉換為香港出生國的配額,而不是中國的配額。這就是所謂轉換出生國的概念。

當你的優先日期在香港的配額中排到時,你丈夫可以遞交他的調整身分申請,且你可以要求將你的案件轉換成他出生國的配額。

 

以上提供資料乃屬一般性質,可能不適用於個案實情或情況,此資料不該解釋為法律建議,亦不屬李亞倫律師事務所職務,也無因此建立律師與客戶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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