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2011年2月13日 問答

問答 1.


問答 1.

罹精神病 父親可代更新綠卡

王讀者問:

我的侄子10 歲來美,14歲取得綠卡。但在滿18歲時因學坏沒有去申請公民。他從18歲開始吸毒,23歲時因持毒被捕,但在獄中被鑒定為法定精神病,因此免除所有的控罪并被釋放。但從此在街頭流浪。 4年前被送至精神醫院治療迄今。他現已滿28歲,綠卡將于2012年初到期。目前他父母离异,父親在美失業三年無力照顧他,郡政府(county)有侄子的監護權,母親已返回台灣,情況亦不太好。請問在這种情況下誰可為他申請轉換新綠卡?由于他曾被捕過,他會在綠卡到期后被遣送回國嗎?他本人如想留在美國應該怎麼辦?

李亞倫律師答:

看來你侄子有兩种選擇:一則是什麼也不要做,二則由他的父親在2011年底或綠卡到期前為他遞交更換綠卡的I-90申請。

綠卡過期又沒有遞交I-90更換新卡申請的外籍人士,仍然繼續保有永久居民的身份,因為其身分將在發出遣送离境令(removal order)時才會終止。但是,他將不符合18歲以上外籍人士需隨身攜帶有效綠卡,并登記為外籍人士的法律條文規定。此處罰并不大,并可能因為你侄子在精神病院,難以遵守這些法律條文而可以避免受到處罰。另外他的父親因為你侄子精神不健全可以代表他遞交I-90的申請文件。被控持有毒品的人需要在持有毒品的當時有犯罪的傾向才會被定罪。

如果他那時已患精神病,對他是否會被遞解有利。如果他那時精神健全,且實際上已被定罪,而當初被釋放只因為他的精神狀態惡化,那么在決定他遞解身分時就必須進一步的討論。他父親失業的事實對申請I-90更新綠卡沒有影響,因為他沒有申請新綠卡。是否有經濟擔保的能力不在I-90的處理程序內。同樣的,I- 90表格也不問申請人的精神病狀,所以應該不會影響綠卡的更新。但是他的父親必須要求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為你侄子I- 90所規定打指紋的程序提出特別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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