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2009年6月7日 問答

問答 1. 2. 3.


問答 1.

在美國出生 自動是公民

劉讀者問﹕

我和丈夫都是中國公民,在美國留學及工作已有九年,一直保持著非移民簽証身份。目前的工作合同(H-1B工作簽証)在2009年8月到期,我們計劃按時返回中國定居。

我們的第一胎六月份將出生,我們都同意在離開美國前為她申請一份美國出生紙、社會安全號碼及美國護照。我們希望孩子保持美國國籍,好讓她長大後自由地返回美國接受高等教育、工作、或生活。但在孩子未成年前,肯定會跟我們一起居住中國。

請問﹕
- 美國出生證、社會安全號碼、及美國護照等於合法地證明她的美國公民身份嗎﹖- 我們需要遞交申請美國公民紙來合法建立孩子的美國公民身份嗎﹖
- 申請公民紙有限期嗎﹖具體來說,她的美國公民資格是根據美國憲法第十四條修正案﹐那麼她需要在一定歲數時申請或在非美國領土居住前要在美國居住一段時間嗎﹖我的孩子大概會在中國居住到她22歲大學畢業。我們需要在她離開美國前為她遞交申請嗎﹖可以在海外申請嗎﹖

李亞倫律師答﹕

在美國出生的孩子自動是美國公民。為確保將來孩子在美國出生的事實不發生疑問,你應該為她申請一份美國護照。 你不需要為她採取其他任何步驟。不管中國政府對她的身份是否持不同態度,美國都會把她當成美國公民。

她只會在下列情況喪失美國公民身份,如果她自己犯了罪流放海外,例如18歲後自願放棄美國國籍,叛國罪,在中國擔任高階層政治職位或在軍隊服務任職軍官或參加任何軍隊反對美國。

 

問答 2.

政庇綠卡 多久可申請入籍?

吳讀者問:

我在2002年9月得到美國移民局核發的「政治庇護綠卡」,五年後,即2007年8月又得到美國移民局核發的普通綠卡,這樣我在美國已合法連續居留六年多。我現在可以申請入籍嗎?

李亞倫律師答﹕

你所提到的第一張綠卡是不正確的,因為根據你祖國家庭計畫政策受到壓迫而得到的是有條件的政治庇護身分。如果這樣,你目前不可以申請入籍。你必須從你綠卡正面上給你的永久居民身分的那日算起等五年。這應該是你所提到的普通綠卡。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核發的政治庇護綠卡上的發卡日會提早一年,這個日期印在綠卡的正面。

問答 3.

親屬移民申請 如何轉換擔保人?

莉莉讀者問:

我以學生簽證來到美國。拿到碩士後,找到工作,並由公司為我申請工作簽證。不幸公司裁員時我被解雇,現已逾期居留。2004年間我的父母為我申請綠卡,但我必須等候排期。我現在與美國公民丈夫結婚,想要他為我申請綠卡。請問:

1.要用那張表格來通知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我的美國公民丈夫將取代我的父母為我申請綠卡呢?

2.美國公民丈夫申請妻子要填什麼表格,繳多少費用?

3.我的工作簽證已過期一年,對我的案件會受到何種限制?


李亞倫律師答﹕


1.為申請你的永久居民身分,你和你丈夫必須重新遞交新的申請。你不需要通知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有關你父母先前的申請。

2.你丈夫須填寫I-130親屬移民申請表、並提供G-325A家庭履歷表及I-864經濟擔保書。你須填寫I-485調整身分申請表、G-325A家庭履歷表,連同你丈夫的美國公民紙、你的出生證、結婚證、你們若以前離過婚要加上離婚證、體檢報告及你的護照和I-94小白卡的複印件。總的申請費為1365元。你若有需要,也可填寫I-765表申請工作許可證或填寫I-131表申請回美紙,要求在綠卡申請審理的時間中在此工作或離境。請注意,只要你H-1B工作簽證文件上的到期日在你遞交調整身分申請日時沒有超過180天,或從你收到移民局的通知結束你的身分起未超過180天,你可以用回美紙離境而不會受到不准再入境的懲罰。

3.因為你與美國公民結婚,H-1B工作簽證逾期居留的身分,不會妨礙你在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調整身分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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