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2007年6月3日 問答

問答 1. 2.


問答 1.

政治庇護者獲批准後一定要在美住365天

楊讀者問:

我母親有政治庇護身分後為我與父親申請隨後跟隨。我們在2006年8月來美。我想要到加拿大那兒去探望我的阿姨,同時也申請了回美紙。我是否還需要申請加拿大的簽證嗎?怎麼申請加拿大簽證呢?我回美國時會不會有問題?政治庇護家屬是否可以在進入美國一年後申請綠卡,還是要在美國居留一年後申請綠卡?我想在加拿大住一段時間,所以我想知道住在加拿大的日子是否可以算在這一年需求的時間之內。

李亞倫律師回答:

除非你有英國聯邦護照,你必須有簽證才能去加拿大旅遊。你可以在美國的任何一個加拿大領事館申請簽證。你從加拿大返回美國應該不會有問題。要申請永久居民,你必須於申請前在美國住滿365天。

問答 2.

逾26萬人背景調查懸而未決

魏讀者問:

1991年,我以F-1簽證來美攻讀博士,畢業後以H-1B身分留在美國工作。2000年 4月,公司的律師幫我申請綠卡。2003年,勞工紙及I-140先後批准。同年7月,我提出I-485(EB-2)調整身分申請並於8月時收到收據。 2004及2005年打過指模,2006年3月在美國買了房子,7月透過本地眾議員的幫助,查出我的案件還在背景調查中。請問:

1.背景調查為什麼會這麼久?我打過兩次指模,沒有犯罪或壞紀錄。我用姓名及中間名字(first,middle,last)申請社會安全號碼及駕照,但我的移民文件及護照沒有中間名字(middle name)。會不會因為這樣才導致耽擱的呢?

2.除了繼續等待,我可以做什麼來加快綠卡處理的程序呢?

3.我若現在轉換僱主,會不會影響我綠卡處理的速度?

李亞倫律師回答:

1.很遺憾的你和其他26萬1000位(2007年1月的統計數字)當事人一樣都因背景調查而使移民案件懸而未決。很多案件因名字同音或出生日相同造成聯邦調查局的名字調查無法完成。甚至姓名或出生年月顛倒都有可能導致移民案件被長期的拖延,因為聯邦調查局對需要人力,無法以電腦查閱的案件不予優先處理。

2.目前沒有什麼好的辦法解決你的問題。我們偶爾會收到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的回音說申請案還在等聯邦調查局的名字調查,只要聯邦調查局調查完畢,就會立即審理,且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無法控制到底聯邦調查局要多久才會調查完畢。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的副局長葉茲在2006年12月21日的內部公文「國內操作的聯邦調查局名字調查政策及運作說明」中說僅有下列情況可加快處理:入伍從軍,無法受到兒童保護法但即將超齡,申請受期限限制如抽籤簽證,官員因特殊理由提出請求,醫療緊急狀況,喪失社安福利或其他區域主管的特殊要求等。他還進一步的說提出控訴不會加快審理。

3.你現在轉換工作,若聯邦調查局的名字調查已完成,會影響案件的速度,因為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仍需要決定你的新職位和目前的職位是否相同或類似,可否符合21世紀美國競爭性法案(AC-21)的轉換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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