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20日 問答

問答 1.


問答 1.


回美紙及保持合法身分的方法-- 防I-485調整永久居留身分申請遭拒絕

海倫讀者問:

我於2001年4月持B1/B2簽證來美,在簽證到期前,轉換為大學的F1學生身分。2004年5月拿到碩士學位,同年6月提交I-140和I-485,2005年4月打了指紋。目前等待I-485審理中(我的自願工作實習(OPT)在2005年7月過期),估計2007年將能拿到綠卡。

我有一張回美紙(2005年5月過期),想回中國。但聽說因在美國轉換F1身分,最好不要離開。但又聽說,短期旅遊則無妨。我不知該如何處理。請問:

1.我能在這段時間回中國短期旅遊嗎?如果可以,能停留多久?因為曾經辦過回美紙,但沒使用,會不會對我再次申請回美紙有影響?

2.等待I-485審理期間,我必須有工作嗎?聽說,最好在等待審理期間有其他合法身分(譬如H-1B)為候補,以防萬一I-485被拒。我需要哪一種工作?必須全職嗎?最低工資多少?

3.我能在拿到綠卡前結婚嗎?如果男友持H-1B,結婚會影響我們的身分嗎?

4.面談時,審查官員通常會問什麼?

5.如果I-485被拒,我如何合法留在美國?

李律師回答:

1.因為你的I-485調整永久居留身分申請等候審理中,在這段待決期間,可持有效回美紙進出美國。你曾經申請回美紙,雖未使用,並不影響你再申請回美紙。

擁有回美紙返美時,不必前往其他國家美國領事館或大使館簽證。只要當事人持有效護照,便可以回美紙再入境。我們一般建議持回美紙的當事人,停留海外的最長時間是60至90天。

2.你沒說明申請I-140的類別,所以難以做答。如果是透過勞工紙申請,最好是在你的擔保雇主公司上班。若是透過國家利益豁免或特殊人才申請,最好在你的專門技能領域有個職位。

你說,最好在等待審核期間有其他合法身分(譬如H-1B)為保障,以防萬一I-485被拒,這是正確的。H-1B工作簽證是因公司需要有專業學位者的服務,而擔保員工。H-1B工作不需全職,但最低工資視被擔保職務在當地市場的工資而定。

3.如果你在收到永久居留案批准前結婚,婚姻不會影響你或先生的身分,只要你倆不嚐試利用對方身分來獲得利益。

4.大多數職業移民類別,是由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服務中心審核,不需面談。如果它決定將職業移民案轉到當地辦公室處理面談,通常只會判決I-140案,而將I-485案留給地區辦公室決定。在那種情形下,審查官可能會問:你是否有意願做本行的工作?或為你擔保的雇主服務?你保持合法身分的證明,或你是否符合I-485表上所填,並非處於不准再入境範圍內…等等。

5.如果你保持F-1或H-1B的非移民合法身分,而I-485被拒絕,你仍屬合法居留美國,不會被驅逐出境。如果你和持H-1B男友結婚,並在I-485被拒前拿到H-4身分,只要丈夫保持他H-1B身分,你也沒有做非法的事,譬如非法打工,你就也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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