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6月26日 問答

問答 1.


問答 1.

與美國公民結婚的外國人 可帶22歲殘疾孩子一起移民來美嗎?

芳讀者問:

我如果與美國公民結婚,可否帶我的22歲殘疾兒子(生活不能自理,有醫師證明)同時移民美國?

李律師回答:

令人遺憾的,法律不允許美國公民申請移民的配偶,帶孩子一起來美定居,除非在孩子未滿18歲前結婚。

若要一起來,有一種可能是,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申請臨時入境許可證,但機會不大;因為他是打算來此長住,而他又沒有任何合理快速的協助方式,可讓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合適地發給他臨時入境許可證。

若由您來擔保他,最快也要等五年(此算法是您很快會成為美國公民,而他以美國公民未婚子女第一類別,在最快的期限內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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