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1月28日 問答

問答 1. 2.


問答 1.

已銷案的犯罪紀錄 可要求CBP在電腦中註明

孫讀者問:
1981年我在香港百貨公司買了一些衣衫,付錢後走出商店。但被店員追回,發現少付一條內褲。店員指我偷竊,召來警察,將我帶到警局。我那時剛從大陸移民到香港,不懂廣東話;而廣東人不懂普通話。警察照相後,罰了港幣500元,即放我回家。

當時香港法律規定,若三年內沒有再犯,此類案件可清除,但還是保留紀錄。三年後我收到警局通知清除此案。可惜,現在這個警局通知單已遺失。兒子在幫我申請移民的表格上,敘述了此事,並附上警局通知的影本。我1995年從洛杉磯進關,移民官員蓋章後叫我回家等綠卡。但因丈夫仍居住香港,我每年回港一次,都沒有麻煩事。

幾年後,我在申請入籍的表格上,也敘述了此事。因警局的清除通知已找不到,無法附上證明,但提及我的移民檔案內可以找到影本。我入籍後,又到香港去了兩次。每次都在回洛杉磯時,被海關移民官員扣留幾個小時,詢問香港事件。雖然移民官員事後道歉,但我覺得很難堪。請問:

1.入籍後,我的移民檔案是否有變?

2.如果有變,何處可以改正,讓我進關時不被扣留?

3.如果有地方可以解決此問題,請告知單位名稱和地址。

答:

1.在九一一事件之後,美國對安全檢查事項變得更加嚴格。以前一件像您那樣的事情,本來是不會引起注意的,現在國內安全部(DHS)經過許多來源,提高了它的電腦系統資料。在您入籍後,您的移民檔案不會改變,所以有關您以前的事件,清楚地在安全部的電腦系統上出現。

2.有關您被國內安全部海關及邊界保護局(CBP)官員留住問話之事,我建議您和CBP連絡,要求他們在您的電腦資料中註明:您不應該因此事件被扣留。

3.你可以寫信去您居住地區的海關及邊界保護局分支機構,或者海關及邊界保護華盛頓總局。總局地址是: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 United States Customs & Border Protection (CBP) ,1300 Pennsylvania Ave., NW, Washington, DC 20229

問答 2.

貧窮線125%的收入是1040表中的第22行

紐約沈讀者問:
在我為親屬申請移民並批准後,移民局要求我填一份I-864經濟擔保書。請問:I-864表中「貧窮線125%的收入」,究竟是稅單1040表中的那一項?是1040表中的第22行或第34行?

答:

I-864經濟擔保書要求您填寫,最近您在聯邦報稅單上的未調整前總收入。在2003年度聯邦報稅的1040表上,那是第22行的總收入,不是第34行的調整後總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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