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7月25日 問答

問答 1. 2.


問答 1.

V 簽証並非移民簽証

紐約胡讀友來函:

我的先生於2003年8月底獲准V簽證,並於同年10月來美,因為中國還有一些事要處理,所以又於2004年1月回去。我在辦 V 簽證的同時,移民局又寄來移民簽 證的表格兩次,一次要交65元,並填寫一些表格,沒多久又寄來第二次,又要交 335 元及一些表格,因有人告知這不是V簽證,而是移民簽證,要我不要再辦移民簽證 ,所以至今表格仍放在抽屜未寄出,後來 V 簽證就批准了。請問:

1. 他回國最多可待多久?
2. 至此他還要辦那些手續?我未填表寄出,是否會影響先生的綠卡申請?

李亞倫律師回答:

1. 您的先生可以在 V 簽證有效期限內留在中國,不過看來他取得的 V 簽證,似乎並無多大的用處。

2. V 簽證並非移民簽證,目前您先生有下列幾種可行做法:一為繼續向美國領事館申請移民簽證,將來再到美國駐廣州領事館面談,若是如此,您便需繳交費用給全國簽證中心。倘若您丈夫寧願到你們在美所在地的移民及公民服務局 (USCIS),為調整身份事宜面談,他便需返回美國,再將整套的 I-485 調整身份成永久居民表格,遞交至當地的USCIS(除非當事人的申請案,是由巴爾的摩 (Baltimore) 移民局辦公室所管,那麼案件便會交由佛蒙特服務 中心)。一旦審理時間排到,USCIS 即會要求他前去面談。目前來說,雖然收費通知仍擺在抽屜裡,但應不至影響他以後獲得永久居留權。

問答 2.

超過 21 歲的美國公民父母可以直系親屬關係調整身份

網路讀友來函:

我親戚的母親在2001年5月以B2簽證來到美國。因為私人的種種原因﹐她的簽証已過期﹐而仍然在美國。她的兒子在今年1月成為美國公民。請問﹕

她的兒子可以幫她申請綠卡嗎﹖她會不會因簽証過期被拒絕﹖假如可以申請﹐她要填些什麼表格﹖

謝謝您的幫助。

李亞倫律師回答﹕

超過21歲的美國公民的父母可以立刻在美國以直糸親屬關係調整身份。只要他當初是合法進入美國﹐即使在美已超過簽証期。 調整身份通常是向當地的移民局提出I-130 - 為外籍親屬申請表和 I-485 調整身份申請(手續因地區有所不同 - 巴爾的摩Baltimore地區須先向佛蒙特Vermont服務中心遞交申請表﹐達拉斯 Dallas 地區正在進行一個遞交申請表和面談在同一天的試驗)。除了這些表格之外﹐申請人必須提出他的公民證﹐您的親戚和她的母親的關係證明以及母親的出生證和婚姻狀況證明。照當地移民局的慣例﹐體格檢查和經濟擔保書也可能在申請時或在面談時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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