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B或 H-4 身份人士
在美國總共只能待六 年

紐約張讀友來函:

我的丈夫現為H1-B 身份,目前在申請勞工紙。因為某些原因,他得到了別州的 的勞工紙。我現雖持有H-4簽証證,但很擔心自己的身份。

我在換成H-4身份之前持有 H-1B 簽證三年,我丈夫和我的前三年簽證都將在今年12月到期。請問:

1. 我的H-4簽證可以另外再延長三年嗎?
2. H1類別的簽證有效期只有六年嗎?如果是,那麼當我的 H-4 簽證到期時,我可否再次轉換為F-1簽證?
3. 除了申請F-1簽證,還有其它簽證可申請嗎?

李亞倫律師回答:

1. 根據目前移民局的解釋,H1-B或 H-4 身份人士在美國總共只能待六 年。不管是H1-B或H-4簽證,都只能在第六年有效期截止之前延長H-4的身份。

2. 是的,H1-B和 H-4簽證有效期只有六年。某些請況下,當事人第七年准予合法留美,但目前似乎不適用於您身上,例如,若您先生已將屆其第六年的期限,且他為勞工紙申請的受益人,此申請已呈繳至少365天且仍在審理中,或者他是 I-140 工作移民簽證申請受益人,他便有資格申請延長第七年。 當您的H-4簽證即將到期,您可再申請F-1身份,但願不願意發此簽證給您 乃由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決定。若移民局官員認為您返回學校的理由很合理,那麼這對您的申請絕對有幫助。舉例來說,若您拿的是語言學校之入學同意表 I -20,便不太能說服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因您已從美國大學畢業,擁有 學士或碩士學位了。

3. 您可能合乎其他一些非移民身份的申請條件,但這須在仔細了解您個人情況 之後才能下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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