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領事館辦理
V簽證的速度顯然很慢

夏威夷讀友來函:

我是美國永久居民,於 1998年8月12日為妻子辦理移民,又於 2001年10月辦理V簽 證,將有關文件寄去廣州領事館,2002年8月收到領事館辦證通知,我於 2002年9月 15日按其要求,辦好一切文件後,用快遞再次寄去,至今沒有回音。打電話去領事館,沒人接聽,寫信詢問沒人回,最近聽說領事館有人收黑錢,辦一個V簽證費用3000美元。請問

1. 此事是真是假,還是另有原因,所以沒有回音?
2. 2003年10月排期為1998年9月15日,為何至今還未收到正式批准通知?
3. 我 2001年報稅收入不超過 2500 美元,所以沒有報稅。當排期到時, 可否找別人當共同擔保人?

李亞倫律師回答:

  1. 在此希望,廣州領事館官員要求賄賂才辦理V簽證的傳言不是事實,不過要強調的是,該領事館處理此類簽證的速度顯然很慢,我們曾經處理過一些案件,文件寄去以便讓領事館經手辦理,一年後仍未接到回應,或得到的答覆不能令人滿意。除了這項賄賂的嫌疑外,其他處理進度遲緩的原因可能是,九一一事件後,對安檢壓倒性的關心,以及V簽證乃為新式簽證,致使領事館官員對處理過程產生混亂。
  2. 還未收到BCIS服務中心的正式批准通知,是因為您的申請還不到處理的時間。BCIS德州和加州服務中心,現已分別處理到 1998年 4月及 9月遞交的 F-2A 案件 ( 永久居民申請配偶 ),而後者在您來信詢問時,才在處理 1998年 6月的案件。如果您是在來信所在地夏威夷繳交您的申請,那麼應屬於BCIS加州服務中心的裁決權內。
  3. 您的太太因 V 簽證程序前去面談時,依法您可以替她找一位共同擔保人, 若她想放棄 V簽證而進行移民簽證,I- 130申請批准後,您會收到全國簽證 中心寄的 3號文件包,屆時共同擔保人可協助完成 I- 864經濟擔保書及其 文件等相關事宜。

除了護照,亦可用其他證件
向社安局申辦文件

加州讀友來函:

本人現處於庇護上訴階段,有移民局發給的工作許可證。可是,因為本人不是合法進入美國,且護照在機場丟失,去年5月到中領館辦理補發,至今沒有消息。因此,本人無法辦理社安卡和駕照,對生活、工作造成極大不便。請問

社安局除了護照之外,還可以用其他證件申辦嗎?

李亞倫律師回答:

我不敢自詡對社會福利法有何專業知識,不過,根據我們對社會安全局的了解,他們接受的身份證件包括:駕照、身份證、學校記錄、醫療記錄、婚姻記錄、護照、移民文件、或其他類似的身份證件等。同時,該證件上面最好附有申請人的簽名,因為可與社安號碼申請表上的簽名,相互比較。


申請延長╱轉變非移民身份
須繳交140美元申請費

王讀友來函:

我的朋友現持B-2 觀光簽證在美,下個月到期後必須離境,但因亞洲地區SARS問 題嚴重,故欲申請觀光簽證延長半年期限。請問

  1. 不知是否可以?
  2. 若可以,該使用何種表格?申請費用多少?是否須在到期日前的一定期間內申請?

李亞倫律師回答:

  1. 1. SARS傳染病疫情在亞洲地區似已緩和,但目前民眾對其恐懼可能還具正當性,您的朋友可能可以該理由,成功申請簽證延長,尤其她的原居住國若又爆發疫情。
  2. 利用I- 539延長╱轉變非移民身份申請表,繳付及140美元申請費,便可 便可申請 延長 B-2 居留時間。該表應交給對您朋友居住地有裁決權的 USCIS地區服務中心,而且USCIS辦公室要在B- 2簽證居留到期日前,就 收到該份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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