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 2009年5月3日 问答

问答 1. 2.


问答 1.

丈夫递解出境 上诉机会如何

陈读者问:

1997年12月我丈夫因当时年少,在没有美国法律和文化的知识下,聘用了一位不好的律师(这位律师的执照已被吊销),导致我丈夫被判在90天内自动离境。2001年,我丈夫的劳工纸批准,并等待调整身分。他那时已申请245(i),但仍然无法抹消他在移民局的不良纪录。

2008年5月被移民执法局关押,我们不惜重金,聘请一位昂贵且知名的「华尔街」律师,并递交亲属(I-130)、绿卡(I-485)及重新开案的申请(我在2008年入籍美国),但他仍然在2008年11月被遣送回中国。

现在,我们的律师要我们向巡回法庭上诉,并说案件很「强」。我该怎么办?你能为我推荐一位好律师吗?

李亚伦律师答:

我不认为你丈夫向巡回法庭上诉的案件很「强」,因为巡回法庭重审仅可根据原先的事实状况。要向巡回法庭申请重新审理,必须在最后的判决令发出30天内递交。如果你丈夫的案件没有及时向联邦巡回法庭递交申请上诉,那么巡回法庭是会拒绝重新审理的。至于若要在区域法院以人身保护权的方式起诉,则需在你丈夫被监禁的期间内申请,现在已经太迟了。

另外,从你信上所描述的起诉依据看来不是特别有力。最近前司法部长莫卡锡(Michael Mukasey)在他离职前对Compean-Bengaly-JEC案的判决,大致上否定了用律师无能为由来反驳;你丈夫的劳工纸批准在等待调整身分,你后来也以美国公民身分为他递交绿卡申请的事实,看来大有争议性,一般而言,这不是联邦法庭可予以评论重审的。

问答 2.

亲姐当妻子担保人 又反悔

刘读者问:

我是1990年移民来美的广东人,今年58岁。2000年中风,造成右手残废。2002年我入美国籍。2004年经朋友的介绍,回广东与妻子结婚。2006年,我申请妻子来美。初期一切顺利,一直到我必须递交经济担保书发生困难。我请亲姐姐帮忙(她的丈夫是白人),她要我付她二千美元。我于2007年12月寄了一张支票给她。4个月后她把表寄回给我。协助我递件的人说表格填的不对,连我妻子的名字都填错了。我告诉姐姐,并说会把填好的表格寄给她签名。但自2007年8月起我就无法和她联络上。请问:

1. 我可能透过法律的方式来解决我与姐姐间的问题吗?
2. 我在美国只有这么一个姐姐,没有其他家人或朋友。我要如何担保我的妻子呢?

李亚伦律师答:

1 您无法强迫你姐姐履行这份交易来担保你的妻子。是否能成功地控告你姐姐并要回二千美元,到头来大概要看你给她这笔钱的理由。

2 亲属移民案件需要一份有约束力,必须遵守的担保书。如果你没有其他家人或朋友,除非你自己有足够的收入和资产或者你的妻子本身有一份可用来当作担保的独立财产,你无法达到担保人的责任义务 。

 

以上提供资料乃属一般性质,可能不适用于个案实情或情况,此资料不该解释为法律 建议,亦不属李亚伦律师事务所职务,也无因此建立律师与客户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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