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 2009年2月22日 问答

问答 1.


问答 1.

女儿超龄无法移民 日后如何申请?

赖读者问:

我们一家3口是香港来美的新移民,于2008年11月抵达芝加哥,现在正在等待绿卡。我的第二个女儿现已25岁,不能跟我们一起移民,请问:

1.收到绿卡后,我能申请我的二女儿吗?申请过程会很复杂吗?

2.我的先生和我在香港有生意和房产,所以短期内不能长期居留美国,这样会影响我二女儿的申请案吗?我的大女儿10年前在美国读书,去年在美国结婚,这样的情形对她妹妹的申请有帮助吗?

李亚伦律师答:

1.就算你还没有拿到正式绿卡,你仍然可以申请你的二女儿,只要附上护照上你的资讯、移民签证和入境盖章的复印件即可。申请儿女的I-130亲属移民,通常不是很复杂,但如果你要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在你女儿的I-130申请上批给原先的优先日期,此程序会变得较复杂些。

2.你女儿的申请案最后还是要看你是否仍然保持永久居民的身分,长期离开美国而仅在此短暂居住,会令海关及边界保护局(CBP)的审查员怀疑你是否还持有居民的身分。

大女儿在美国留学10年,并于去年与美国公民结婚,都是审查员或移民法官决定你
是否保持居民的因素。你二女儿目前无法跟你们移民美国,可以成为你无法在美长
住的理由,但因工作关系不能在美居住,大概不能得到太多的同情。

 

以上提供资料乃属一般性质,可能不适用于个案实情或情况,此资料不该解释为法律 建议,亦不属李亚伦律师事务所职务,也无因此建立律师与客户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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