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 2007年8月19日 问答

问答 1. 2. 3. 4. 5. 6.


问答 1.

调整身分耽搁多时 是否因联邦调查局的调查?

网路读者问:

我在一年多前向内布拉斯加移民服务中心递交调整身分的申请(I-485)。今年2月去查询时得知「背景调查尚未完成无法审理」。4月份又查,移民局电子回信说「我们在积极的处理,但需要长一点的时间」。我在5月透过Infopass预约见移民官,被告知我的名字调查还在审理中,须寄一份G-14表去尼布拉斯加移民服务中心。我始终不知道我自己案件的状况。请问:

1.这是联邦调查局本身做名字调查呢,还是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的内部审查?

2.递交G-14表时要问些什么?

3.还有其他的方式查询我调整身分案件的状况吗?

李亚伦律师答:

当调整身分的案件拖了很久,很可能就是因名字调查没有完成。这早已是调整身分申请(I-485)多年来因联邦调查局无法在一定时间内完成名字调查而造成的困境。大多数的案件在几个月就会完成,但大约有10%的案件其名字是在1995年电脑自动化前就已有案底的,这些案件联邦调查局必须在纸上文件中再予检查。大部分的案件,名字甚至和复审的当事人毫无相关,但联邦调查局必须查看所有发音相同且同日生或名字前后倒置且同日生的案件。

G-14表只是另一种和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联络的方式,并不会有特别的作用,写信就可以了。遗憾的是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对此的笼统回答为:联邦调查局名字调查是否完成,移民局没有办法,也无法控制。

但是一项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要求于7月30日涨价规费的理由却是,提高的规费将用来减少联邦调查局名字调查的时间。如果你的案子在看到这个移民信箱回答时仍未解决,你可以向当地的众议员或参议员办公室要求协助,可能请他们直接和联邦调查局联络而非移民局会更有帮助。

问答 2.

申请入籍者如何决定 是否在美保持居民身分

赖太太问:

我于4月16日去公民面试,说听写三种考试都通过,还拿到一张证明,说我以后不必再考。但是移民官说我出入境次数太多,在2001年和2002年之间回台湾的时间过长。我答每次回去没有超过六个月。他还问我的先生在哪里工作,我说他在台湾当医生,我是家庭主妇。我本来在美国有房子,不过已在去年卖掉了。现在住我姐姐家。我有三个孩子,一个上研究所,一个读大学,另一个念科技学院,所以他们都不住家里。他问我回台湾做什么。我一下子不知道如何回答。移民官就说我住在台湾,不住在美国。然后把我的入籍申请拒绝了。我可以上诉吗?有机会赢吗?

李亚伦律师答:

移民官员审核外籍人士在美居留身分是否符合入籍规定,可由移民官员全权作主。当然移民官员的判决必须合理。依你的情况来看,你先生的工作和住家均在台湾,而你是家庭主妇,在美国没有房地产,住在姐姐家,小孩也没有和你住在一起,这些都对你不利。

申请入籍,你必须提出证据在美国至少居住一半以上的时间(一般而言,五年内有两年半的时间在美)。你若在海外的时间每次都没有超过半年,那是好现象。如果你以居住美国七个月、台湾五个月的重复模式,那就难以明白为何被拒。

但是如果你的模式是在美国居住了两年,回台湾五个月,在美一个月,回台湾五个月,又在美一个月,这样重复下去,除了上述不利因素外,很合理的会让人怀疑你会继续居留美国。你有权利因入籍申请被拒而上诉,但是否有胜诉的机会则要靠你进出美国的模式而定。

问答 3.

为观光签证入境者提供职业移民简介

张小姐问:

我现在是B-2签证,来美国探望女儿。女儿下学期读大学三年级。我的入境签证为今年3月到9月初。我是大学本科工程系毕业。请问我有没有可能转换绿卡身分。大概需要多少费用?

李亚伦律师答:

很遗憾的,移民美国无法只以大学工程学位转换绿卡身分。一般而言,有学位的当事人一定要找一个有能力担保的公司以劳工纸来申请永久居民。专业劳工纸的程序需要雇主先招聘美国员工,来证明你没有把这份专业的职位从一位有能有力的美国人手中抢走。这个步骤雇主要在公司内刊登启事10个工作天,连续在工作所在地的当地报社登报两个星期天,在州政府人力单位登记工作单,并另以三种方式刊登招聘,如公司本身的网站、当地的报纸另登广告或在网路的职业网站刊登求人启事。这些方式都招聘不到后,才可依职位地点向亚特兰大或芝加哥的劳工部递交劳工纸申请。平均处理时间大约为二到四个月,但稽查案件除外。

当劳工纸批准时,雇主可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申请职业劳工移民(I-140),提交雇主和当事人符合申请条件的证明。职业劳工移民(I-140)大约要花6到11个月按职业类别而定,若申请快速处理则须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加付快速费用。直到当事人的优先日期(劳工纸案件的优先日期是最初向美国劳工部递交申请的日期)已在国务院每月的签证配额表显示有配额,当事人才可移民来美或申请调整为永久居民的身分(I-485)。当排期排到时,当事人可申请调整身分(I-485),案件的进度则按移民局公布的处理进度表行事(目前大约要11个月)。

请注意,申请劳工纸不代表当事人就有留在美国的合法身分。像你一样条件的当事人留在美国最普通的合法签证是H-1B专业职务。很遗憾的,要申请2008年 10月1日起的H-1B工作签证,须在2008年4月1日才开始接收申请。若你决定留下来,你也可以试著用其他的签证方式保持合法身分。至于律师费和杂费的多少则依律师而异。

问答 4.

以前有过递解令对申请入籍有何影响

何女士问:

我因逾期居留在1999年被移民局下令递解出境。我从未接到此通知,直到2000年我去移民局查询才知此事。2001年8月我与美国公民结婚。2003年5月,我拿到永久居民的绿卡身分。2006年5月提出入籍申请,同月打了指纹,但到 2007年2月还没有任何消息。我寄信去问,移民局回信说我的案子背景调查尚未完成。请问:

1.有递解出境纪录的人是否能入籍成为公民?

2.我入籍要等多久?有人说有些人已等了四到五年。

李亚伦律师答:

1.你说你在和美国公民结婚前发现你有递解令。假如你和你的律师在申请绿卡时已事先透露你先前有递解令的事实,那么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在你调整身分面谈时会判决你调整身分的资格。若如此,你以前的递解令可能不会妨碍你的入籍。反之,你和你的律师从未透露你以前有过递解程序,那么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有可能判决你没有调整身分的资格,并会采取行动取消你的身分。先前法庭程式尚未终结的当事人是无法成为美国公民的。

2.以你的情形很难说入籍到底要等多久。照目前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的政策,除非背景调查已完成,不会安排面谈的。大多数的背景调查不会造成拖延,约在递件六个月内安排面谈。你的案件因已有递解令,背景调查可能会拖延案件速度。

问答 5.

大多数时间不住在美国 何时才可申请入籍?

钟小姐问:

我自1996年就拥有绿卡,不过2001年至2004年间人在中国工作,大概每年只在美国居住两个月左右。但自2004年11月回美后到现在,再没有离开过美国。

我现在想申请入籍,不知我那三年离开美国的时间会不会影响我的入籍申请呢?我何时可申请入籍?

李亚伦律师答:

以你的情形,我建议你等到2008年11月才申请入籍。从2001年至2004年你只在美国居住两个月,这会引起你在那几年是否保持美国居民身分的怀疑。依照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四年加一天的规定,你可在你回美居住那天起的第四年零一天申请公民。这第五年是让你通过四年零一天的规定。

问答 6.

公民配偶旅签入境要申请绿卡

郭读者问:

去年我刚成为美国公民。我早在2005年12月与我的挚友在上海结婚。今年他以公司法人的名义通过旅行团来美国加州。我们感情好已无法分开,我想帮他申请转换身分。请问:他可以申请合法身分吗?因为我有一栋房子,年年报税,经济能力可作他的担保。如果我们一起有孩子,是否将帮助他申请移民合法化呢?

李亚伦律师答: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在调整身分面谈时,可能会对你们婚姻关系的真实性及您丈夫以旅行身分来美国的意向提出讯问。有了孩子大概可将婚姻是否真实的疑问取消。但他以旅游身分来美之前,已和你在上海结婚的事实可能引起他当初进入美国真正意图的怀疑。移民官员也许会查问他的意图倾向,是否你的丈夫可证明他来到美国后,和旅行团游览过,进入美国后多久递交调整身分的申请(I-485),是否在来美国前就已把中国的工作辞掉及你们两人对他为何来美国的声明书。

 

以上提供资料乃属一般性质,可能不适用于个案实情或情况,此资料不该解释为法律 建议,亦不属李亚伦律师事务所职务,也无因此建立律师与客户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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