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 2007年6月3日 问答

问答 1. 2.


问答 1.

政治庇护者获批准后一定要在美住365天

杨读者问:

我母亲有政治庇护身分后为我与父亲申请随后跟随。我们在2006年8月来美。我想要到加拿大那儿去探望我的阿姨,同时也申请了回美纸。我是否还需要申请加拿大的签证吗?怎么申请加拿大签证呢?我回美国时会不会有问题?政治庇护家属是否可以在进入美国一年后申请绿卡,还是要在美国居留一年后申请绿卡?我想在加拿大住一段时间,所以我想知道住在加拿大的日子是否可以算在这一年需求的时间之内。


李亚伦律师回答:

除非你有英国联邦护照,你必须有签证才能去加拿大旅游。你可以在美国的任何一个加拿大领事馆申请签证。你从加拿大返回美国应该不会有问题。要申请永久居民,你必须于申请前在美国住满365天。

问答 2.

逾26万人背景调查悬而未决

魏读者问:

1991年,我以F-1签证来美攻读博士,毕业后以H-1B身分留在美国工作。2000年 4月,公司的律师帮我申请绿卡。2003年,劳工纸及I-140先后批准。同年7月,我提出I-485(EB-2)调整身分申请并于8月时收到收据。 2004及2005年打过指模,2006年3月在美国买了房子,7月透过本地众议员的帮助,查出我的案件还在背景调查中。请问:

1.背景调查为什么会这么久?我打过两次指模,没有犯罪或坏纪录。我用姓名及中间名字(first,middle,last)申请社会安全号码及驾照,但我的移民文件及护照没有中间名字(middle name)。会不会因为这样才导致耽搁的呢?

2.除了继续等待,我可以做什么来加快绿卡处理的程序呢?

3.我若现在转换雇主,会不会影响我绿卡处理的速度?

李亚伦律师回答:

1.很遗憾的你和其他26万1000位(2007年1月的统计数字)当事人一样都因背景调查而使移民案件悬而未决。很多案件因名字同音或出生日相同造成联邦调查局的名字调查无法完成。甚至姓名或出生年月颠倒都有可能导致移民案件被长期的拖延,因为联邦调查局对需要人力,无法以电脑查阅的案件不予优先处理。

2.目前没有什么好的办法解决你的问题。我们偶尔会收到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的回音说申请案还在等联邦调查局的名字调查,只要联邦调查局调查完毕,就会立即审理,且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无法控制到底联邦调查局要多久才会调查完毕。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的副局长叶兹在2006年12月21日的内部公文「国内操作的联邦调查局名字调查政策及运作说明」中说仅有下列情况可加快处理:入伍从军,无法受到儿童保护法但即将超龄,申请受期限限制如抽签签证,官员因特殊理由提出请求,医疗紧急状况,丧失社安福利或其他区域主管的特殊要求等。他还进一步的说提出控诉不会加快审理。

3.你现在转换工作,若联邦调查局的名字调查已完成,会影响案件的速度,因为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仍需要决定你的新职位和目前的职位是否相同或类似,可否符合21世纪美国竞争性法案(AC-21)的转换规则。

 

以上提供资料乃属一般性质,可能不适用于个案实情或情况,此资料不该解释为法律 建议,亦不属李亚伦律师事务所职务,也无因此建立律师与客户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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