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 2006年8月13日 问答

问答1.


问答 1.

学生身分快过期时的选择

吴读者问:

我在2001年以F-1签证来美国读大学。2004年12月毕业后又继续在研究所深造。在研究所的I-20可让我停留两年(直到2007年2月)。请问:

1.我预计无法在2007年2月之前完成硕士学位。2月后,我是否可以继续合法地留在美国?我护照上的F-1签证类别到2009年才会过期。2月后,有哪些方法可以让我合法地留在美国?

2.我在大一时认识了一个美国家庭。他们全家对我很好,那位母亲希望我留在美国并收我当养子。我今年24岁。他们可以收养我让我留在美国吗?

3.如果我与美国公民女朋友结婚,我可以在美合法工作吗?要什么手续?

4.我想知道更多的移民消息,可以在哪里取得?

5.如果我在美国开公司当企业家,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才可拿到永久居留权?或有其他签证可以允许我待在美国吗?

李亚伦律师回答:

1.你若不能在2月前完成硕士学位,应该向学校申请I-20延长。只要你学习进度令学校满意,学校很可能会批准延长并给你一份新的I-20。I-20的发放在学校的管辖范围内,不必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申请。

2.在美国,任何人都可以领养。但从移民角度而言,收养手续则必须在当事人16岁前完成才能取得移民福利。

3. 与美国公民结婚,可允许你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申请调整身分为永久居民及工作许可证。工作许可证(I-765表)的申请,可和调整为永久居民身分的申请同时递件。这两份申请表可寄到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的芝加哥信箱:U.S.C.I.S., P.O. Box 805887, Chicago, IL 60680-4120。若不由美国邮政局寄件,要寄到:U.S.C.I.S., 427 South LaSalle,3rd Floor, Chicago, IL 60605-1098.)

4.市面上有许多移民刊物你可购买,出版商有美国移民律师协会,西汤普森和马修本德等等。你也可以到公立图书馆参阅移民法规和章程。许多法学院的图书馆也有移民法律的出版物。可上网查看移民法律日报(The Immigration Law Daily, www.ILW.com)。另外,还有许多律师的网站,包括我的网站 (www.AlanLeeLaw.com)。当然,还有世界日报,它包括移民新闻和其他与移民相关的题材。

5.如果你所持护照的祖国与美国有通商或航运条约,如果你被自己祖国的公司雇用或你自己开公司,您可能有资格办理E投资者或条约贸易商签证。条约贸易商身分(E-1)是给做大量贸易的当事人,包括服务业或科技业,其主要业务在美国和你祖国之间的贸易;条约投资者(E-2)是指扩展、管理投资运作的投资人或积极参与投资业务的大额投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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