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周刊2008年3月16日刊登 - 李亚伦律师于2008年1月27日在Rutgers大学谈论H-1B工作签证、电子程序核审劳工纸系统(PERM)、杰出研究员和教授案件和国家利益豁免案件(六之五)


(这是李亚伦律师于2008年1月27日对Rutgers大学中国同学会和学者社团谈话内容的六之五。李律师在此讨论职业移民第一优先(EB-12)杰出研究员和教授案件,及职业移民第二优先国家利益豁免(NIW)案件,及其自主权。包括这些案件的历史,基本条件及目前美国对此类案件的态度及李律师认为移民局想要的资料。为增进可读性座谈内容有少许修改。座谈会大纲也刊登在李律师的中文网站www.AlanLeeLaw.com

- 李亚伦律师 12

杰出研究员和教授案件 - 什么样的人是杰出研究员和教授呢?这要移民局认为杰出才算数。移民官员在审核某人杰出或不杰出时有自主权。工作的性质一定要属非临时性的职位。如果您要为一家大学或学院作有期限的工作,且学校机构只告诉移民局这是一份有期限性的工作,移民局不会批准这种杰出研究员和教授的案件。按照规则他们不能批准此类案件。当然,如果大学或学院说这份工作没有终止日期,或者说是无限期,移民局就有可能接受。若聘书上说明这份工作有期限,移民局一般是不会接受的。如果他们看到这位教授有可能授予终生职位,如果认为这种聘书有续约的可能,他们可能会接受大学或学院发出的此类文件。但通常大学或学院对可能授予终生职位人发的聘书会比有期限性的人的聘书更好些。

杰出研究员和教授的工作经验

三年的经验 -- 在您递交案件之前,当事人必须有三年这种类别的工作经验。但移民局对这一点比较宽松。只要他们认为当事人在研究期间的功课非常杰出,他们愿意把那段期间的成就视为工作经验。例如,您在博士班当毕业研究员或研究助理,写了许多论文,有一些还被出版刊登,移民局有可能把那段时间当您的三年工作经验。公司机构 -- 如果是大学或学院,您不必对此担心。如果您的担保人是私人公司,您也许要另找公司,因为符合的公司必须至少有三位全职研究员且在领域中有文件可证明其成就。如果您的担保公司像Schlumberger的海底油田公司一样有研究部门,那就太好了! 如果您去一家非常小的公司,例如只开业五年也做一些研究,您必须看有多少人是全职研究员,且在成就上有过什么样的记录。他们的成就是否有报纸或杂志的介绍为证? 他们是否得过奖? 在您开始要做杰出研究员类型的案件前,您最好问一下。

证明资格

证明申请人杰出资格的证据是那些? 移民局提供许多选择在六项中有二项就可合乎基本的资格。
1 在学术领域上的卓越成就得到主要奖品或奖状的证据;
2 须要有杰出成就才能成为学术领域界社团的会员证;
3 专业出版社刊登其他人写的文章,谈论您在学术领域上的工作成果,包括标题,日期,作者名字,若有必要需要翻译;
4 您独自或共同参与为相同或有关学术领域他人的工作当裁判的证据;
5 您对学术领域界上提供独创性的科学或学术上研究贡献的证据;
6 您的学术著作或论文的证据在国际学术领域内流通。

从前,移民局对这种类型的案件比较容易。现在较难些。记得这种类别刚出来时,有一个人只写过几篇论文,并只有一篇他人对他作品而写的评估,那样就够了。最近,移民局相当困难,就算申请人出版了15到20篇的论文,他的案件还需要补材料来证明他真的很卓越。 看来,每当移民局提供新的福利时,在不确定要怎么做时,判决就会比较宽。但时间久了就比较紧。 杰出研究员和教授都是这种情形。我们办的案件仍然得到批准,但我必须警告您,现在越来越难。

这种类型的案件应该何时递件呢? 大多数的申请人已经在申请领域范围内工作。我们的一些案件是博士后研究员,但如果学生要申请杰出教授或研究员的话会相当困难,因为若仍然在学习中的人通常是不那么杰出的。

国家利益豁免(NIW)

什么是NIW ? 要移民局认为的才算数。这方面移民局在决定当事人的移民是否对美国有利益时具有相当大的自主权。自主权的意思是他们决定您符合资格,那么您才会被批准。您是否能成功地在联邦法庭起诉国家利益豁免(NIW)被拒的案件呢? 不能,联邦法庭会马上拒收您的起诉并告诉您,您不能因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有自主权的判决而起诉。申请这种类别要符合什么样的资格呢? 您必须至少要有硕士学位或有相当特殊的能力才行。即在科学、艺术或商务上要有超出一般水平及重大专门技术成就的特殊能力。提出特殊能力的证据,至少要包括下面六个种类的三项:

1 一份正式的学院记录证明您有学位、文凭、证书或从学院、大学、学校,或学习机关开具的类似奖状证明您在相关领域的特殊能力;
2 现任或前任雇主的信,证明您至少有10年从事您领域的全职工作经验;
3 特定专业或职业的执照或证书;
4 因特殊能力获得薪资,或其他报酬的证据;
5 专业协会的会员证; 6成就赢得认同或对同行及领域的同辈、政府部门、专家、企业有重大贡献的证据。

移民局还补充说,如果上述标准不适用于您的职业,您能递交类似的证据来确定您的资格。即使您有硕士或更高的学位或有证据证明您有特殊能力,移民局还要决定您的移民是否真的对国家有利益。移民局的判决通常要承认您的工作属于国家利益的领域,不但您要有一份高等学位或特殊能力,主要的问题还是在于是否属国家利益的领域, 即 「您是否能证明,如果我们不批准您的国家利益案件,会损坏到国家的利益?」这似乎是他们目前的方向。

审查倾向和申请技巧

从1990年移民法案开始的这种类别,连同杰出教授或研究员,起初都比较容易通过。我记得我帮一些艺术家批准过,甚至还做了几个在华尔街上班的成功案件,而不用提供大量的证书 -- 但是,这种案件变得越来越困难。移民局在1990年代末期因纽约州交通运输案件问到,为什么要求申请人申请劳工纸会对国家利益产生负面影响。移民局现在要求的另一个项目是要申请人「证明为什么您和其他相似地位的人不同,而您的贡献比那些同领域的人更多?」。 某些情况下要提出这样的证明是很困难的。申请的技巧是什么呢?您应该尽最大的能力收集材料,将您完整的代表作收集一起,然后寄给移民局。东区的职业类别案件要寄到德州服务中心。如果您的工作地点在密西西比州的西部,要寄到尼布拉斯加服务中心。I-140寄到德州服务中心的地址是Texas Service Cente, P.O. Box 852135, Mesquite, Texas 75185-1804. 若以FedEx, DHL, UPS或其他私人邮递公司,寄件地址是 4141 North St. Augustine Road, Dallas, TX 75227 。如果您可以同时申请I-485调整身份,非尼布拉斯加的案件须将所有文件寄到德州的同一个地址。

您何时可递交国家利益豁免案件(NIW)呢? 虽然移民局一般希望申请人从事他们领域范围的全职专家工作,但我们也成功地把仍然在学校念书人的案件批准过。有时学生的研究计划足够符合国家利益的要求,有些学生甚至能从联邦政府拿到很好的推荐信。这和杰出教授或研究员案件稍微不同,所以如果您已毕业也已在工作,最好提出杰出教授或研究员案件的申请。

 

1本文作者有26年的移民法经验,律师事务所设在纽约市。于1977年在克利夫兰-马歇尔法学院得到最佳法律写作的 Sidney A. Levine奖,并在许多族裔报纸投稿刊登移民专栏,如世界日报,星岛日报,巴基斯坦之声,Muhasha 和 OCS 日文报。他曾在民事法庭以移民专家的身份出庭作证,并在1985年因保护人权受到台湾政府的表扬。他的文章" 布希总统临时工人计画与相关待审立法之分析“是著名移民刊物出版社-Interpreter Releases在美国移民律师协会2004年年会上的头条文章,还有他以从未被任何法庭裁决过的法律问题在第二巡回上诉法庭以”首地国际公司对抗移民局”胜诉,并成功地挑战移民局40多年来根据模糊的标准撤销已经批准的移民签证申请的政策。可惜,由于执政党在2004年的情报改革法案特别针对首地国际公司案件,使它作为先例的价值为期不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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