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2006年10月15日"抵美一年后 仍可申请政治庇护"的文章,李亚伦律师部分

- 李亚伦律师 1

李亚伦律师建议,要争取在移民局政治庇护中心获准,并不要转到移民法庭,因为那里成功率较低。

合理时间越早越好

纽约资深移民律师李亚伦说,持工作签证和学生签证的人很少在一年之内提出政治庇护申请,大都是在来到美国几年后才提出庇护申请。他说,这些逾期申请也有一个时限,即在他们的签证到期后合理时间提出申请,“在一到三个月之内提出比较合理”。

移民局常常怀疑没有被抓的偷渡客的入境日期。例如,一个中国人于1998年10月偷渡来美。1987年,她在中国生有一个女儿,又于1999年10月在美国生下第二个女儿。在来美满一年的前一个月,她递交政治庇护申请。但是,移民局对她的来美日期感到怀疑,拒绝受理她的申请,因为她进入美国时没有证据。

李亚伦去信给移民局政治庇护办公室主任,为这位客人辩护。他的观点是,申请日期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在自己的状况改变以前就提出申请。也就是说,她在第二个孩子出生前的一个月内提出申请。“这个申请符合逻辑。”

后来,政治庇护办公室同意他的观点,但将该案件已转至移民法庭,由移民法官审理。李亚伦认为这个案件应该在政治庇护办公室处理,就联系政府律师,后者也表示同意。两人联合给移民法官去信。移民法官也表示同意,于2000年2月11日签字关闭这个案件,并把这个案件退回至庇护办公室。九天后,该庇护申请获得批准。

其实,许多政治庇护申请在移民局政治庇护办公室就能批准,并不需要转到移民法庭。移民法庭赢的可能性较小。他说,他的许多政治庇护申请案件,都能在庇护中心获得批准。“关键是要尽量把文件准备好。”

有人来美超过一年以上,但是一直没有机会提出庇护申请。因此,他认为如果有好的理由,现在就可以提出。“但是,有的时候他们必须等待。”这是因为如果上庭输了,其后果要比等待更加严重。而且,美国的法律总是发生变化。将来的变化很有可能对他们有利。

他说,许多移民公司讲它们备有律师,但是它们只给律师一点钱,因此律师并没有全力做这些案件。有的申请人总想知道成功率是多少。他说:“这里没有成功率。”他几乎每天都能见到受骗上当的客人。“但是,他们的案件做得太烂了,我难以再作补救。”他建议申请人要找名声好的移民律师。

 

1 本文作者有26年的移民法经验,律师事务所设在纽约市。于1977年在克利夫兰-马歇尔法学院得到最佳法律写作的 Sidney A. Levine奖,并在许多族裔报纸投稿刊登移民专栏,如世界日报,星岛日报,巴基斯坦之声,Muhasha 和 OCS 日文报。他曾在民事法庭以移民专家的身份出庭作证,并在1985年因保护人权受到台湾政府的表扬。他的文章" 布希总统临时工人计画与相关待审立法之分析“是著名移民刊物出版社-Interpreter Releases在美国移民律师协会2004年年会上的头条文章,还有他以从未被任何法庭裁决过的法律问题在第二巡回上诉法庭以”首地国际公司对抗移民局”胜诉,并成功地挑战移民局40多年来根据模糊的标准撤销已经批准的移民签证申请的政策。可惜,由于执政党在2004年的情报改革法案特别针对首地国际公司案件,使它作为先例的价值为期不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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