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律師手記 - 檢驗職業移民第二優先EB-2簽證的需求並與H.R.3012高技術移民公正提案相比較 (二)

-- 李亞倫律師

這是刊登在2012年3月5日移民刊物「Interpreter Releases」文章的第二部分。此文問及是否有必要通過H.R.3012提案將全世界職業移民第二優先EB-2的配額,簽發給中國和印度出生者,好讓他們不用等很長的時間就可移民,而自2011年3月起,EB-2類別已躍進近四年。第二部分我們看未來EB-2簽證額的供應量及與國務院移民控制和報告部門主管奧本海姆談話後得知的EB-2需求量。

國務院早些時候曾預計三月份中國和印度的職業移民第二優先EB-2類別可能前進六個月,但實際僅前進了四個月。國務院的移民控制和報告部門主管奧本海姆 Charls Oppenheim 確認移民局曾要求他把日期前進更多些,說已經批准的EB-2申請,有百分之五十還沒有遞交調整身份的申請。每年大約共簽發14萬份職業類別的簽証,其中百分之28.6歸EB-2類別,另加上沒有用掉的第一類別剩餘額。因此,EB-2至少有40,040份簽証額,另加上EB-1沒有用掉傳下來的配額。職業移民第一類別EB-1是簽發給傑出的外籍人才、傑出教師或科研人員或公司內部調動主管和經理,佔百分之28.6的配額,再加上第四和第五優先類別沒有用掉的配額數。 EB-4為宗教工作者、EB-5為投資移民類別,都是配額用不完的類別。因為移民局對許多EB-1申請案嚴格地限制資格,所以該類別亦有許多未使用的配額。上千個EB-1、EB-4和EB-5未使用的配額全部都流入EB-2的類別。

筆者於2012年2月23日和2012年2月24日與奧本海姆先生談過兩次話,並於2012年2月23日與他的一位工作人員談過話。從國務院報告和工作人員處收集到的信息得知,簽證處於2009會計年度簽發了46,016份EB-2的簽證,2010會計年度簽發了53,872份,2011會計年度簽發了66,804,2012會計年度截至2012年2月23日止簽發了29,804份。在第一次與奧本海姆先生談話時,他持謹慎樂觀的態度說,如果需求情況持續,他可以在今年的會計年底將EB-2類別前進到2011年1月。不過他相信,許多已批准的案件雖然還沒有遞交I-485的申請,但只是延遲申請而已,還有他說不知道放棄案的流失率是多少。他說EB-2類別的需求不斷增加,自上周他與移民局視察員開過會後,他的辦公室已簽發了2,000份EB-2配額給移民局。他不能確定這個需求的增加是臨時的還是長期的趨勢﹐但他證實說預計今年大約有55,000份EB-2的配額可用,他手上還剩下大約25,000份的配額可分發。奧本海姆先生預計從EB-5類別轉過來的會少些,他說去年EB-4幾乎沒有剩餘的配額,而現在EB-1似乎有更多的需求。他還說已看到許多案件從EB-3提升至EB-2類別,因為簽證辦公處收到一些EB-2的申請配額案件中有舊的優先日期。他很謹慎,因為移民局大多要花四到六個月的時間完成一個案件,然後才要求簽證額。奧本海姆先生在解釋2月份移民局僅有335份簽證需求時說,這335份僅是在清理2007年案件的數字。

之後於2012年2月24日與奧本海姆先生談話時,他因為查過最新的數字故較不樂觀,他不認為2012年9月的簽証配額會前進到2011年1月。他說EB-2簽證的需求來得很快,且EB-1簽證需求也在上昇中。 二月份的EB-2簽證需求現已達6,600名,他說到這個月底可能達到7,000名。他認為EB-1不用而傳下來的配額不會比先前預期的多。奧本海姆先生認為我們可能已度過難關,但警告說如果有積壓案件,而移民局沒有告訴他,或者如果處理過程有變化,譬如移民局將許多案件積壓下來,這可能會前進一到二個月。至於今後的進度,他說可能僅會移動一點點 - 一至兩個月 - 或暫停一個月來看看是否現時需求的增加僅是臨時狀況。如果大量需求持續不下,他只得剎車停住。

因為這些不定數,讓EB-2簽證需求的問題漫步人心。奧本海姆先生和簽證辦公室只能以其已有的資料來作統計,但由上所述,要準確的估計是很難的。變數太多,又沒有足夠的統計資料,故難以準確的預測。已批准I-140職業移民申請的中國和印度出生者,於排期排到時會遞交EB-2類別調整他們和家人身份的有多少呢?會不會像親屬類別案件一樣,如國務院在2010年12月的簽證公告說F-2A類別(合法永久居民的配偶和子女)已排到2010年8月1日,但2011年3月的簽證公告卻倒退到2007年1月1日?在計算數字時發生困難,似乎是因為移民局庫存中的I-485案件沒有明顯地把I-140收到的案件分開。這是很重要的,因為職業移民綠卡的案件,百分之85至90是透過移民局來調整身份的。

我們得到移民刊物「Interpreter Releases」出版社「West,a Thomson Business」的同意刊出中譯本。 「Interpreter Releases」是一本領先的移民法定期周刊,刊登有深度及全面綜合性的分析,並對立法、規則、案件和移民局輔導等作具權威性的報導。

本文作者有30年以上的移民法經驗﹐律師事務所設在紐約市。Martindale-Hubbell Law Dictionary 律師指南中給予AV全美最卓越律師等級的評價,這是一個在法律能力和道德標準上均屬最高的榮譽。於1977年在克利夫蘭-馬歇爾法學院得到最佳法律寫作的 Sidney A. Levine獎,並在許多族裔報紙投稿刊登移民專欄﹐如世界日報﹐星島日報﹐巴基斯坦之聲﹐Muhasha 和 OCS日文報。他曾在民事法庭以移民專家的身份出庭作證﹐並在1985年因保護人權受到臺灣政府的表揚。他的文章" 布希總統臨時工人計畫與相關待審立法之分析“是著名移民刊物出版社-Interpreter Releases在美國移民律師協會2004年年會上的頭條文章﹐還有他以從未被任何法庭裁決過的法律問題在第二巡迴上訴法庭以‘首地國際公司對抗移民局”勝訴﹐並成功地挑戰移民局40多年來根據模糊的標準撤銷已經批准的移民簽證申請的政策。李亞倫律師在各類報紙和雜誌上所發表關於移民法律的文章多達1,150篇以上。李亞倫律師是美國移民律師協會會員,在下列各處都有成功的訴訟案件,如聯邦法庭,移民上訴局,上訴審核處,外籍人士勞工證明上訴委員會,前移民局地區專員等。李律師於1977年成為俄亥俄州律師業一員,1982年加入紐約律師業,之後又進一步的成為受理紐約南、東、西區地區法庭及第二巡迴上訴法庭案件的登記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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