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2011年12月4日李律師手記 - 投資移民案 將獲快速處理

-- 李亞倫律師

最近,移民局召開投資移民(EB-5)公眾季度會議。在會上,移民局透露,截至2011年9月12日,2011會計年度的簽證總用量為3706個,遠低於1萬個年度上限配額。移民局解釋,目前區域中心每年分有3000個簽證配額,但移民局允許區域中心投資者與個人投資者爭取剩餘的7000個簽證配額。

移民局表示,全國40個州(包括哥倫比亞行政區和關島),目前共有移民局已批准的173 個區域中心。而在2011會計年度的前三季,共收到2608分的投資移民申請(I-526 )以及1753分轉正申請(I-829)。其中,82%的投資移民申請被批准,而轉正申請則達到93%。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主任梅奧卡斯(Alejandro Mayorkas)強調,投資移民方案在移民局有較高的優先權,很快可與移民局直接溝通,由決定委員會來審查投資移民案件也將很快實施。另外,移民局目前有一位全職的經濟學家、三位業務分析師,也許日後會有更多專員參與作業。

他表示,快速處理投資移民計畫案應很快來到,但需要管理和預算辦公室(OMB)的批准及公佈新表。他說,將先對投資移民申請案提供快速處理,日後才會輪到轉正的申請案。

當問及何時才有快速處理的服務,處理投資移民案件的加州服務中心主任梅爾維爾( Rosemary Melville)說,移民局將盡量加快這個程式,但無法給予時間限制。她說,加州服務中心已敲定要在30天內發出補材料通知(RFE)的目標,公眾可向投資移民郵箱查問咨詢;由主管監督審查拒絕案。

移民局在此次會議分發的材料說,投資移民申請人或律師代表可向移民局的投資移民一般郵箱查詢任何出現嚴重錯誤案件的判決或通知,電子郵箱地址為USCIS.ImmigrantInvestorProgram@dhs.gov。




本文作者有30年以上的移民法經驗﹐律師事務所設在紐約市。Martindale-Hubbell Law Dictionary 律師指南中給予AV全美最卓越律師等級的評價,這是一個在法律能力和道德標準上均屬最高的榮譽。於1977年在克利夫蘭-馬歇爾法學院得到最佳法律寫作的 Sidney A. Levine獎,並在許多族裔報紙投稿刊登移民專欄﹐如世界日報﹐星島日報﹐巴基斯坦之聲﹐Muhasha 和 OCS日文報。他曾在民事法庭以移民專家的身份出庭作證﹐並在1985年因保護人權受到臺灣政府的表揚。他的文章" 布希總統臨時工人計畫與相關待審立法之分析“是著名移民刊物出版社-Interpreter Releases在美國移民律師協會2004年年會上的頭條文章﹐還有他以從未被任何法庭裁決過的法律問題在第二巡迴上訴法庭以‘首地國際公司對抗移民局”勝訴﹐並成功地挑戰移民局40多年來根據模糊的標準撤銷已經批准的移民簽證申請的政策。李亞倫律師在各類報紙和雜誌上所發表關於移民法律的文章多達1,150篇以上。李亞倫律師是美國移民律師協會會員,在下列各處都有成功的訴訟案件,如聯邦法庭,移民上訴局,上訴審核處,外籍人士勞工證明上訴委員會,前移民局地區專員等。李律師於1977年成為俄亥俄州律師業一員,1982年加入紐約律師業,之後又進一步的成為受理紐約南、東、西區地區法庭及第二巡迴上訴法庭案件的登記律師。

 

以上提供資料乃屬一般性質,可能不適用於個案實情或情況,此資料不該解釋為法律建議,亦不屬李亞倫律師事務所職務,也無因此建立律師與客戶的關係。
2003-2012 年李亞倫律師事務所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