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2010年8月1日李亞倫律師手記 - 8月簽證配額公告 有利中國移民

-- 李亞倫律師

2010年8月的簽證配額公告內含重要資訊。在親屬移民類別,永久居民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F-2A類別,從一個月前的2008年7月1日前遞交的案件,跳到8月的2009年3月1日的排期。這類過去要等四年才能完成的案件,現在不到一年半時間可處理完畢。其他的移民類別也有不同的進展。

▋職業移民類別 有進展

職業移民類別案件也有進展﹕第一類別的EB-1,包括特殊人才、傑出教師或科研人員或公司內部調動人員仍有配額;有碩士以上學位或國家利益豁免者(NIW)的第二類別EB-2案件,中國出生者前進三個多月,從2005年11月22日進到2006年3月1日。技術勞工或專業人員的第三類別EB-3的工人或專業人士,中國前進一個多月,從2003年8月15日到2003年9月22日。

為何親屬移民進展快速而職業移民進展緩慢呢?我認為,這是因為許多申請人多年前的申請已透過其他方式辦好移民,或因其他各種理由不再符合資格,或已失去移民的興趣。

國務院在8月的公告中說,如果某些國家的職業移民簽證配額供過於求,其未使用的配額可在一個季度內提供給他國使用。按照移民法INA202(a)(5)(A)的規定,這些獲得額外名額的國家可以不受年配額的限制。它對排期長期停滯的中國和印度出生的EB-2、EB-3和EW簽證類別申請人當然有利,現在EB-2類別就是這種情況。

國務院曾在2010年1月的簽證進度公告中預測,本會計年度年底(即2010年9月30日)中國的EB-2類別將前進到2005年7月10日,但如果其他國家職業移民有剩餘的名額,且因名額緊缺國不受簽證限額的限制,那麼中國的簽證進度可能前進到2005年10月至12月。現在中國的排期已排到2006年3月1日,很明顯的已超出國務院當初的最佳預測,且其他國家申請EB-2簽證的案件也比預期低很多。

▋新年度中國移民 受積壓

如果按此模式,我們預計9月中國的EB-2簽證將繼續向前移進。然而,2010年10月開始的新會計年度,中國的移民簽證進度將再次受到積壓。舉例來說,2008年9月中國的EB-2排期提前到2006年8月1日,而2008年10月則倒退至2004年4月1日。

我們聽說,國務院於2008年收到大量的抱怨信,提及EB-2多餘的名額似乎都不公平地配給印度出生的申請人,當時國務院解釋說因為法律規定未使用完的名額要嚴格地照優先日期的先後秩序分發,而印度EB-2申請人的排期比較早,所以他們的分配額比中國出生的申請人多。

因此,我們希望2010年7月至9月的這段時間,來自中國和印度的EB-2申請人,由於案件積壓而還沒有機會遞交調整身分申請的人,能夠充分利用這個法條的規定,在優先日期早日排到而遞件,並讓那些已申請I-485調整身分但因案件仍在美國移民局或美國領事館等候處理的EB-2申請人,有機會得到簽證。

 

本文作者有30年以上的移民法經驗﹐律師事務所設在紐約市。Martindale-Hubbell Law Dictionary 律師指南中給予AV全美最卓越律師等級的評價,這是一個在法律能力和道德標準上均屬最高的榮譽。於1977年在克利夫蘭-馬歇爾法學院得到最佳法律寫作的 Sidney A. Levine獎,並在許多族裔報紙投稿刊登移民專欄﹐如世界日報﹐星島日報﹐巴基斯坦之聲﹐Muhasha 和 OCS日文報。他曾在民事法庭以移民專家的身份出庭作證﹐並在1985年因保護人權受到臺灣政府的表揚。他的文章" 布希總統臨時工人計畫與相關待審立法之分析“是著名移民刊物出版社-Interpreter Releases在美國移民律師協會2004年年會上的頭條文章﹐還有他以從未被任何法庭裁決過的法律問題在第二巡迴上訴法庭以‘首地國際公司對抗移民局”勝訴﹐並成功地挑戰移民局40多年來根據模糊的標準撤銷已經批准的移民簽證申請的政策。李亞倫律師在各類報紙和雜誌上所發表關於移民法律的文章多達1,100篇以上。李亞倫律師是美國移民律師協會會員,在下列各處都有成功的訴訟案件,如聯邦法庭,移民上訴局,上訴審核處,外籍人士勞工證明上訴委員會,前移民局地區專員等。李律師於1977年成為俄亥俄州律師業一員,1982年加入紐約律師業,之後又進一步的成為受理紐約南、東、西區地區法庭及第二巡迴上訴法庭案件的登記律師。

此文章2010年李亞倫律師事務所版權所有

 

以上提供資料乃屬一般性質,可能不適用於個案實情或情況,此資料不該解釋為法律建議,亦不屬李亞倫律師事務所職務,也無因此建立律師與客戶的關係。
2003-2012 年李亞倫律師事務所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