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錢是否為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讓國務院史無前例地「更新」 7月份簽證配額表的原因?

-- 李亞倫律師

國務院史無前例的在2007年7月2日發布「更新7月份簽證配額」公報﹐結束今年會計年度職業移民的簽證配額﹐把7月份簽證配額取消(職業移民EB-1到EB-3類別調整身分的配額原有名額)﹐這是否與金錢有關﹐並和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共謀﹖不幸地﹐我們相信答案為「是的」﹐它反應出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極度地想抓住那些因規費提高而可能喪失的大筆財富。因7月份簽證有名額﹐允許許多職業移民的當事人及家屬可及時在漲價前遞件﹐無疑的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預測其到7月30日才提高的申請費(平均增加66%)將遭到成千上萬的損失。以一個典型一家四口(包括丈夫、妻子,12歲和16歲子女)申請調整身分案件來算﹐目前要付移民服務局1,605美元。 (包括I-140職業移民申請費)。 同樣的家庭在7月30日以後需繳付4,105美元,漲價2,500美元﹐即漲了百分之兩百二十五。若把此差數乘上十萬﹐總差額為兩億五千萬美元 (附註1)。可想而知當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高級主管看了7月份簽證配額表爆跳如雷的情形。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已明白的說出﹐要依賴增加的規費作為其21世紀新系統和結構的費用。

簽證辦公室在7月份更新的簽證配額公報上明顯的指出﹐此更新是因為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在過去一個月﹐公民及移民服務辦事處作突然減少積壓案件的努力….」,和「由於這意想不到的結果.....」。簽證辦公室說這些努力用了差不多六萬個職業配額。很明顯的﹐簽證辦公室在7月2日公佈更新配額表時﹐不願為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辯護。是否簽證辦公室在未來仍保留此立場﹐繼續指責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仍是未知數。 因政府當局向移民連續”敲竹槓“的態度,不論是否合法﹐政府當局對此事可能持積極的態度並給予壓力。以最近敗北的參議院提案而言﹐一家四口移民要花25,000美元以上(請參見我們的文章, ”邊界安全﹐工作機會及移民改革法案需要花一萬美金來賺取合法身分和調整身分“,http://www.alanleelaw.com/chinese/articles/ca2007-06-01.htm)﹐此金額是從政府當局先前建議的82,000美元改成的(請參見我們的文章, ”李亞倫律師對2007年3月28日“白宮移民提案” Z 簽証的評論“,http://www.alanleelaw.com/chinese/articles/ca2007-03-31.pdf)﹐ 通過的全面移民法案(S.1639)修正案﹐把H-1B除500美元的防欺費和190美元的申請費﹐另加5,000美元的附加費﹐和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7月30日的貪婪增加規費)。 筆者記得于2004年12月與簽證辦公室主任查理歐朋漢先生(Charlie Oppenheim)的電話談話,談及101,000 個「共用名額」,歐朋漢先生對移民服務局在四月到十一月之間已審理了100,000個案件 (包括家屬)的數字不予相信。(真正的差別是115,000個案件,大約每個月處理16,400個案件)。 筆者不知道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聲稱6月份審理完成案件的正確數字﹐可讓國務院能宣佈大約六萬個職業移民的配額已用盡(美國領事館和大使館也使用職業移民簽證的配額)。請注意﹐大多數的職業移民案件是調整人在美國國內的外籍人士身分而不是在領事館調整身分。 如果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稱上個月審理了40,000到50,000左右的案件,一個月就處理這個數字是很難讓人相信的,若真是如此﹐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必須在人事上大幅調動﹐排除其他責任﹐只處理符合職業移民的案件﹐或對此類案件不予仔細審理。 希望移民局不至於因草率處理而危及國家安全。

事實真相和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的行為是否合法﹐無容置疑地將是多數訴訟案件的主因。 不論結果如何,人們對服務局和政府當局的敬重將減少。 政府當局目前需要有好的名聲﹐以便安撫其不得人心的伊拉克戰爭和最近想赦免副總統錢尼的前幕僚長李比( "Scooter" Libby)(連希爾頓(Paris Hilton)都無法擺脫坐牢之命)﹐及最近支持檢察官(Alberto Gonzales)甚至在確認他和其他白宮助手參與政治挑選美國檢查官﹐造成大眾對司法系統不再信任。除非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和簽證辦公室能改變做法﹐這個事件不幸地將對所有人士不利。

附註1﹕十萬以上的數字是筆者以2005年3月起(PERM實施前和實施後)勞工紙批准案件﹐2005年年初仍在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審理的案件和非勞工紙職業移民類別自2005年3月起每年應分配的名額來推測。若要有更準確的數字則須作進一步的調查﹐但筆者認為這個數字不會差太多﹐甚至連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都相信七月份職業移民配額開放會造成大批的申請。為了處理預料中的大批申請﹐移民局在2007年6月27日公佈暫時停止職業移民(I-140)快速申請30天﹐通告中說“因為職業移民簽証將有名額造成的壓力…”﹐“大量的增加…”﹐和“I-140申請量…預期將超過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提供快速處理的能力。”

 

本文作者有25年以上的移民法經驗﹐律師事務所設在紐約市。於1977年在克利夫蘭-馬歇爾法學院得到最佳法律寫作的 Sidney A. Levine獎,並在許多族裔報紙投稿刊登移民專欄﹐如世界日報﹐星島日報﹐巴基斯坦之聲﹐Muhasha 和 OCS日文報。他曾在民事法庭以移民專家的身份出庭作證﹐並在1985年因保護人權受到臺灣政府的表揚。他的文章" 布希總統臨時工人計畫與相關待審立法之分析“是著名移民刊物出版社-Interpreter Releases在美國移民律師協會2004年年會上的頭條文章﹐還有他以從未被任何法庭裁決過的法律問題在第二巡迴上訴法庭以”首地國際公司對抗移民局”勝訴﹐並成功地挑戰移民局40多年來根據模糊的標準撤銷已經批准的移民簽證申請的政策。可惜﹐由於執政黨在2004年的情報改革法案特別針對首地國際公司案件﹐使它作為先例的價值為期不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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