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2006年5月28日移民專頁 - "新法在即 華人移民面臨抉擇"

李亞倫律師部份的評論 - 保存證據最為重要,非法移民現在申請移民沒有必要﹐因為法律尚未通過

-- 李亞倫律師

保存證據最為重要

紐約資深律師李亞倫律師說,在新移民法通過前,非法移民最重要的事情是趕快尋找證據,把它們放在一個安全的地方。同時,他們還要告訴配偶和孩子,以免他們不小心扔掉它們。

從目前的草案看,證明在美國住了多久的證據很重要。他舉例說,這些證據包括工作證明,如在聯邦政府、州政府和當地政府工作過的紀錄。社會保險紀錄和稅收紀錄也是重要的文件。其他證據還有銀行資料和從事商業活動的資料。同時,工會的會員證也要保存。

李亞倫律師說,一定要保管好這些資料,最好是把它們放在一個安全的地方。他的許多客人在第一次面談時常常不帶資料,一問才知道他們的資料都放在保險箱裡。他說,不管怎樣,要保證這些資料安全,同時也要容易找到。

家庭成員之間要互通資訊。他曾經遇到過這種情況,先生把重要資料隨便放在房間的一個角落裡,沒有告訴家人這些資料非常重要。結果,太太和孩子收拾房間時把這些資料當作垃圾扔掉。“這就給申請帶來不便。”

假的資料不能當作證據。他說,過去有的華人為了證明自己何時來美,讓一些組織提供假的會員證明。結果,許多人都有這種假證明。政府發現後,不再認可這些證明。因此,一定不要使用假證明。

為迎接新法做好準備

因為新移民法通過在即,紐約移民律師也做一些準備。但是因為對新的移民法的看法不同,各個移民律師的做法也不一樣。有的認為新的尚未定案,就持觀望態度,或者先進行客人登記。有的估計很快就會通過,故已按照過去的做法開始啟動。

李亞倫認為,聯邦參議院討論的移民法案是對移民最好的法案。許多客人向他詢問新移民法的情況,希望現在就開始申請。但他認為,“新的法律沒有通過,現在提出申請就沒有法律根據。”

提高警惕以防受騙

目前,中文報紙上經常出現一些廣告﹐上面寫著美國即將大赦,想拿綠卡的人趕快與他們聯繫,提出綠卡申請。但是,一些律師提醒讀者,一定要提高警惕,防止被騙。

李亞倫律師認為,現在就提出移民申請毫無道理,因為法律尚未通過。 他指出:這些人是想賺錢。”他提醒讀者,如果到時辦不成,很可能交的費用要不回來。


本文作者有25年以上的移民法經驗﹐律師事務所設在紐約市。於1977年在克利夫蘭-馬歇爾法學院得到最佳法律寫作的 Sidney A. Levine獎,並在許多族裔報紙投稿刊登移民專欄﹐如世界日報﹐星島日報﹐巴基斯坦之聲﹐Muhasha 和 OCS日文報。他曾在民事法庭以移民專家的身份出庭作證﹐並在1985年因保護人權受到臺灣政府的表揚。他的文章" 布希總統臨時工人計畫與相關待審立法之分析“是著名移民刊物出版社-Interpreter Releases在美國移民律師協會2004年年會上的頭條文章﹐還有他以從未被任何法庭裁決過的法律問題在第二巡迴上訴法庭以”首地國際公司對抗移民局”勝訴﹐並成功地挑戰移民局40多年來根據模糊的標準撤銷已經批准的移民簽證申請的政策。可惜﹐由於執政黨在2004年的情報改革法案特別針對首地國際公司案件﹐使它作為先例的價值為期不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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