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希總統臨時客工計畫提案面臨的難題

-- 李亞倫律師

布希總統於2006年1月31日發表國情咨文,提到有關移民問題:

「我們聽過有人聲稱移民不利經濟,即使是經濟少了移民便無法運作。」

「要使美國保持競爭力,得靠支持我們的法律,反映我們價值觀,保有我們經濟利益的移民系統。我們的國家需要有秩序及安全的邊界。要達到這個目標,我們必須有強大的移民執行力量及邊界保護措施。我們必須有合理且人道的臨時客工計畫,拒絕大赦,准許合法取得臨時工作,同時減少邊界偷渡和犯罪。」

根據前述布希國情咨文,不禁讓人有幾點疑問:

一、布希總統真心想要臨時客工計畫嗎?如果是,他有意願或以政治力量來推動它嗎?

許多評論家指出,布希總統的言辭和行動有所落差。例如,他過去說要支持兩個政黨,但又極力爭取爭議性的立法來分裂兩黨。此外,為富人減稅;任命(在國會休會期間)新手為美國移民及海關執法局 (U.S.I.C.E.)主管;任命有爭議的約翰•波頓(John Bolton,被指輕藐員工)為駐聯合國大使;在民主黨反對下,提名不符資格的邁爾斯(Harriet Myers),之後再提名極端保守的艾里托(Samuel Alito) 為最高法院大法官。

至於布希總統,任職五年至今尚未通過一個移民案,對於墨西哥總統維森特佛斯(Vicente Fox)多年來的大量政治投資努力,未見回應。此外,他是否有能力帶領共和黨通過這個提案,仍是個大問題。目前布希因為伊拉克問題、卡翠納颶風反應差、國內私下監聽的爭論(他沒有透過外國情報監聽法庭同意-法院在政府監聽前或72小時內授予權利,導致羅伯森(James Robertson)法官辭職,就邏輯言,若總統不需他的贊同,則代表沒有這個職務的必要);再加上震驚華盛頓的共和黨國會議員操守醜聞,而聲望下滑。

因此,除了強制執行條款外的移民改革措施,能否在他任期內通過,我們感到懷疑。

二、若臨時客工計畫知道誰在美國,是否就可解決國家的安全問題?

不幸地,答案是「不能」。全美大約900萬到1400萬人沒有身分。臨時客工計畫並無大赦希望,將難以吸引許多非法居民註冊登記。布希總統斷然拒絕馬侃/甘迺迪McCain/Kennedy(S.1033), Hagel(S.1916年、1917年、1918年和1919年) 和 Specter(草案)的改革提案,明顯採用 Cornyn/Kyl提案 (S.1438) 拒絕給予永久居留途徑,並要求若干年後,須離境及獎勵提早離境的提案。

大多數非法居民已在美定居,也不想離開。為了要達到提高美國安全的目標,提案必須能吸引大多數非法居民。否則他們將繼續躲在茫茫人海中,無法掌握。想要知道誰在美國的目標,將變得沒有意義。提案缺乏獎賞,那麼為什麼非法居民──特別是墨西哥人,要支持臨時客工計畫?尤其是1950 年代類似這樣的計畫都失敗了。依合法進入美國短期工作的墨西哥勞工(bracero)計畫,臨時客工權利不但被剝削,他們回國後,也未得到當初保證的福利。這些過去失敗的做法,深深留在墨西哥人心裡,幾乎可說明,他們對此客工計畫不會熱烈反應。

三、如果沒有誘惑,可以用打壓方式讓他們就範嗎?

邊界保護、反恐怖份子和最近在2005年12月16日眾院通過的2005年非法移民控制法案(H.R. 4437),是苛刻嚴厲的執行條文,使非法入境變成刑事重罪。政府當局是否希望用重罪威脅,來讓大多數沒有身分的人,以臨時客工計畫登記?希望不是如此,這只是空洞的威脅。拘留和遞解成千上萬無身分者,所費不貲。支持S1438提案的德州參議員約翰考尼John Cornyn) 闡明,「即使我們要把一千萬非法移民遞解出境,也辦不到。」

最近美國進展中心所做調查,估計驅逐出境的費用,五年至少要花2060億元,最高可達2300億元。調查報告說,這個數字大得驚人,無法讓一般為柴米油鹽煩惱的民眾,領會政府的龐大開銷。為此將2060億美元的五年總額,折為410 億的年度費用加以比較:它比阿富汗每年的軍事費用多兩倍;是伊拉克戰爭每年費用的一半;和國安局2006會計年度三個聯邦機構所需總額很接近。甚至在 2005年12月13日的國會預算報告也估計,實施H.R. 4437計畫要花19億美元及五年時間,但這只是假設在2006-2010年期間,監獄人口只增加七千人,還包括職業資格確認系統、對美國南部邊界國家的付款、額外增添的入境港口審查員和偵探狗等;很顯明地,它對遞解沒有身分者的費用避而不談。

另外,政府當局或許希望起訴和判決那些惹人注目的重罪,也許有些不願支持此提案的人,因害怕而加入潛逃之列。這會產生不良作用,造成永久性的次等人,因為害怕如果報告他人罪行或虐待,自己反而會被抓;害怕和政府當局溝通,而趨向犯罪和剝削勞工。另外,因排斥將非法移民和其子女當做重犯的法律,會造成國家分裂。

有沒有可能,那些沒有身分者在毫無選擇的情形下而註冊登記,希望到了必須離開美國的時候,移民政策會改變?但以目前堅決反對大赦的趨勢,日後改變的機會渺茫。登記註冊客工計畫後,政府很容易找到那些該走而沒走的人,遞解他們的可能,則是人盡皆知。

四、如果臨時客工計畫目的只是為了幫助美國經濟,而不考慮安全問題,那麼在不須登記的情況下,能有一個有效的客工計畫嗎?

不論是長期或短期計畫都「不可能」。不管最後通過什麼計畫,參與的雇主和僱員都要付出昂貴代價。大多數美國雇主都想多了解所招聘的員工,而許多小公司的雇主,可能不願聘用不知底細的臨時客工,長期而言,將對美國經濟不利。

嬰兒潮已達退休年齡,美國勞工短缺三千多萬名,就算國內有大量非法勞工及高於歐洲國家的出生率,仍將面臨勞工不足的定時炸彈。美國沒有大量勞工,將無法避免聘用外勞。

五、移民問題要如何解決?

我認為關鍵在於受益人的感受。如果我們的目標是要同情沒有身分的人,他們應有朝向移民合法化的途徑。如果要對抗恐怖份子,確保國家安全,不顧開銷和同情,那麼就該全力執行拘留和遞解,或給予一部分人合法身分。

若要保持美國的國際領導地位,看來我們的選擇是:a.)回到以往對非法移民的寬容政策、多孔邊界,讓非法者有能力獲得身分來工作,而旅遊時不用擔心地方當局,將會強制執行移民法律;或 b.)身分合法化,而不是試圖趕走他們。

第一個選擇實際上會對經濟有利,因為沒有身分的薪資較美國工人少,壓低了平均薪資,自動遏止通貨膨脹;另外他們繳的稅也比拿的福利多。不論那種選擇,政府應該允許大量勞工以職業簽證方式入境美國。目前每年僅有 14萬個永久居民的職業簽證,實在是太少了。


本文作者有26年的移民法經驗﹐律師事務所設在紐約市。於1977年在克利夫蘭-馬歇爾法學院得到最佳法律寫作的 Sidney A. Levine獎,並在許多族裔報紙投稿刊登移民專欄﹐如世界日報﹐星島日報﹐巴基斯坦之聲﹐Muhasha 和 OCS日文報。他曾在民事法庭以移民專家的身份出庭作證﹐並在1985年因保護人權受到臺灣政府的表揚。他的文章" 布希總統臨時工人計畫與相關待審立法之分析“是著名移民刊物出版社-Interpreter Releases在美國移民律師協會2004年年會上的頭條文章﹐還有他以從未被任何法庭裁決過的法律問題在第二巡迴上訴法庭以”首地國際公司對抗移民局”勝訴﹐並成功地挑戰移民局40多年來根據模糊的標準撤銷已經批准的移民簽證申請的政策。可惜﹐由於執政黨在2004年的情報改革法案特別針對首地國際公司案件﹐使它作為先例的價值為期不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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