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程序核審勞工紙系統釋疑(上)
預先招聘程序?傳統程序?還是不做勞工紙的程序?

-- 李亞倫律師

勞工部於2004年12月27日頒佈,最終電子程序核審勞工紙系統(PERM)實施規定,因它與2002年的提議初稿不同,讓很多移民界人士感到驚訝。它的主要不同點計有:
●提議初稿本來強制規定,因申請勞工紙而刊登兩個星期日的廣告(必須在最適合其職業,並吸引美國勞工的報紙刊登),要相隔28天。現最終規章只需要兩個星期日的廣告,並可連續於星期日刊出。只是,所有廣告一定要在申請勞工紙前30天至180天內刊完,新的申請表為E-TA9089。

●提議初稿要求,需要高等學位和工作經驗的職位,必須在專業雜誌刊物上做廣告;最終規章則可由雇主自行選擇。

●提議初稿要求在招聘廣告上說明工資;最終規章則可由雇主自行選擇。

●提議初稿對專業職位(通常要有學士或更高學位)要求,除在兩個星期日的報紙刊廣告,有工作單(Job Order),在公司內部及公司內所有媒體張貼佈告外,公司必須在申請勞工紙前,透過專業招聘途徑,另增加三個招聘步驟。譬如雇主網站、搜尋工作網站、私人職業介紹所、工作招聘博覽會、商業或專業組織,以及在學校招聘。

最終規章保留了這些步驟,但簡化了這三個替代招聘的條件-允許在雇主和報紙網站(與星期日的報紙廣告同時刊登)招聘,並算作兩種不同的替代招聘,也就是報紙的網站,也可做為一個獨立的招聘網站。最終規章也增加了其他方式,例如雇員推薦、收音機和電視廣告、地區與少數族裔報紙(必須與工作就業機會相稱),及在大學就業輔導處張貼招聘公告(若職位只要求學位而不須經驗)。

●提議初稿中不鼓勵使用「商業需要」,來證明外國語言的需求,雖然勞工局曾說過,他們正準備經由法律規定,於何時與在何處可使用這個條件。最終規章在使用外語這點上,認同它有利於雇員與同事間溝通的理由。這個條件在過去幾年�堙A幾乎一律被拒絕。

●當需要證實,職位需要多項不同的工作和責任時,提議初稿不鼓勵使用「商業需要」為理由。雇主曾慣例的爭辯,他們因公司內部情況需要,不得不要求員工負擔多種職責。

提議初稿中指示,雇主必須要有文件來證明,他們在過去兩年內,曾雇用其他員工執行多項職責,或擔任此種職位的員工,依慣例是執行多種職責。最終規章則允許雇主可繼續以「商業需要」因素,來證明多種職責的需求。

●提議初稿將廢除試圖利用原雇主的工作經驗,但做不相同的工作,或試圖利用原雇 主的工作經驗做為「商業需要」的理由,例如雇主當初聘用外國人時,可以訓練員工,但現在卻因雇主業務增長迅速,而無法訓練員工。最終規章則允許雇主可用已有原雇主的工作經驗為由,提出申請。但是規定,這不相同的工作職位,工作職責一定要和以前的,有超過一半以上的不同。
●提議初稿中不再允許雇主因美國籍求職者沒有達到雇主的全部需求,而拒絕聘用。它規定,只要美籍勞工能在一般的合理條件下執行這份工作,或者能在合理期間內學得技能,那麼這名美籍應徵者應該獲雇用。最終規章則改為,允許雇主繼續拒絕不符需求的美籍勞工,例如學位或經驗不足;但是若技能可在合理期間內學會,那麼雇主不能以這一理由拒絕雇用。

●提議初稿將不允許外國人使用替代性工作經驗來申請勞工證。最終規章則允許使用替代性工作經驗,只要雇主表明,申請人擁有合適學位、訓練或經驗的其中項目。

●提議初稿本來絕對不允許任何雇主要求過高的學位、訓練或經驗,也就是行業超過具體職業計畫(Specific Vocational Program) 的水平要求。雇主對職業的要求,必須在 O*NET 工作範圍之內。

O*NET即職位資訊網,是儲藏勞工行業特徵、工作性質的一個全面資料庫。它替換以前所用的「職位名稱辭典」(DOT),O*NET 將是國家的主要職位資訊來源。勞工部將決定,職位的訓練和經驗要求,是否是在 O*Net的正常工作範圍內,O*Net 並負責分配具體職位的訓練及經驗需要年限,或是學歷的高低。最終規章則允許,雇主以「商業需要」為由,可以要求超過正常水平的雇用條件。

依上述所列出的差異,電子程序核審勞工紙系統計畫(PERM)是受到歡迎的,但大多數人的問題仍為:是否要等到PERM實行時才提出申請,還是依照目前的預先招聘程序(RIR)方式,來申請勞工紙。

傳統式的申請勞工紙,在開始遞件時不用做招聘工作,但是當州政府的當地勞工辦公室(SWA)開始處理案件時,州勞工廳將監督招聘作業,然後經過10天的張貼或者刊登三天廣告,包括在最適合這職業及吸引美國勞工的報紙,刊登一個星期日的廣告,或在適合的雜誌上刊登。

預先招聘(RIR)方式包括,事先有一至二次在報紙或一雜誌刊登,及張貼10天的公告;或是雇主若希望讓勞工部知道,他們努力並真誠地招聘美籍勞工,而做更進一步的招聘工作。

整個RIR的申請,包括招聘證據和結果,必須遞交州政府的當地勞工辦公室(SWA)。電子程序核審勞工紙系統(PERM),意欲事先在最適合這職業及吸引美國勞工的報紙,刊登兩個星期日的廣告(或者雇主要招聘需要工作經驗和高等學歷的員工,可選擇刊登一份雜誌廣告),在公司內部的所有媒體張貼10個工作日的佈告,和在州政府的當地工作辦公室(SWA),公布30天的工作單 (Job Order)。

另外,針對專業職位,PERM將需另外增加上列所述的三個招聘步驟。PERM必須直接向勞工部申請,遞交新的9089表,而且雇主將保存招聘文件,以便接受審查。

由於傳統的勞工紙在各州,均需很長時間予以處理,而RIR通常較快。PERM則承諾,會比這兩種方法快得多,在勞工紙申請遞交後的45至60天內,會裁定判決。

在此提醒申請者,勞工部目前已開始進行減輕積壓案件的計畫,所以採用傳統和預先招聘(RIR)方式申請的勞工紙,將來很可能會予以快速處理。

(下期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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