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移民前線﹐祝各位節日愉快 *

-- 李亞倫律師

聖誕節期間所有的移民新聞應該都是愉快的消息, 但是這個假期, 聖誕老人的袋子裡卻 帶來了混雜的消息:
綜合預算議案計劃在12月6日國會的第二跛腳期會議(大選後的會議, 包括已落選的議員) 中通過並由總統簽署立法。 國會兩院先前已通過了此案, 但臨時又被停止因為國稅局 一個有關稅務的法規被悄悄地加入其最後方案, 而兩院都否認曾經贊助或討論過這個 稅案。特別有趣的是此議案的一部分提及當事人若有美國碩士學位,其申請H-1B工作簽証 不受每年的65,000個H-1B名額的限制,且最高可達20,000名。 假設國會在再度召開會議時 沒有改變, 那麼下面的假設應該會成為事實:因為我們仍然在2005會計年度中 (2004年 10月1日到2005年9月30日), H-1B的名額將增加20,000名。 這些名額是以前使用於有 美國碩士學位的人, 在總統簽署立法之後90天即能立即讓出使用此名額。 這個新的法令 對新的H- 1B申請者的好處在於不論新申請者有或沒有美國碩士學位都可使用此增加的 名額。 但持有美國碩士學位者看來將佔優勢﹐因為如果這65,000 個名額中利用這20,000 名額的比率比較小﹐那麼這不足20,000名的差額﹐可由持有美國碩士學位者補滿。這些名額的增加﹐卻要付出很大的代價﹕只要這個議案一被簽為法律﹐$1,000美元的訓練費將立即恢復並將提高到美元$1,500。這項費用將對新的H-1B申請者, H-1B 轉換工作者, 和第一次申請H-1B延期者收費。讀者應該注意﹐如果他們在H-1B到期的6個月內, 仍將留在現任的公司, 須要延期, 因為H-1B延期可在H-1B到期的前6 個月內申請, 那麼該考慮在總統簽署法案之前申請延期。目前H-1B持有者若要換工作到其他的公司, 也該考慮在法律定案前申請H-1B的轉換工作, 因為除了訓練費之外, 總統簽署後, 新的H-1B和H-1B轉換工作案將新增收一項$500.00美元的欺詐預防和探察費。

另外在這個國會跛腳期更有趣的議案是待批的情報改革立法, 它在第一個跛腳會期中 脫軌, 因為國防部五角大廈對其軍事指揮系統提出反對, 五角大樓聲稱那會對戰場作業產生負面影響﹐還有司法委員會主席詹姆士•森森布倫納對最後方案沒有包括移民限制條款也提出反對。參議院的議案沒有包括移民條款而白宮的版本則是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移民及海關執法局/海關及邊界保護局 (U.S.C.I.S. / U.S.I.C.E. / C.B.P.這三個辦事處代替了舊的移民局)的願望表﹐讓他們加入限制性的 規條﹐包括提高外國人在聯邦法庭申請批准延緩驅逐出境或遣返時必要的證據標準﹔讓政府很容易地撤銷已批準的簽證和簽證申請﹔對所有當事人在進入美國時沒有經過安全調查者強制加快遣返程序﹐除非他們能證明他們在美已居住超過5 年(對當事人居住不到 一年而希望申請庇護者除外), 而且對逃離被迫害的本國有多種動機也不給庇護, 除非申請人能證明那個迫害是因為種族﹐宗教﹐政治意見﹐社會團體或者國籍無主要動機。眾議院的議案特別針對我們在第2 巡迴上訴法院以第一首地公司對抗移民局勝訴的 案件, 在這個勝訴案法庭判決當申請人已經整裝起程來美後, 政府不能撤銷已批準的移民 簽證申請。

勞工部的電子審查處理系統計畫(PERM)(在總統競選期間﹐唯恐它會對布希不利而被撇在一邊﹐因此計畫將在外國人申請勞工證21天內就可拿到此證﹐而造成美國工人被解雇)可能不久即將因最後方案的簽署而公布生效﹐並在短期內實施。在此警告各位﹐雖然勞工部早先預測其最後條款將在12月完成﹐並於60 天後實施﹐但目前沒有最新消息。 顯而易見的﹐我們不能預言其最後條款將是什麼﹐但回顧其2002年的提議中顯示﹐專業工作(其定義為需要有一個學士學位或更高學位的工作)將比非專業工作會有更嚴的招聘標準。此提議條例規定專業工作的職位要向州政府勞工機構提出工作登記﹐並在與其職業類別最適合吸引美國此類勞工的報紙﹐登刊2次星期日的廣告至少相隔28天﹐假如這個職位需要經驗和高等學位﹐則須在一個定期雜誌登刊一次取代其中一個星期日的報紙廣告﹐並在機構內部的所有媒介中刊登﹐包括電子或印刷方式。除了這些要求以外﹐專業人士也必須出示他在申請此職位前﹐已透過專業招聘途徑找過三次工作﹐譬如工作博覽會﹐工作搜尋網站和私人職業介紹所。假如專業招聘作業的最後條款和提案相似﹐公司和其他組織可能最後斷定這個PERM計劃對這類雇員招聘太過麻煩﹐而開始對雇用職業勞工類別採取傳統方式或在PERM實施前使用預先招聘的勞工證招聘程序。

除了住在阿拉斯加州﹐加州﹐愛達荷州﹐愛荷華州﹐堪薩斯州﹐馬里蘭州﹐密蘇里州﹐蒙大拿州﹐內布拉斯加州﹐新墨西哥州﹐俄克拉何馬州﹐俄勒岡州﹐德州﹐和華盛頓州的外國人外﹐所有以家屬類別調整綠卡身份I-485的申請人, 若名額排到已或沒有受名額限制 的直系親屬案件, 自2004年12月1日起必須直接向全國福利中心(NBC)申請。 (包括其它各項類別, 但不包括職業勞工類別)。 申請表必須寄到伊利諾州, 芝加哥的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 P.O.Box 805887﹐Chicago, Ill. 60680-4120或是427 South LaSalle, 3rd Floor, Chicago, Ill. 60605-1098.聯邦登記通知上允許I-131回美證件申請表和I-765工作許可申請表可和I-485表同時申請。 我們要指出﹐這個規定沒有提及如何或何時可申報I-824海外家屬跟隨的申請。以往I-824可以和I-485同時申請。 直接向芝加哥的總信箱申請是移民局和大眾這 一年來迫切等待的消息, 這個新方式一般認為是比舊的系統進步的多, 以前要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當地辦事處間接申請﹐當地辦事處除了將原件打包寄到芝加哥的信箱外什麼事也沒做。這個直接申請系統會降低處理的時間至少幾周或幾月﹐並讓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當地辦事處人員有時間做他們該做的事。

為了能早點刊登此文並開始裝飾聖誕樹﹐準備我們的聖誕信函和寄出聖誕片﹐我就寫到此為止。祝您們聖誕節購物愉快﹐下次專欄見﹗

* 讀者請注意﹕ 在此文章刊登之後, U.S.C.I.S. 聲明, $500 欺詐預防和探察費將在2005年3月8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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