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希總統非法工人計畫與相關待審立法之分析(一)

李亞倫律師

2004年West, a Thomson Business版權所有,在此轉載,已取得Interpreter Releases的同意。

布希總統於 2004年1月7日,提出一個新客工計畫,無啻掀起移民爭論的熱潮,這項計畫包含非法工人以及在美國國外具潛力的工人,其後布希又在 2004年1月20日發表的國情咨文上,重申該項計畫。這項舉動馬上讓人聯想改革移民系統的立法,並對非法身份人士提供救助。目前已送交國會的議案包括:參議員John Cornyn (共和黨—德州) 「2003年邊界安全與移民改革法案」(S. 1387,2003年7月10日提出,現已送交司法委員會 ) ;兩黨支持的「2003年農業就業機會、福利和安全法案」( 眾議院議員 Chris Cannon (共和黨—猶他州) 和 Howard L. Berman (民主黨—加州) (HR- 3142),參議員Larry Craig(共和黨—愛達荷州)及Ted Kennedy(民主黨—麻州) (S.1645) 於2003年9月23日提出—眾議院法案已於2003年10月22日送交至移民、邊界安全與所有權小組委員會,而參議院之議案於2003年9月23日送交至司法委員會);共和黨員發起的「邊界安全與改善移民法案 (參議員John McCain(共和黨—亞利桑那州) 和眾議院議員Jim Kolbe(共和黨—亞利桑那州)、Jeff Flake(共和黨—亞利桑那州) 於 2003年7月25日提出,該眾議院議案 (HR2899)已在 2003年9月4日送交至移民、邊界安全與所有權小組委員會,而參議院議案(S.1461)則於 2003年7月25日送交至司法委員會 ) ;兩黨支持的「2004年移民改革法案」(S. 2010 ,參議員Chuck Hagel(共和黨—新英格蘭區) 和Tom Daschle(民主黨—南達科他州) 於2004年1月21日提出,並已送交司法委員會);「2003年外國青少年發展,解救教育法案」(S. 1545, 參議員Orrin Hatch(共和黨—猶他州)和Richard Durbin(民主黨—伊利諾州)於2003年7月31日提出,並於 2003年11月遞交給參議員司法委員會。)

本文將檢視現有非法移民數字之遠因、處理非法人士之混亂爭論、布希提案以及現已遞交至國會的議案等問題,以及就未來的移民問題提供一些見解。

1. 非法移民數字之遠因

美國邊界長久以來都呈開放狀態,直到911事件發生後,政府高層才開始討論嚴格監控邊界的問題。雖然加強邊境檢查的法案在此之前早已通過,卻因社會大眾深怕因此會延誤旅遊行程而抗議,導致該措施延緩執行。911事件之後,國會投票通過對邊境與國內的移民法的執行,投入更多的經費,而 U.S.- VISIT(新出入境檢查系統,包括在所有入境處進行生物特徵辨識,亦即掃描面容和打指模) ,也預計在 2005年年底以前完成,因此對付非法入境、居留的執法將更趨嚴格。

非法移民在未來仍舊會是個問題,但應不在於我們過去所看到的人數上。即使是現在,由觀察所得的證據顯示,新措施已產生效果,非法墨西哥人因害怕無法再回美國,所以即使現已在美完成當季的工作,也不願返鄉。當今美國非法外籍人士的數目,估計約有 800萬 ~ 1400萬,被統計之數量差異之多,主要在於非法勞工害怕一旦曝光後,會遭到驅逐出境的命運。

美國是如何走進擁有 800萬 ~ 1400萬非法外籍人士的死胡同裡?上一回的大赦 (IRCA,1986年移民改革及管理法案) 原本是要一次解決這個問題,將下列兩種人士的身份予以合法:a. 1982年1月1日以前人已在美的非法人士,無論是入境時未經海關檢查、簽證到期後逾期居留,或違反其簽證身份 (只要當事人能證明,1982年1月1日以前,即已讓美國政府知道該項違反一事);b. 在美受僱為季節性農耕勞工 (SAWS),並於1985年5月1日至 1986年5月1日期間,曾在美國季節性農場工作至少 90天;而1984年5月1日、1985年5月1日和1986年5月1日截止年度裡,能證明曾有90 天的時間,在美受僱為SAWS 的人士 ,便可比其他SAWS 更早申請永久居留身份 。

IRCA大赦在4年期間,將270萬名非法人士的身份予以合法,並於法案通過後,首次對僱用非法外國人的僱主提高處罰。然而18年後的今天,非法外籍人士的數目,遠比 IRCA 執行前要來的更多,探究原因,無非是邊界檢查太鬆、就業機會、美國和當事人母國的薪資差別、以及非法在美人士的親屬也跟?偷渡進來。IRCA並不允許身份合法後的人,依移民及國籍法(INA)跟隨加入之條例,申請親屬來美;另外,IRCA大赦也未將許多因在母國受壓迫而前來美國、且在該案生效日1987年 5 月以前,人已在美的非法人士包含進去。由於上述種種因素,所以在 IRCA大赦後,仍有許多人繼續企圖偷渡來美,或在簽證到期後逾期居留。

無庸置疑,就業機會以及為賺取更高收入,是非法人士移民來美的原動力,布希總統已認知這個道理,他曾簡單陳述美國必須幫助其他國家的經濟,但是美國支撐它國經濟的同時,顯然也不得不揹負對其本身產生不利影響的負擔。因此任何移民爭論的解決方案,都需將美國長期的利益考量進去。

2. 移民爭論

移民爭論的癥結點在於,日益漸多的移民對美國本身是否有利?其他因素諸如:種族歧視、外國人恐懼症、同情移民、移民人士犯罪行為,在此均不做爭論。美國人口和人民年齡在什麼範圍,才對這個國家最有利?日本在高度工業化國家中,屬人口眾多的國家 (其面積較加州稍小,人口卻有1億2700萬),但在亞洲,日本仍是生活水準最高的國家。全美有50州, 面積較中國稍大,總人口數為2億9200萬,而中國人口數卻有美國的四倍之多。

但日本同時也可作為借鏡。該國工作年齡人口正逐年減少,如在2050年以前,未從國外引進移民達1700萬人,不但將面臨工人短缺、需求降低,而且退休金制度也將瓦解,因為稅收減少,而老年人口猛增。為了防止工人減少所帶來的問題,日本各大企業已開始將製造部門關閉,轉而外包到海外其他國家。美國現也正面臨自身的定時炸彈,因為主要的勞工人口,亦即戰後嬰兒潮,將於往後數年內大量退休,然而下一代的人口數卻不夠接替他們的職位。有人預估10 年之內,55歲以上的嬰兒潮的成長量,會比年輕世代的增加速度快近四倍,2014年以前, 55歲以上的美國居民數量,將從今日的6300萬上升到8370萬,2024年以前則會達到 1億140萬人次。美國聯準會主席葛林斯潘 (Alan Greespan) 近年來已提出警告,接踵而來的嬰兒潮退休人口,大概在 2010年之後,將會使美國政府的負擔吃緊,因政府法律上有義務支付他們的退休和健康保險等福利。葛老並曾在 2003年2月於國會中說明︰「在移民人口若無大幅增加的情況下,為了解除赤字,光倚賴經濟成長,及一些必要的手段來振興財政系統,那絕對是不夠的。」

然而,我們一定要體認,美國目前正面臨經濟艱難期,2003年12月的失業率為 5.7 %。從 2001年3月到現在,美國本身已流失掉 270萬份工作,社會大眾對美國企業僱用外籍人士而非美國勞工,產生很大的疑慮,且美國公司現在還有將工作機會外包給海外國家的現象。這種情況下,許多美國人感到很沒安全感,因此較無法對新移民的問題,採納寬宏的想法。一個較恰當的問題是大眾該問的:若消費者都無工作可做,還有誰會買那些正在製造中的產品呢?

目前有些重要的問題無法輕視。如果美國公司在全球經濟環境下,為尋求取得比他國相同產業,更低成本的機會,因而不再雇用美國工人,那麼美國不就成為一個使用政府支票購買廉價產品,而同時又享有其他國家服務的福利國嗎?

話雖如此,美國給世人的認知是,現今有許多工作是美國人不願做的,這一點也是布希提案及其他正在國會審查的法案之核心原則,不過這項認知並非完全正確。美國人當然樂意接受待遇高的工作,但又有那位僱主,願意以時薪 20元的代價,支付廁所清潔人員、洗碗工、水果採摘工,或是麥當勞煎漢堡的青少年呢?對經濟的效應將造成股票行情牌上,多類物品的價格攀升,亦將產生狂亂的通貨膨脹。

但就長期而言,往後的就業機會顯然將比美國工人的數量還多,往後10~20年間,技能性的工作將會增加,尤其是護理、電腦科學、娛樂、金融服務等,以及所有目前只隱約顯現創新的領域。分析家預測,往後 10年內,資訊科技業工作人員和科學家的人數,將成長兩倍;各領域裡設計、研究、發展、維持無形資本的知識工作者,也將會增加,而新興產品的劇增,也將促成知識工作者的需求度。另外,大批年老的嬰兒潮人口,也讓健康護理人員的需求度大量增加,包括:醫生、執照護士(RN)、護士助理、護理員、隨從醫護人員等。僅僅往後5年,新進執照護士的需求量,預估就快達100萬名。

近期有篇文章指出,7600萬名嬰兒潮人口,若不是在這 10年,即是在下個10年內會退休,然而接續他們的 X 世代人口,僅有4500萬名能取代他們的職位,文章引用紐約經濟研究組織Conferences Board所提出的數據。

美國移民協會同意下述統計數據,亦即美國在往後的20年間,所需的工人數,將遠超過現有的勞動人力。這篇文件還引用勞工統計局(BLS)的報告,指出2000~ 2010年間,只需少許或適度培訓便能上任的工作機會,將超過3300萬個。全國製造商協會和 Deloitter and Touche會計事務所共同發表的報導指出,儘管目前製造業處境困難,不過未來美國的製造業,在招聘有助國家成長、繁榮的工人上,將面臨很大的問題,而且預估 2020年以前,還需要 1千萬名新技術工人。此外,某職業政策基金會警告若未彌補勞工供應的不足,美國國內生產品成長總額,10年之後將比預估總額減少至少3%,而 30年後至少減少17%,該基金會還預估30年後,勞工人數將短少3580萬名。

若考慮上述情形,並撇開未知因素,結論必為知識領域的移民如有增加,不管有無技能,均對美國本身有利,而這增加的數量還得很多。

3. 布希總統的提案及國會待審的法案

A. 布希總統的提案

檢視布希的提案,以及現正在國會待審的幾個法案,唯有通過下列的考驗,才能成為最終定案:是否能幫助解決美國長期經濟和非法移民的問題?是否能打動想要申請的非法外籍人士?是否不會對納稅人造成顯著的負擔?是否多數國會成員都能接受?雖然布希的提案應是緊密參考McCain/Kolbe-Flake的法案,但細看下其實更接近參議員Cornyn的法案。甚至Cornyn本人在布希公佈提案後,也說總統的計劃是模仿他提的議案。

從已公諸於世的細節來看,布希的提案不過是一項客工計劃罷了,客工在合法居留一段期間後,必須於期末離開美國。根據這項提案,核准的工人可留在美國3年,之後有可能延長身份,總統強調該延期並非永久性的,然而對於那些想要申請永久居留的人,配額應會有合理的增加,但當事人必須依照正常管道申請,才不至於對那些一開始便按合法程序申請的人,產生不公平的差別待遇。倘若在美合法工作期間,無法完成永久移民的程序,便需返回原居住國申請。

依照布希的提案,全程處理的重心在於招募工人,僱主首先需盡一切合理的努力,來僱用美國勞工,美國政府也會研發一套簡單而迅速的系統,以幫助僱主找尋美國勞工。美國本土以外的工人,同樣也能申請這項計畫。不過,布希曾說過:「目前在此處的非法工人」,暗示他指的非法在美人士,是那些人已經在美國,目前也有工作的人。此外,非法工人登記時需支付一筆費用,從國外申請的人則不用繳費。該方案還允許臨時工人,自由來回原居住國及美國之間,唯一旦沒有工作,或並未按照計畫的規定來進行,或做出違法之事,便喪失繼續申請的資格。

該計畫也提供讓客工返鄉的誘因,如:將當事人在美工作的時間,核算到原居住國退休計劃;提供簡單手續,讓客工撥出部份薪水,存到銀行的避稅儲蓄帳戶,等到返鄉之際,再徵收稅款。至於那些僱用非法外國人的僱主,該計畫也制定了更嚴厲的處罰。

有些議論布希在提案中並未談到,譬如:非法工人需採取哪幾項步驟,才可參與該計劃?薪資為何?申請親屬來美的權利有那些?哪些理由可作為申請豁免不得參加計劃?該計劃截止日期為何?當事人可於失去工作多長時間內,還可繼續申請?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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