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希的「非法移民身份合法化」計畫是政治活動的一課?

李亞倫律師,2004-01-25

為了替競選連任活動熱身,布希總統於1月7日宣佈一項計畫,讓目前在美國工作的非法勞工,獲得臨時的合法身份。這項提案可能是由布希政府的權威人物,也就是首席政治顧問羅夫 (karl Rove) 所策劃,將允許僱主經過招募美國勞工的程序後,擔 保非法滯留的外籍人士替其工作。如果歷經招募後都無法找到適合的美國勞工,那麼非法移民便能申請該項計畫。

布希及其幕僚均強調,這項提案和永久居留權的申請並無關連,實際上,布希在演講中還明確指出,他期待大多數的外籍勞工,最後都會離開美國,為鼓勵非法移民回去,他建議根據國與國之間的盟約,這些勞工在美國工作的時間,都可核算在其原居住國的退休計畫中,並允許在他們回母國之後,再收回其避稅的儲蓄帳戶。

布希的這項計畫,將讓有意申請綠卡的人士達成其願望,但必須排在那些已按正常程序,申請移民者的隊伍後面。布希總統盡可能的將永久居民和公民的申請途徑形容的很艱辛,他以「工作、耐心、同化的路徑」來形容處理過程,不過布希和其高級官員也同意,將增加目前每年核發職業移民類的14萬份綠卡數量。

布希的這項提案,與 2003年7月25日在國會提出、且布希總統也允諾支持的 Kolbe- Flake 議案「邊界安全及移民改善法」(Kolbe-Flake議案,H.R. 2899,Jim Kolbe/ Jeff Flake, R-Az) ,在許多方面是一致的,照理也該緊密效仿該議案,然而,兩者間的差異不可謂不大,對非法滯留人士而言,布希的提案明顯地較缺魅力。按照 kolbe/ Flake 議案,臨時和永久居留身份之間含有關聯性,然而布希的計畫卻沒有。kolbe/ Flake 議案的主要特色在於,允許遭到最終判決拒絕入境、驅逐出境、移送出 境的人,獲得合法身份;不再追究那些以各種詐欺方式進入美國,或取得假證件在美工作的行為;讓非法人士經由三年 H- 4B身份,期間不能轉換身份,也不可調整 成為永久居民;若其配偶、子女於2003年8月1日以前便已非法在美居留,則准許取得間接受益人的身份。

此外,外籍人士轉換身份為H- 4B時,徵收費用1500美元, 外加申請費(未滿17歲的 的子女除外);H- 4B身份三年期限將滿時,允許當事人升級為 H- 4A 身份,只要 美國僱主願意為其申請及支付費用 (擁有500名員工以上的僱主須付 1,000 美元,
500名以下為500元,另加申請費),並經過勞工局14天的電腦招工登記,以確保沒有同等或更加勝任的美國勞工謀求該職位。

持H- 4A的三年期間,外籍人士可以由僱主為其申請永久居留身份,且無配額限
制(這項特點是必要的,因為考慮到美國現有800至1100萬非法外籍人士)。沒有僱主協助的 H- 4A人士可以替自己申請,不過只能在 H- 4A身份三年期限將滿時,才能 辦理。當然,為了辦理永久居留申請,該H-4A外籍人士還須請僱主協助申請延
長 H- 4A身份,這時便不需繳費,也不需經過招工登記的程序了。

布希這項提案並未訂立一個明確日期,來規定非法移民於該日期之前,必須已在美受僱工作,才能符合資格,不過他和幕僚都用了「現在」字眼(在此建議想要申請的人,把在美受僱的證據收集起來,並及時繳交2003年的稅單。如果您想閱覽所需相關文件一覽表,請上我們的網站 www.AlanLeeLaw.com ,點選「下一個大赦? 可否為此做準備?」一文即可。)

布希的計畫也需經過美國就業市場的試探,看看有無適用的美國勞工,才可進而讓非法勞工合法化,但kolbe/Flake的提案並未納入此點,只有在美國境外申請與 H-4B 轉換成 H- 4A身份的案件,才需做就業市場試探。

另外,按照布希的提案,當事人無法自行擔保申請綠卡,而僱主之後還需闡明,為擔保非法移民,所作的就業市場試探的程度為何(kolbe/Flake 就業市提案為,僱主 利用聯邦電子招工登記,刊登為期14天的美國勞工招募廣告。)

此外,不管當事人曾有移民法庭的最終判決,或是曾犯移民詐欺案件,均能受到保護。(這兩項提案相近之處,在於將上述人士包含進去,因為許多非法移民都遇到這兩種問題,但最後還是取決於國會,要不要納入這些人士。)布希和 kolbe/Flake 兩項提案最大不同 點為,布希的計畫並無制訂特別的方案,來申請永久居留權,不考慮 kolbe/Flake 構想中的幾點限制考量。

雖然這項計畫的具體細則還未公佈,但已足夠讓非法移民擔心了。這是個陷阱嗎?因為此方案從暗處浮現的人,會不會在合法身份到期,永久居留申請又還未完成時,受到驅逐出境的規定,而走頭無路呢?

根據布希的計畫,非法移民准許合法居留在美三年,其後並可延期,但不是永久性的。一些具體細則如︰身份可以再延長多久或多少次,則還未公布,不過政府高級官員曾暗示,全部的期限為六年(kolbe/ Flake 亦提議六年)。

申請永久居留權要花多長時間?全美現在估計約有 800至 1,100萬名非法外國人,
即使布希提出離開美國的優惠,仍然還有一部份的人會留在美國,辦理永久合法身份,那麼綠卡的增加數量將為天文數字。

對於這個問題,政府官員僅指出,總統只會要求「合理的增加」。其中一位高級官員又進一步承認,綠卡申請的時間非常冗長,「臨時工人計畫」期限和返回原居住國的時間,都將比綠卡申請排隊所需的時間較短。布希總統也有可能是憑?大多數申請該計畫的非法移民,所從事的職業無法符合一般經由勞工紙申請綠卡的事實,原因是這些非法移民大半沒有專門技能,而按照勞工局禁止的職業名單B表,該類工作將無法被批准。

布希總統終於談論到移民的問題,這個舉動受到肯定,不過他還要消除大眾對其所
持的懷疑態度,認為這次演講不過是政治花招罷了。在一月份和墨西哥總統福克斯(Vincente Fox) 見面前,丟根骨頭過去,並藉此討好西語裔選民,以便達到連任的
目的。

就我們來看,這項提案一點也不大方,除非國會有所改進,否則很有可能無法吸引大多數在美國的非法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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