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快訊! 2015年3月19日

H-1B工作簽證 營利性大專院校-不符合碩士學位配額的資格


申請H-1B工作簽證的季節于4月1日開始﹐共有六萬五千個配額限制的名額﹐加上額外的兩萬名給予擁有美國碩士或更高學位的人。然而,美國碩士學位的配額不適用於從美國營利性大專院校獲得學位的人。去年一些申請美國碩士或更高學位配額的案件被拒,因為他們的學位是從營利性大專院校拿到的。

美國營利性大專院校不符資格的理由是﹐那些H-1B申請人不希望受到六萬五千個配
額的限制﹐而想取得第二項規定的兩萬名額,但要使用這個配額﹐其限制為此學位是否屬1965年高等教育法第101(a)的規定﹐為美國的“高等教育機構”。此法及其需求的規定說,這樣的教育機構“是一個公立或其他非營利性的教育機構”。

申請人若對受益人的學校有疑問,可以到全國教育統計中心(NCES)的網站查詢﹐因為這個機構是收集和分析全國與教育有關數据的主要聯邦機構。其網站http://nces.ed.gov/collegenavigator/ 顯示大專和大學的身分﹐並對機構的“類型”給予定義﹐如公立﹐私立營利性﹐或私立非營利性的學院。一般來說,公立的大專和大學﹐大部分的資金來自州稅或地方稅﹔私立非營利性的大專和大學﹐主要資金來自學生的學費和捐贈﹔私立營利性的大專和大學是由公司經營為投資者和股東賺錢。

萬一H-1B工作簽證的受益人認為他/她擁有的美國碩士學位﹐被全國教育統計中心 (NCES)把類別弄錯了,而希望要拿美國碩士學位的配額,申請人應提供證據﹐證明其教育機構屬非營利性身分,證據如學校向州政府登記章程的副本,或國稅局的确定信﹐證實學校的501(C)(3)非營利性的身分。

(附註,李律師不知道美國移民局的內部程序是如何准確地來標記申請案是以一般的六萬五千個配額或兩萬名美國碩士或更高學位的配額來提選﹐但希望移民局不是單純地因申請了美國碩士配額而拒絕,(他們沒有資格申請),而事實上是以一般配額類別被選中的。)讀者若有這方面的知識﹐請發表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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