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快訊! 03/24/2014

2014年H-1B工作簽證申請及應知信息 - 第四部份


這是李亞倫律師于2014年3月10日在法拉盛皇后區圖書館講座四部分中的第四部分。最後這一部份的主題是加快處理的常見誤解,名額中斷期,和H-1B批准後至10月1日之前的常見問題。

5 加快處理的常見誤解

在H-1B名額開放季節,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允許在支付額外費用的情況下,承諾在收到申請案15天內加快處理你的案件。要加快處理,需要支付1225美元額外的申請費,且提交加快處理的H-1B申請要寄到佛蒙特和加利福尼亞州不同的指定地址。

那麼值得花額外的錢嗎?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去年宣布一個異常的情況,它說因為申請案太多,H-1B名額開放季節的加快處理時間為30天,而不是15天。許多申請人和受益人常自己討論是否有必要申請加快處理。有些人認為,多繳錢在H-1B簽證抽簽時,被選中的機會較有利。但這個看法不對。那麼給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額外的1225美元是否有實際的利益?不管你信不信,填寫I- 907表格可能有一些好處。因為美國移民局無法快速處理H-1B名額的接收案件及判決。多花錢對那些需要或想及早知道申請案命運的人有利。加快處理代表在抽簽情況下可提早知道是否被抽中,因為美國移民局會用電子信發出收據,而不是慢的像蝸牛的郵件,并且若發出補材料( RFE)的通知,會繼續用快速的方式處理,并快速收到回應。快速收到收据對公司和受益人沒有什麼意思。雖然有人會認為,沒有必要加快處理,因為工作要另等6個月才開始(這是四月份到10月1日可能開始工作的期間),但移民局有個令人心煩的壞習慣,許多案件要花4到6個月,甚至更長的時間來判決。

6 名額的中斷期

什么是中斷期呢?這是實習生身份( OPT)期結束後到 10月1日之前的時間。規則是,如果你的OPT延長至4月1日或之后,在OPT期間內你提交H-1B的申請,你允許留下來工作,直到9月30日止,只要你的案件仍在美國移民局考慮中。如果你的OPT結束,你的H-1B申請是在60天的寬限期內提交,你允許留在美國,直到9月30日止,但不允許工作。在中斷延期的時間是不允許出入境美國旅遊的,若離境,通常意味著只能在H-1B開始工作期間才得返回。

如果你的合法身份有中斷期,即在四月遞交H- 1B申請到十月份,無法享有中斷期的延期,會怎麼辦﹖提交H-1B ,若不在OPT期間或 60天寬限期間,只允許在合法時期內提交申請。例如一位學生有I-20學生入學表,但僅可以延長到六月,或B-2旅游身份只可合法留到八月份。在這种情況下,即使在合法身份期內遞交H-1B簽證,將導致轉換身份被拒,因為H-1B簽證最早到10月1日才會生效。(在這种情況的申請人必須去海外鄰事或大使館面談鄰取H-1B簽證)。那麼你有什么選擇呢? B-2游客可想而見,要申請延期。F - 1學生要再申請一份I-20至十月止。你也可以嘗試找一些有資格辦理的其他類型的非移民身份。在我們的角度來看,F-1學生繼續上學到十月會更容易些。

7 H-1B簽證申請批准後到10月1日之前會發生什麼問題

現在,假設你的申請已獲得通過,但在10月1日之前 - 我們談過中斷延長期離境的問題。但H- 1B申請已經批准,尚未到十月一日,有何不同呢?答案是不可以離境。情況依然相同。如果你不在中斷延長期,有可能不同 - 例如,你的OPT到10月1日止,你的H-1已經批准,你有EAD和有效的F-1簽證的護照。有了這些,一般情況你可以旅游不會有困難,因為你回來不用再申請另一种簽證。但是,如果你沒有有效的F-1簽證,大多數情況下美國領事官員可能認為你最好留在母國等H-1B簽證時間到了再回美國。

擔保的雇主會有什麼問題呢 - 我們常被問到這個問題,如果雇主在10月1日前,甚至10月1日後發生了問題。答案會有點模糊,但看來,是否H-1B申請已經被接受,但仍在審理中,或已批准但雇主要求移民局取消申請或撤銷批准案,這個名額應該收回,交給候補的人繼續使用。如果沒有取消或撤銷,名額已分配,可申請H-1B轉讓到另一個工作。

以上是我們今天的H-1B簽證講座。我和我的全体員工祝所有H-1B申請人和H-1B雇主一切順利。

 

以上提供資料乃屬一般性質,可能不適用於個案實情或情況,此資料不該解釋為法律建議,亦不屬李亞倫律師事務所職務,也無因此建立律師與客戶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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