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快訊! 6/15/2012

政府當局給予夢想法案者半合法的身分-允許簽發工作許可證並可能允許旅遊


歐巴馬政府今日(2012年6月15日)宣布,將立即對滿足下列要求的年輕人實施擱置採取行動(deferred action)的計劃:

  1. 未滿十六歲前即入境美國的人;
  2. 從這份備忘錄公佈日前已連續在美國居住至少5年,並且在公佈這份備忘錄的當日(即2012年6月15日)人在美國;
  3. 目前在學校唸書、或已高中畢業、已取得高中同等學歷資格的證書、或從海岸警衛隊或美國武裝部隊光榮退伍的軍人;
  4. 沒有被判犯重罪、或犯過一次嚴重的輕罪、或多次品行不端的輕罪、或對國家安全或公共安全構成威脅的人;
  5. 不超過三十歲。

這個行政公告的產生很明顯地是因為難纏的國會對夢想法案的立法沒有採取積極的行動,好讓已在美國接受教育的年輕非法移民減除困境。

這些案件將以個案案情處理。對那些沒有上過庭,或有最終移送出境法令的人,可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遞交文件要求審查申請人的資格。對那些目前正在移民法庭、移民上訴局、或聯邦法庭待審的案件,可向美國移民及海關執法局遞交文件要求審查申請人的資格。申請程序不久後會宣布,此時政府不鼓勵有可能申請的申請人遞交申請,但那些馬上就有可能被執法局遞解的人,應立即致電執法服務中心熱線1-855-448-6903、或移民執法辦公室的公共辯護人熱線1-888-351-4024、或發寄電子郵件給EROPublicAdvocate@ice.dhs.gov。

若此擱置採取行動被批准,將給予為期兩年的擱置時間,且可申請延期。那些能證明經濟上需要工作的人將允許發給工作許可。是否給予旅行的權利仍在討論中,移民局將在未來數周內解定這個問題,並成為實施計劃的一部分。

對那些有資格的年輕人實施擱置採取行動的計劃,不僅對那些有資格的年輕人有益,對整個國家都有益,因為現在國家才可以利用這些已受過教育的幼小心靈及他們的活力,而不把他們拋棄在陰暗中,不給他們任何身分或工作。

(我們下一篇的文章將探討擱置採取行動計劃的複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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